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魂——二十年前一群冒险者的惊天游戏》
第1节作者:
岑墨子 日期:2012-3-2 14:33:00
汪通海显然早有准备,那年头国内鲜有专门生产户外运动装备的厂家,户外运动的爱好者们,大都是自己动手缝睡袋,拿塑料布搭建简易帐篷,背军用背包等等。可汪通海不知哪里来的神通,那些凤毛麟角的专用装备,竟让他给找齐了个七七八八。
我上车的时候,除了坐在驾驶员位置上的汪通海外,车上还有另外两个人。
铁强一看见我,就咧开嘴招呼了一声。他是个实在人,长得牛高马大,虎背熊腰,在帮汪通海跑生意时,很多脏活累活都是他一个人干。
另一个男人我却不认识,留着板寸头,国字脸,穿着厚厚的冬袄,坐在贴窗的位置,望着窗外,玻璃上的白雾被揩去了一片。他一边望着窗外,一边默默地抽烟,白茫茫的烟雾在他的额前打着旋儿,车内积聚了一大股烟味儿。他转过脸来,在烟雾的背后,冷冷地扫了我一眼。
汪通海介绍说,这位是唐三,他的一位朋友,也是一起去露营的,大家认识认识。
我伸出手去,以示友好。
唐三漫不经心地与我握了,继续自顾自地吞吐烟雾。他的眼睛从始至终都望着窗外,显得心事重重。我也望了望窗外,那些不是风景的风景,如惊鸿掠影般一闪而过。我时不时地偷眼打量唐三,总感觉这个人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捉摸不定的神秘气质。
出县城后不久,车内温度升高,玻璃渐渐又被雾住了。唐三伸出手指,饶有兴致地勾勾画画,一个人脸出现在了玻璃上。
我颇感奇怪,又觉好笑,这等举动,大抵只有玩世的孩童才做得出来。
等到车经过下一个乡镇时,我再扭头看去,不由得心头大颤。
玻璃上的人脸已经支离破碎,大珠大珠的水滴沿着划痕滑落,在玻璃上拉出一道道长长的水痕。我当时仿佛看到了一张支离破碎的人脸,鲜血正顺着支离破碎的伤口缓缓地往下流。我晃了晃脑袋,眼前恐怖的幻象消失了。我定了定心神。虽然只是看花了眼——那年代的路都是石子路,极不平整,兴许是车摇晃太厉害的缘故——但是一种淡淡的不祥的预感,却开始萦绕在我的心头,始终挥之不去。
我现在居住在成都,可二十年前,我还呆在家乡的小县城里。从地理位置上来讲,这座县城位于川东和渝西的交界地带,属于穷乡僻壤,从管辖范围上讲,归四川管辖,至于县城的名字,这里我就不提起了。
汪通海选择的露营地位于县辖区的边界上,那里是未经开发的深山老林。我们的车只能开到当地的乡上,然后通过步行,把行李一件件地搬到十多里外一个孤僻的小村子里。
那一年我还不满二十岁,一路上萦绕在心头的不祥之感,伴随着推门下车,因为呼吸入肺的新鲜空气,顿时让新奇和兴奋彻底给占据了。
当时我满心激动,竟忽略了一个近在眼前的重大疑窦。事后想起,我才觉得十分失误。
按照汪通海的意思,露营的本意是为了放松,给下一年的生意充充电。可令人费解的是,汪通海不选择一个好走的地儿,偏要来如此偏远的山区,怎么看都像是吃饱了撑的。可问题是,我一个人疏忽了倒没什么,颇令人不解的是,当时同行的其他人都没有提出这个问题。后来我才明白,当时除了我之外,其他的人,早已知道此行的真正目的了。
日期:2012-3-3 0:16:00
我们扛着行李,到达那个小村子时,大概是下午三点钟的样子。当时有两男一女等候在沟子口,迎接我们。这三人也是汪通海认识的人,同样是来参加露营的,其中女的叫荆晴晴,瘦个男人叫宋小毛,另一个身材高大些的男人叫史蒂夫·金,是个外国人。他们驾驶的另一辆车,走得早,比我们先到了一个钟头。
六男一女,这样的组合乍一看没有什么,但仔细一琢磨,就会发现其中意味深长的地方。
这意味深长的地方在于,每个人都是各不相同的,我的意思是指,每个人的身上都拥有各自的特点,或者说,是各自的强项。
所以,在讲述二十年前这个神秘游戏之前,我有必要先简单介绍一下这场游戏的七位参与者:
首先,汪通海不用多说,一个借助改革开放的浪潮发了大财的年轻人,用俗话来说就是暴发户。那年代能成为暴发户的,有三样东西必须具备,胆量,干劲,当然,最不可或缺的还是头脑。单看汪通海的外表,会觉得他很书生气,甚至有些痴呆,但接触深了,就会感受到他身上与众不同的地方,那些深藏在骨子里的精明和狡猾,是寻常人很难具备的。
铁强,前文已做过介绍,此人身强力壮,满脸横肉,就是不做任何表情,那张脸看起来,也是凶神恶煞的典型形象,活脱脱一个黑社会的地痞流氓。可实际上,铁强却是个憨厚无比的老实人,用实在这个词来形容他最合适不过。他的性情十分温和,与他的长相有着天壤之别,他最擅长同时也最乐意做的事,就是干一些搬扛抬之类的力气活儿。
唐三这个人,当时我对他的了解不多,一起露营的过程中,我曾偷偷询问过汪通海,得知此人来头不小,曾是四川省游泳队的主力,拿过省游泳冠军,可是毛病也像优点一样突出——日常行为不检点。那年代行为不检点是要出大问题的。当一些问题被捅出来后,连保全都保全不了时,省游泳队只好忍痛将他除名了。除名后的唐三回到县城里,也没有去谋生计活路,依然与烟酒作伴,我行我素地度日。
宋小毛人如其名,身材又瘦又小,行动轻如鸿毛。他曾经是个惯偷,常年出没于汽车站、菜市场等人群拥挤的地方。但因为他没有加入当地的组织,缺少厚实的靠山,一次在菜市场失手后,遭到现场群众的暴打,混乱中,右手的四根指头被人拿菜刀剁掉了,只剩下了大拇指,不仅如此,被剁去手指头的他,还被抓进去关了两年,前不久才刚放出来。
荆晴晴是北京一所知名大学的数学系高材生,那年代的大学生十分金贵,而且质量高,不像现在随手一抓就是一大把,且大多是劣质产品。荆晴晴只不过二十岁出头,不仅年轻,而且貌美,五官十分精致,属于那年代的标准美女,浑身上下透着那个年代女大学生们惯有的飒爽英姿,任何男人见了,都忍不住想和她套亲近。关键在于,她竟然能和男性开玩笑,即便是过分的带点颜色的玩笑,她也一笑置之,丝毫不会较真。这一点是格外招男人喜欢的。她是汪通海的表亲戚,学校放了寒假,刚刚乘坐火车从北京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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