《一个人的战斗:我和500强公司的故事》
第34节作者:
朝花夕拾315 日期:2010-06-16 21:44:59
一个人的战斗: 我和500强公司的故事
连载五十八
向美国总部投诉
伍泰格电邮中提及的人力资源部会找我开会谈方案,就像一把悬在头上的达摩克利斯剑。时间不多了,我要在他们采取行动之前,引起美国总部对此事的关注。
我在员工录上找到C公司全球人力资源高级副总裁布莱恩的电子邮箱。在给他写邮件之前,我在内部系统浏览了一下他的简介----布莱恩先生拥有超过四分之一世纪的人力资源经验,他先后服务于多家公司。2006年,布莱恩从一家总部在西雅图的全球领先的软件公司转投C公司。
在C公司工作这么久,这是我第一次给这么高职位的管理者写邮件。我向布莱恩投诉----错误的流程、错误的做法和workplace Harassment (工作场所的精神骚扰),导致我精神和身体受到双重困扰, 已经持续了3个月。希望公司能公正、客观调查事实真相,查清是否某些管理人员存在不符合公司规章制度的不当行为。
最后,我提出两个问题,希望布莱恩告诉我这两个问题的答案。
问题一:因为业绩问题把员工放到内部劳动关系终止流程,并且事先没有任何关于业绩改进的正式沟通,这在C公司是否属于可以接受的做法?
问题二:为了让员工接受劝退协议,管理者利用职权把他或她从工作岗位撤下来,这在C公司是否属于可以接受的做法?
其实,当我问布莱恩这两个问题的时候,我很清楚答案是什么,我相信任何一名C公司的员工都知道答案。只是,我所经历的,正好与这两个问题的答案背道而驰。我写道,“您的回应非常重要,我在想,我的遭遇是属于特殊个案,还是在C公司,这是对待员工的普遍做法? 我相信,除了我和其他员工,CEO金约翰先生,以及董事会,还有广大股东,都会想知道答案。”
我给C公司全球人力资源高级副总裁写邮件的举动,多少有点像无奈之下进行信访的中国老百姓,问题得不到解决的时候,只好向上一级机关反映,寄希望于上级机关是青天大老爷。如果在中国或者亚太区,我的问题得到妥善的处理,也不至于要“上丨访丨”到美国总部。
邮件发出去之后,我的心情好比濒临绝境的人焦灼地等待被救赎,期望有一位深明大义的领导站出来,及时纠正错误,免得事情往更坏的局面发展。
一天下班,在地铁站里的时候,我的手机响了,艾克斯来问我事情的进展。我说邮件发出去了,但是还没收到布莱恩的答复。我把电话使劲地贴紧耳朵,听到艾克斯说:“作为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布莱恩收到你的Workplace Harassment投诉,应该马上展开调查。现在,他应该正在跟中国方面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你要给他一些时间。”
我对着话筒扯着嗓门地说:“是啊,布莱恩也应该派人来跟我调查取证。要知道,从小M通知我被评为Bottom 5和进入内部终止流程之后,从来没有人跟我来了解过情况。小M和玫瑰是始作俑者,就不用提了,就是人力资源部的梅琳、丁珂,员工关系部的安薇琪,中国管理层的水上教授、伍泰格,都是一根大棒压下来。没有人给我机会,为自己辩解一下。”
一列地铁轰隆隆地离开站台,留下空荡荡的铁轨。这时,拥挤的人流,喧嚣的声音,仿佛都通通退去了,我感觉周围的世界变得一片荒凉。(待续)
日期:2010-06-18 01:09:20
一个人的战斗: 我和500强公司的故事
连载五十九
一颗红心,两种准备
又一列地铁进站了,我正准备上车,突然有人在背后拍了我一下,转头一看,居然是林枫。我惊讶地问:“怎么,你也坐地铁?”
“车子坏了,送去修啦。这个钟点,淮海路哪能打得到车?只能坐地铁了。真是太巧了,正想找你聊聊呢。” 林枫调整了一下肩上电脑包的背带位置,“我听说了,有人看见你在伍泰格的办公室门口哭了,我就知道跟这件事有关系。一直以为你很坚强的,没想到你会哭,这让我挺难受的。唉!按理说伍泰格平素和你关系还不错的,都这么多年的同事了,本来我还想建议你找他谈谈,让他给水上教授提个醒,吹吹风,要你离开,也得让你有尊严地离开,对吧?没想到……不过,也不奇怪,我做销售的,这类事情见得多了,平日里称兄道弟的,一到关键时刻,道义放两头,利字摆中间----那现在,事情到了哪一步?”
我说:“我听了艾克斯的建议,向美国总部的布莱恩投诉我遭受了Workplace Harassment(工作场所的骚扰)。布莱恩是高级副总裁,公司全球的人力资源都归他管。”
林枫听了,有点奇怪地问:“Workplace Harassment?我只听说过公司内有人投诉Sexual Harassment(性骚扰),没听说过什么Workplace Harassment。公司内有个著名的Sexual Harassment段子你听说过吧?曾经台湾有个男员工发了一封邮件给公司内关系比较好的人,没想到错发到一名美国女员工的邮箱里了,关键是这邮件里含有一些限制级的成人内容,虽然没有任何实际行为发生,可是那名美国女员工看了邮件感觉很受侮辱,于是向人力资源部举报自己受到性骚扰,嗯,应该是精神上的性骚扰。”
“结果呢?”我问。
林枫说:“那名台湾男员工因此受到了警告,可是他却没太当一回事,又不是故意的,对吧?他忘记把那名美国女员工的邮箱从群发单子上删除了,下次又发了一些类似的内容出去,再次被那位美国女员工投诉性骚扰。结果,发邮件的人只好卷铺盖走人了。”
我说:“是啊,我也专门和艾克斯讨论过关于Harassment的问题。西方人对这个比较敏感。Harassment的形式有好多种,Sexual Harassment比较常见,至于Workplace Harassment,其实和Sexual Harassment有本质上的相同,不管对方是有意还是无意的,不管通过行动还是语言,只要令被骚扰的一方感觉到精神有压力和不舒服,就属于Harassment了。”
林枫说:“你这么一说,我也觉得很好理解了。你的情况比起刚才我说的那个例子可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呢。你看,咱们那台湾男同事还是无意错发了邮件呢,你这儿呢,玫瑰和小M,还有人力资源部的人是有意妄为,出了这么多损招,无所不用其极地给你制造精神压力。对比起咱们那位被邮件骚扰的美国女同事,你的处境简直就是悲惨,连工作权利都被剥夺了,是不是连人权也不讲了?”
我说:“是啊,我自己都不好意思告诉别人,这样的事情居然是在C公司发生的。”
林枫说:“像你这样不肯妥协的人,比一般人活得痛苦。我担心你希望越大,失望越大。你原来向水上教授投诉,投诉未果;现在向布莱恩投诉,估计也没戏。”
我说:“我也是和艾克斯谈完之后才回过神来。你不知道,这里头可有文章了。我向水上教授投诉的是公司的规章制度被破坏,其后果可能是违反《劳动法》有关终止劳动关系的条文。而且目前我还没有真正被开除,等于还没有发生触犯法律的行为。现在向布莱恩投诉的是Workplace Harassment,而我所投诉的受到精神迫害是已经发生的行为。若查明属实,是有法律后果的。如果总部收到投诉后不管,无论投诉是否属实,都可能要背上疏忽(negligence)的法律责任。”
林枫说:“你看,C公司中国的人力资源部口碑极差,公司里不是有这么一个笑话吗?据说某同事和某人力资源经理吃饭,该同事问,听说人力资源部什么都不管,只管发工资?该人力资源经理说,工资不归我们发,工资是财务部发。该同事惊愕,难道人力资源部什么都不管?是的,C公司的人力资源部什么都不管,如果真管点什么的话,就是添乱。世界上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中国这边完全不讲规矩,难道跟总部的人力资源部脱得了干系吗?上梁不正下梁歪嘛。我估计,你的邮件有可能是泥牛入海, 哼,顶多给你回一封耍太极的邮件----你的邮件我已经收到了,对于你反映的情况,我们一定要了解清楚。我预测,不管布莱恩给你什么答复,还是根本没有答复,中国这边该干嘛还会干嘛。我先给你泼点冷水了,你必须做好心理准备。现实就是这么残酷的。”
我说:“只能死马当成活马医了,我不向上投诉的话,就只能等着被扫地出门了。”
因为我们乘坐地铁的方向相反,我和林枫一直在站台上说话,中间错过了好几辆地铁。和林枫谈完,我抱着一颗红心两种准备的心态,登上回家的地铁。没想到,当天晚上,我居然就收到了布莱恩给我回复的邮件。(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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