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古典诗词》
第22节

作者: 阳台一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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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进想与王谦结成儿女亲家,主动叫出2个女儿让王谦挑选,王谦想了想,没有答应。之所以写出这些,是想说明王谦这个人在别人眼里是有份量的,甚至在何进眼里,而且王谦不盲从,有主见。

  王谦是个非常冷静的人,有政治眼光。这些都遗传给了我们的主人公王粲。
  王粲在家庭的影响下,饱读经书,在当时已小有名气。
  后来董卓专权,废了刘辩,立了刘协,京城洛阳处在各地反董的包围之中。无奈董卓挟汉献帝刘协迁都长安。王粲家人也一起随迁。
  在长安期间,一次王粲拜见当时鼎鼎大名的蔡邕,听到王粲,蔡邕当时急得穿错了鞋把王粲迎了进来,并对在座的人说:“这是王畅的孙子,有特异才能,我比不上。我家的文稿书籍应当全给他。”这番话,令满座宾朋目瞪口呆。
  过后,征召王粲为黄门待郎,看到眼下的政治形势,聪明稳健的王粲没有应召。

  汉献帝到长安后,情况更糟,结果王允出手,利用“一女侍两夫”,最终吕布斩杀了董卓。
  本来局势此时可以稳定下来,可惜王允是个谋略家而不是一个政治家,走错了一步棋,他要赶尽杀绝,将董卓部下也要一同问罪,致使原董卓嫡系人人自危,为了保全性命,李傕、郭汜两人抢先发动叛乱,最后王允被杀,李傕、郭汜把持朝政,百姓再次遭受离乱之苦。
  王允应该先把局势稳定下来,对董卓部下应该怀柔才是。
  王粲再一次发挥了头脑冷静的优势,仔细分析了当前的政局,决定离开这个是非之地,远走他乡,去往荆州,投奔刘表。
  留在京城,感觉已没有政治前途。汉献帝无权无势,还不如在外围发展。

  此时王粲17岁。
  这首诗就是王粲出走长安路上的所见所闻。
  从诗中可知,家人没有与王粲同行,在长安可能没有生命危险,但政治生命可能终结。
  17岁的王粲政治眼光不同凡响,这也是在“建安七子”中唯一被封侯的重要原因。
  少年老成、内向,政治眼光独具深邃。现在17岁能干什么?只能说17岁还是个孩子。
  王粲为什么投靠刘表?据说是因为刘表是王粲祖父王畅的学生且是同乡,刘表所辖的荆州政局稳定当然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但是到了荆州后,王粲并没有被刘表重视。原因有点滑稽,是因为王粲长相丑陋,其貌不扬且身材矮小,还是个病秧子。
  刘表以貌取人。

  你刘表的确是仪表堂堂,长相丑陋的人就没有才能吗?
  虽然王粲已大名鼎鼎,在刘表手下却只能当一名小吏,但王粲仍然踏实勤勉,工作上过着有名小辈的日子。
  这样的状态,一直保持了15年,真不简单。
  本人以为王粲没有离开刘表再投奔他人,是因为当时军阀混战,政治局势不够明朗,他这个“良禽”还没判断出谁是“木”。懂得隐忍,有政治谋略。
  刘表死后,刘琮继位。
  建安年(公元208年),曹操攻打刘琮,此时王粲极力劝说刘琮投降曹操。
  王粲:“观古今之成败,能先见事机者,则恒受其福。今将军自度,何如曹公邪?”

  刘琮无言。
  王粲:“将军能听粲计,卷甲倒戈,应天顺命,以归曹公,曹公必重德将军。保己全宗,长享福祚,垂之后嗣,此万全之策也”
  刘琮投降了。
  以上劝说词还是挺厉害的,首先肯定的是你刘琮打不过曹操,肯定失败,即使能保全性命,也会苟且偷生,再没有目前的荣华富贵,如果投降,不但能保持现状,一样还能子孙受碌。(潜台词:你刘琮是那种有能力、有骨气的人吗?你敢鱼死网破吗?)
  曹操不费吹灰之力,竞收复刘琮,可能做梦也没想到,给王粲封个侯算什么?
  从此,王粲成为曹操心目中的知己,伴随左右,最后死于行军途中,终年41岁。


日期:2009-11-17 08:49:53

  第25首七哀诗 (下)
  王粲劝说刘琮投降曹操属于政治投机吗?
  即使有也是很小,主要是看清了当时的政治形势,以刘琮的实力无法与曹操对决,少一点黎民涂碳,少一点妻离子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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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粲这种性格的人,会被多数领导喜欢。

  不张扬,不狂傲,识大局,懂隐忍,踏实肯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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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粲还有极强的记忆力,《三国志》记录了以下2个故事:
  1.一日,王粲与朋友读一路碑,朋友说:“你能背下来吗?”王粲就背了一遍,朋友核查,竞一字不差。
  2.一日,王粲观人下围棋,棋乱,王粲帮忙将棋子复位,下棋人不信,又拿出一付棋子,让王粲再试,结果,2盘棋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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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粲生前有一大喜好,爱听驴叫。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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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粲年轻时曾巧遇张仲景,中医讲究“望、闻、问、切”,当时张仲景就看出王粲身内有病,劝他喝五石汤,还来得及,否则,过40岁以后,就会有病症,眉毛会脱落,到那时就晚了。王粲没在意,过几天,2人又见面,张仲景问:“吃药了吗?”王粲搪塞说吃了,张仲景摇摇头说:“你骗我,根本没吃。”
  果然,王粲40岁时开始脱眉,半年后就撒手人寰。
  有人认为,王粲当时所患是麻风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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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建安七子”中,王粲的文学水平最高。与曹植并称“曹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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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首诗写得好吗?
  你可能觉得一般,没有太出彩的地方,我也是反复读,也没兴奋起来。

  读不出完美的意境,看不到叫绝的用字。
  这首诗是公认的王粲的代表作,是我们的欣赏水平太低?还是这首诗本来就一般?古人拿什么评价?
  一道初中数学题,在一个大学生眼里,是没什么的,对于一个正在上初中的学生来说,可能会抓耳挠腮。
  因为我们经过了唐诗宋词的洗礼,回过头来再看这首诗,在唐诗宋词的光环下,可能会觉得平淡。
  唐诗宋词简直就是对国人的惩罚,使后人不敢对诗词再添奢望。
  汉朝诗里的主人公大部分都是描写自己,倾诉自己的苦乐哀愁,无法代表广大劳动百姓普遍的愿望,很难引起共鸣。
  到“三曹”时,诗风骤转,诗再也不是高门贵族才喜欢的奢侈品,它的“现实性、通俗性和抒大众情”成为“建安风骨”的旗舰性标志。

  这首诗在当时来讲,绝对是一首好诗,表达了老百姓的疾苦,讽刺了当权者为了个人利益不顾人民生死的贪婪,抒发了大多数百姓的心声。
  一个诗人所应有的社会责任感在“建安风骨”中突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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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诗中的“出门无所见,白骨蔽平原”与“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相比,后者当然更高一筹。
  以杜甫的“读书破万卷”,他没看过这首诗吗?
  绝不怀疑杜甫的水平,后人之所以走得更远,都是沿着前人的足迹。

  读古典诗词,感觉还是从头读效果会好些(个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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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操的《蒿里行》里有这样2句:
  “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
  也一样描写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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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2句“悟彼下泉人”中的“下泉人”有不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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