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江南碰到她的。那是靖康之变后的一年,金军南下,掠了徽宗,钦宗,半壁江山拱手相送。偌大一个中原,人人自危,风声鹤唳啊。所有人都在想一件事,往南跑,再往南跑,一直往南跑……”
“闺女找不到了母亲,爷爷找不到了孙子,数十年的老家奴找不到了自己的主子,越跑越乱,越乱越跑。”
“我就是在那时候碰见她的。那年她四十五岁,她第一任丈夫已经死在了江宁。她自己一人,孤苦不堪。她风韵犹存,还是那样的玲珑剔透。”
“你是说的赵明诚?”点点啊的一声叫了出来,脸上多了一丝讶然。
Old man点了点头:“是啊。我时常在想,赵明诚那样的呆货,怎能配得上她呢?!那年赵构在临安建立南宋,赵明诚于危乱中受命,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赴任江宁。最后也死在了那里。”
“怎么?觉得他很英雄?”old man看看点点,点点恩了一声。
“迂腐,迂腐罢了,”old man加重了嘲讽的语气:“易安居士与他分别之时,他要她遵守诺言,无论多么危机,定要守着他赵家的祖宗牌位与之共存亡。她是如此玲珑剔透的人儿,怎能和那些死物相提并论?!”
他似乎很厌恶那个叫赵明诚的男人,用迂腐两字为他下了定论。
点点出奇的安静。睁着眼睛听他说着这个故事。我只觉得乏味,乏味至极!我讨厌这个当了“电灯泡”的神经男人。
可他似乎没有察觉,仍然讲着他的故事。
“赵明诚死了,她孤身一人住在临安,不知道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她靠着贩卖往日收藏的金石书画,勉强度日。可她怎么一般女子可比。她的心还是大的。”
“她骨子里是个向往英雄的人。‘南渡衣冠少王导,北来消息欠刘琨’,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能写出这种诗的女子,又怎会一般呢?”
“她一个女子,对着词坛大家们一一点评,无敬畏,而又保持中允。她说王安石、曾子固这两位文章大佬,写出来的小歌词毫无章法,一听就要笑倒。她说晏几道的词少铺叙,贺铸的词少典故,秦少游就是个贫家美女,美则美没有富贵相。黄庭坚又过于实在了,细节瑕疵多。连晏殊、欧阳修、苏东坡这样才华横绝的人,写出来的词,只是句读不茸的诗……她呀,她呀,她总是这样。”
Old man 说着说着,自己笑了。
“你……你真的见过她?”点点吃惊的问道。她双眼闪出光彩,我从未见过她如此激动。
“是啊,”old man叹了口气:“ 我向她表达过我的爱慕,她拒绝了我。”
我目瞪口呆,我眼前明明坐着一个现代人,他他妈的却说自己曾经向一个一千多年前的女人表达过爱慕之意。而且他现在就坐在我身边,喝着我的奶茶,和我的马子聊的火热,我感觉自己的脑袋要大了……
“为什么?”点点认真的问。
“因为我说了实话。我告诉了她我不死的秘密。她说,她无法接受这个事实。我至今记得她看我的那种眼神,像看一个怪物!”old man 痛苦的抚摸着头发:“我绝望了。在最后时刻,我想问她要一首小词,她却轻飘飘的给我一张白纸。”
“我带着那张白纸,流浪,流浪,流浪到今天。我看到所有人老去,死去,我羡慕他们,我甚至有些病态的喜欢上了死亡。”
他把我的奶茶喝完,也讲完了他的故事。
日期:2010-10-22 16:43:00
他拍拍我的肩膀,指着点点:“她就像当年的易安,你就像当年的我。”
“什么?”我被他一句话说的愕然。
“她不爱你,你又何苦缠着她呢。”
……
我的脸上阵阵发热。
他喝我一杯奶茶,当了半天“电灯泡”,就给我留下这么一句话!
“放屁!”我再也装不出斯文了,我恼羞成怒。
他无所谓的耸耸肩,忽然站了起来,啪的打了个响指:“女孩儿,跟我走吧。”
点点应声站了起来,眼中的光芒消失了,脸上一片呆滞!
“不要怕,催眠术而已。”他轻轻一笑,转身要走。
混蛋!
“点点!”我大喊一声,甩手摸出三寸刀片,挥手向他脖颈上抹去。
轻轻地一划,鲜血纷飞。
他左手微微一动,轰的一声一道强烈的气流穿过我的左肩,我半边身子都失去的知觉!
“‘六脉神剑’的感觉不错吧?”他微微一笑:“我说过我活了很长时间,去过很多地方,见过很多人,我不仅见了易安,我还去过大理,见过段誉,所以也就学过那么一点儿……”
他直直的站在那里,我觉得他确实像一头怪兽。不是因为他这句荒诞至极的话,而是,他脖颈的伤口,正在奇怪的愈合……
他确实是不死之身!
“苑小斌,这个女孩我先带走了。我最近的职业是一个职业杀手,”old man淡淡的说:“秃头三的儿子让我传个话,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如果想救你的情人,后天下午三天,S楼天台见。”
他说完这句话,带着点点转身要走。
我疯了!我真的要疯了!
我不顾一切的从地上爬起来,向他冲去。
“轰——”一声巨响。
他回身,出掌,隔着我身体尚有三步远的时候猛然发力!我甚至没有碰到他,就被轰飞了出去。全身上下说不出的酸痛,嗓子眼一甜,一口血喷了出来……
“我说过了,”他变的有些烦躁:“我活了很长时间,去过很多地方,见过很多人,我不仅到了大理,见了段誉,我还去过襄阳,见过郭靖,所以也就学过那么一点儿‘降龙十八掌’……”
我一阵无语……
“记住了,要救你的情人,后天下午三点,S楼天台见。”
他带着点点,飘然走出SUNSHINE书吧。
日期:2010-10-23 10:04:00
第七章 又见大兔子
我抹了抹嘴角上的血渍。 踉踉跄跄的站起来。点点被带走了,只留下桌上那本《漱玉词》。
全身上下说不出的痛!
我快要抓狂了!
在短短的半小时内,我碰到一个号称活了许多年的不死怪物,他喝了我的奶茶,抢了我的马子,然后用“六脉神剑”和“降龙十八掌”将我打成了重伤……
最严重的问题是,我——“割喉党”老大苑小斌,在这个怪物面前,毫无还手之力!
我想不出任何办法打败他,我想不出任何办法去救点点。
我有些激动了,又是一口鲜血喷出……
“嘿,苑小斌,你爱那个女孩儿么?”
一个穿着黑色风衣,带着大檐帽的胖子坐在一边的书桌上。我一直没有注意到这个胖子,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进来的,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坐到了这里,我更不知道他怎么知道我叫苑小斌。
很绕口。总之,这个人,有点儿古怪。
“问你呢。”
他烦躁的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根胡萝卜,嘎嘣嘎嘣咬了起来。
“……是。”我不习惯跟一个陌生人坦露心迹,莫名其妙的,我还是说了出来。
“你想救她?”
“是。”
“你打不过那个怪物?”
“是。”
“啊,非常好,”他啪的打了个响指:“我等了一千年,终于有人愿意对抗‘old man’!”
他嘎嘣嘎嘣又咬了几口胡萝卜。
“无所不能,无恶不错,无良兔子为您服务,苑小斌先生。”
他优雅的鞠了个躬,像个绅士。他摘下帽子,我呆了!
我终于明白古怪在哪里。
他,哦,不,是它!
这个胖子竟然是只兔子!我从没见过这么大的兔子!红眼睛,三瓣嘴,两个长耳朵系在一起,整成一个蝴蝶结,最关键的,最关键,它还会说人话……
哦,苍天啊,地球太危险了,让我回火星吧!
“跟我来,苑小斌,我来帮你救出你的点点。”
它温柔的对我说,依然是莫名其妙的,我跟着它走了出去。
日期:2010-10-23 22:26:00
第八章oldman的故事
我跟着大兔子,打车去了郊区。一个普普通通的民房。
大兔子领着我走到门口,咳了两声,清了清嗓子,扭扭大屁股唱道:“小兔子乖乖,把门儿开开,我要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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