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
第7节

作者: 廖无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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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起来那时侯开狗肉店,一条条鲜活的黑背藏獒被特制的夹子夹住脖颈,一尺长的军刺从咽喉穿入,如果扎不到心脏,那狗会哀号个把钟头。那份凄凉,让路人纷纷回避。不死的狗是那样遭罪的,军刺在他胸腔里搅,就那么一直的搅。我看到过好多狗的泪水,那些泪水应该是给主人流的。如果临死前咬主人一口,那是人类干的事情。
  我发现我要赚钱的时候,心就变的残忍起来。
  那时侯因为帮着厨师杀狗,一身杀气。去村庄,村狗们见我老远就跑了,十分惊恐的跑走的,那身杀气,对他们是扑面的劲风。
  那时侯食客盈门。
  狗肉店只开了半年,就卖了,当然卖了个好价钱。一切手续没有,没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卫生许可,大张旗鼓的开了半年,那时侯就是这样,起码有人是这样。然后我去弄所谓的公司了。接我店的主不久就关门了,他们装修的太豪华,可食客是大众。
  我开过两次饭店,头一次是参加工作不久的八十年代末。我开饭店狐朋狗党啸聚,经常有群殴现象。都跟我关系不错,并不代表他们之间关系不错。

  写到这里我说明一下,我从小连鸡鱼都不杀,看不了那无助的小家伙流血的那一刻。至今依旧。
  写到这里,我的小狗在看我。跟了我十年,他看到的都是我的好,为了他,当初没有出国,多年没有太久的离开家门。曾经把他送给别人,三天不吃东西,甚至不睡觉,就那么趴在门口,等我。我接他时候,他浑身战抖,满脸泪水。我抱着他也难受了,放心吧,我把你养老。
  一次一个人对我说,现在条件好了,一条狗能活四五十年,我说我日,我都死了他还没死,如何是好。
  其实一般来说狗不过旬,也就十几年光景。我的小狗吃的太肥,又有心脏病和白内障,去年我对一个养花工说,他要死了,你把他埋到这里,我给你二百块钱。今年的一天,他见到我说,还没死啊,我马上都不在这儿干了。我说我日。
  琐碎的现实,琐碎的世事,这一段可以不看。

日期:2006-10-19 20:51:18

  江湖在仇杀频繁时期,经常会犯一些这样的错误,打乱的错误。
  关朝阳在这个冬天,让鲁文丨革丨丢了右眼,然后又误杀了两人。
  那是春节前,又是一个大雪天,关朝阳和五个跟他一般年纪的青年,身披大衣,怀揣五连发和刀具,搭乘两辆出租车,来到一家洗浴中心。六个人是昂首阔步进去的,推开服务生,径奔二楼。
  218是个豪华包,里面非常宽敞。关朝阳当先,一脚揣开房门,怀里的五连发抽出来,连连发射。硝烟弥漫过后,两个人中弹倒地。又一个人过来,连发三枪,又是几声痛苦的呻吟。
  此时房间很静,只有电视在呜里哇啦,后一个人抬手一枪,电视爆了。

  他们撤离的很迅速,前后五分钟左右。
  中途他们换乘了几次出租车,来到一家夜总会。也是一个豪华大包里,霍家委和几个女人正唱歌。
  闭了音乐,霍家委让几个女的回避,听他们讲完,然后挂个电话。
  先喝点酒,霍家委说。
  几个人大衣也没脱,显得有些焦躁,头上的雪水在温暖的房间融化。
  看来确实干成了,霍家委想。
  丢在茶几上的电话响了,霍家委拿起来,基本没说话,都是听。
  挂了电话,霍家委说,把那个包拿去吧,钱都在里面。
  关朝阳提了包,掂了掂分量,也没打招呼,和几个人走了。

  后来霍家委电话又响了,靠他奶奶,霍家委骂。
  原来关朝阳他们干错人了。要干的人刚走,陌生的人刚来,撞到了枪口上。死的是两个腰缠万贯的生意人,受伤的里面有个外地的客人。
  春节的一天闻天海串门,提着礼物来到霍家委隐藏处。外面是冰封雪冻,穿着裘皮大衣的闻天海哈着白气。
  霍家委问他这大衣哪买的,怪不错的,闻天海说你倒有心情。
  霍家委说我知道你要说我啥了。
  说啥?

  这次枪案,不该和和那么多人接触,人越少越好打太极拳。
  家伟,你是个聪明人,我也不多说。
  我这次故意这样玩,我什么都想玩玩。
  空虚啊。
  你杀的那些人,谁不知道是你指使,你不照样一路玩过来。

  此一时彼一时,我有感觉,不能那么玩了,不知道你有没。
  事情出来了,说事情,说前面没用。
  是这个道理。关朝阳他们呢?
  在逃呗,不把他们抓齐,动我不容易。等把他们抓齐了,猴年马月。天海,你是不是想长命百岁啊,干上这一行,有这种想法,何必当初。
  谁不想长命百岁,不管哪一行。
  那好,咱喝点酒吧,天也寒,咱说说咋样才能长命百岁。

  把生意转到正道上,把黑钱洗白。靠山不是永远的,抽身为自己。
  你看的远,你喝洋酒还是白酒?
  在那个隆冬之夜,潘云飞和楚建明从外地回来,被关朝阳跟踪。潘楚二人漫不经心走路,漫不经心拐进一条胡同。关朝阳刚到胡同口,被楚建明一把揪住,乌黑的枪口顶上脑门。
  潘云飞站在几步远处,大衣的毛领遮去了半边脸。
  当时是一片雪光朝胡同里探进去,那条胡同,看起来深邃而神秘。

  楚建明的双眼灼灼放光。
  故事是讲不完的,从古至今,重重叠叠,其实也翻不出什么新意。由此看出来,人们在经历方面,一直在重复,不管是大喜大悲,还是平平淡淡。有时候看着某些古人,心中怅然,人活着,就是一瞬。咋活都是活吧,不要太累自己,你走了,他来了,然后他又走了,说的乐观一些,是春风吹又生。
  早上溜狗,看到地上几行粉笔字,让我玩味了许久。也许是我文化低,也许这几行字别人早已熟知,但在于我,却是第一次。
  春有百花秋有月
  夏有凉风冬有雪

  若无闲事挂心头
  便是人间好时节
  也许,也许这样更好。也许就是个世外桃源罢了,在这个沉重的世界。
  中午一个歌厅女请我吃饭。我先澄清一下,我和她没一点关系,仅仅是她那场所,经理是我朋友,我有时去K歌,她有时作陪。她感觉我人不错,她将要去卖衣服了,就请我吃饭。我问她,为什么感觉我不错,她说我们这里的女的眼不敢说都毒,但有相当一部分。
  吃饭很简单,四个菜,两瓶啤酒。
  说一些天南地北话,不着边际。

  倒是吃完饭,让我心头一阵温暖。
  我们进来时候,碰上几个过去的熟人,小十年没见了,他们还是过去那样子,一身江湖气。互相握握手,拍拍肩,就各自去了位置。
  吃完饭,她喊结帐,人家过来说,结过了。我疑惑的望着人家,人家朝那边一指,那几个过去的熟人冲我打个手势,继续喝酒。
  一阵温暖漫过了我,我甚至连他们名字都忘了。
  互相用不上,甚至以后也不会联系,这个帐结的。

  我走时候,冲他们用力挥了手。
  今天晚上回来早,闲着也是闲着,想到忙时写不来,干脆再写一点吧

日期:2006-10-20 10:59:01

  昨天晚上我帖了一章,今天上午又帖,勤奋吧
  还是想到依稀的岁月。八十年代末开饭店,那灰旧的街道,一处亮丽的色彩。说来不怕你们笑,当年的晚报曾经夸耀过我们的风格,什么别出心裁,匠心独具。那天听到人们讲,赶紧去买了一沓晚报,欣喜若狂是自然的。那天的客人都看到了晚报,问设计大师是谁,弄的我虽然得意,但决没敢说是鄙人。当年的我,身披将校尼大衣,长发遮面,一副闯荡江湖的嘴脸。我知道我这副嘴脸不配,和人们的观念不配。那应该是文质彬彬,酸文假醋模样吧。我哥说,我弟弟其实很聪明,我父亲说,聪明没用到正地方,闯江湖去了。我妈是一个树叶掉下来也怕砸头的人,她怎么也不明白,他那二小子如何长了那么一副胆。

  从来不知道什么是设计,我们找的装修队叫我们拿图纸,几天没拿来,在一个夜晚,通宵过去了,我胡乱搞出来了。
  如果当年的晚报记者知道这样,大跌眼镜。
  一条红地毯,就那么走进去。
  那时侯的我真忠贞,那时侯象样饭店少,那么多漂亮姑娘来做服务员,那么的对我暗送秋波,我自岿然不动。其实溯源起来,我和我老婆谈恋爱,那么多年,到领结婚证才上的床。
  对了,忘记告诉你们,饭店是三个人合伙开的,还有一个至今亡命江湖,再一个就是王哥了(如果看到前面我写的文章,看过互相回帖,应该知道王哥。我写东西一直不想告诉熟悉的人,至今我的圈子里很少人知道,他是个例外)。

  没有一个姑娘对他暗送秋波,这是他郁闷的地方。
  王哥在饭店经常牺牲一下自己的鲜血。
  仅举一例。那次大概是冬天吧,几个社会人来找我,恰巧我不在,这几个人喝酒,就喝醉了,就和那一个合伙的人发生了口角。一个社会人拎了酒瓶冲上来——其实不怪他们这样,这几个社会人和他俩不熟悉,王哥来拦,被一酒瓶砸脑袋上,据他自己告诉我,转了三圈,倒地了。
  王哥的脸上疤痕累累,都是这么来的。
  那时侯开饭店,黑白两道,三教九流。

  记得那时侯来的社会人分几种,一种是张牙舞爪过来,拍着我肩,喊着我名字,说日,今天又没偷着钱。那就喝酒吧,每每这样。有一天他们来,还是拍着我肩,喊着我名字,我先说了,我日,还是没偷着钱,他们哈哈大笑,毫不惭愧。这一类归之涮。再一类是吃完吆喝着算帐,我自然要让,这一让他就边骂我边把钱收了回去,这一类归之做人。还有一种那时侯也多,吃完不管三七二十一,拍上钱就走,都是老吃家,自然每次拍的多,你要往回塞,他跟你急,这一类归之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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