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爱是天意:西楠和宁珈》
第37节

作者: 绿萝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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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3-07 23:28:06

  42,理智和情感
  明天就要飞离上海,西楠决定再见一次元泽。
  但是见面说什么呢?西楠在想着台词。就说……自己要离开上海了,来和你道个别,毕竟相识一场。

  嗯,是相识一场……不是相爱一场。
  这是周六的下午,西楠进到元泽住的小区,徘徊在小林荫道上怎么都鼓不起勇气上去,怕只怕再一次自取其辱。
  林荫道上一棵棵树延伸生长着形成一个个绿色的华盖,树影斑驳,远远前面走来一对情侣。
  女子一脸的书卷气,和身边的男子踏着相同的步伐,白衬衫随意地束进卡其裤里,纤细的手腕除了一个不锈钢手表,没有任何饰品。珊瑚色的唇温柔地弯起,浓密的睫毛下亮晶晶的眼睛溅出点点笑意,她半仰起头望着身边的男子微笑。和西楠第一次见到元泽时一样,一看就知道是个好人家出身的孩子,皓齿星眸,姿态优雅。
  她身边的男子身材高大,朗眉清目,狭长的眼睛望着她相视而笑。两人并肩缓缓地走着,仿佛有一辈子的时间让他们这样走过。
  西楠想想自己,一直狷介地力求上进,丝毫不敢放纵自己的懒惰,字典中永远没有‘任性’这个词,将自己伪装成一个强大的女人,从来不敢遵从自己的内心,在这个石屎森林里过着一些忙忙碌碌,挥汗如雨,虚张声势的生活。
  看人家,多温文尔雅,多蕙质兰心,多气定神闲,像温室的花朵,和才貌双全的元泽最配了。
  看他们一副伉俪情深的样子,既然祝福的话说不出口,自己还是不要和他说道什么别了吧,这样欲盖弥彰的把戏他一看就知道你的恋恋不舍。
  就算元泽真的是因为那些照片而弃了自己,比起眼前这个大家闺秀,你连个小家碧玉都算不上,那点比人家好呢?你孤零零地活在世上,你有不可告人的身世,你除了自己的一双手,连个家都没有。你还是不要跟大家闺秀争元泽了,下辈子投个好人家,再出来混吧。
  西楠这样地想着,心底特别绝望,她的眼睛没有焦点地直直往前走,像个陌生人一样和元泽擦肩而过。

  酷热的夏天,西楠的心就像跌入北极的冰窟窿里一般寒冷。
  爱或者不爱,已经无可挽回了。
  她给宁珈拨了个电话,电话一通,她只说了一句:“宁珈,我想你了……”然后哭泣不能语,在电话这端哭了一个多小时。
  来时路已封,那些真心或者假意的岁月,再泪流成河,爱他再意犹未尽都倒不回去了。
  元泽其实也看到了西楠,她翩若惊鸿忽然撞入他的视野。就在他想要确定她是不是来找他时,却见她头也不回地一闪而过。冷漠的眼神,紧闭的双唇,就当他是透明人一般。不过也是,他这样对待她,还能期望她以一副什么欢天喜地的表情再去面对自己呢?
  这是一个只对林子翊情深如海的女人,他对她而言,不过是一个处心积虑地算计她的男人而已。这辈子可能都不会想要记起他。
  有关林子翊的新闻变得很安静,旧梦重温的感觉很好吧?

  他冷漠地想,反正他不想再去在意这一切了。这个女人只会给自己带来负能量,他的理智告诉他,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去做,他的人生想要往前走,必须要彻底放弃她。
  但是人的感情往往和你的理智背道而驰。
  当晚,元泽在KTV喝的烂醉。
  他的一班衣冠楚楚的朋友本来正在群魔乱舞,忽然就听见酒杯落地的声音,却是平时颇为自制的元泽越喝越多,到后来不知怎么他碰翻了几个酒杯。他们叫来一起玩的几个女孩像看到唐僧肉一样围着元泽,自告奋勇要送他回家醒酒。
  他的死党张凯见元泽脸上都是暗红的唇印,很感不妙,心想再不送他回家,他今晚肯定贞操不保。明天醒来知道自己被女人这般戏弄,被骂的肯定又是我张凯
  他打了个电话给高蔷,让她火速过来带元泽回家。
  高蔷和张凯好容易将元泽拉扯回到家,将元泽放倒在床上,高蔷跑去洗手间取毛巾用温水给他擦脸,张凯长的比较胖,坐在沙发上直喘粗气。
  高蔷轻皱眉头,问:“为什么让他喝的那么醉?”
  张凯努努嘴:“问你呀?你不是天天在他身边侍候着吗?这段时间他看起来心事重重的样子,你知道他怎么啦?是不是他老头子那边又给他什么气受?”张凯八卦的小眼睛带上问号看着高蔷。
  高蔷从高薇那边多多少少听说了元泽和西楠的事,再联系起八卦杂志上面的照片,她也大概能猜出他为什么不开心。

  正在这时,忽然床上传来非常低微而压抑的似乎呼吸不顺的抽气声,高蔷转身一看,却见元泽趴在床上,肩膀护着脸在微微颤抖,一滴滴的泪跌落在床单上。
  张凯见状,赶紧拉高蔷出去,低声说:“他这几次喝醉了都这样,你说,以前挺爷们的一个人,现在是怎么啦?没事像个娘们流马尿?”然后‘嘘’了一声说:“等他醒了你不要提起这事,只旁敲侧击,看他到底有什么了不起的辛酸事,或许我们这帮哥儿们能帮上忙也不一定。”
  送走了张凯,高蔷呆呆地望着又昏睡过去的元泽,陷入了沉思。
  她认识他17年以来,从来没见过他流泪,在美国读书时最难的时候,她都没见他哭过。
  记得她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是初中开学的第一天。她爸爸的司机刚将车停下,她知道要迟到了,便飞奔着往课室赶。正在这时,有人从她身边跑过,长腿一跨,就越过了她,他身上有股阳光的味道,卷起微风轻拂着她的脸。时间仿佛静止了,她明明白白地看到他身上有一层耀眼的光华,直接击中了她年少的心。
  然后,她发现他比她高一级,正在读初二。再然后,她发现他就是妈妈最好的朋友元阿姨的儿子。

  他因为从4岁就被他爸爸带去了香港,14岁才被抢回来(没错,高蔷记得清清楚楚,她妈妈用了一个‘抢’字。)所以普通话开始时讲的不是很标准。她就不厌其烦地纠正他的发音,相反,他的英语很好,就常常辅导她的英语。
  他的身世有点迷离莫测,大人们不准她问这个问题,元泽自己也不愿意说起自己的家世。他们认识了了好几年,一次偶然的机会,高蔷才从父母的对白偷听到元泽是元阿姨的私生子,父亲是港商李承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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