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那场醒不了的梦》
第25节

作者: 白愁飞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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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凯把玩着烟盒,往空中喷出一口烟,说:“其实我结婚前,想象过我的婚礼,最好是在一个冬天,我穿一件深蓝色的对襟棉袄,我老婆穿个枣红色的……都是上好的绸缎面料,有暗纹,是百合和我俩胸前一人胸前戴朵粉色的花……席上带个好的无线麦克,每位成年来宾一人得说几句四六成韵的话,全跟结婚有关,多好啊……唉!”
  他这么说,我赞成:“嗯,挺好的,传统,还浪漫,棉袄的设想很可行,不过,千万别穿棉裤。”
  解凯的梦想没有实现。他的婚礼完全是现代婚礼,估计有几千万人跟他一样,老婆婚纱他西服,也不在冬天,而是夏天,热得他老婆浓妆之下汗一道一道的,他也上火了,嘴上长了两个大泡。
  这个设想确实是挺好的。最好是个雪天,鞭炮炸响在某个冬雪初霁的清晨,焦灼清脆,纸屑落在皑皑白雪上,新郎新娘穿一身喜气洋洋的中式棉袄,男篮女红,女的鬓角还斜插一朵花,站在路边,男作揖、女万福,冲从各色车辆里钻出来的来宾致意,嘉宾边回礼脑子里还得继续推敲等会儿要说的话……想起来挺美的。
  我还正在无限想象中,解凯又说话了:“你也该再找个人结婚了,我觉得乐乐非常好,你我都是凡人,这么好的女孩,一辈子你碰不上几个。”
  “乐乐很好,可是乐乐也太小了。”
  解凯一听,从椅子上直起身来:“我操,你是成心臊我的皮呢!乐乐跟你差9岁,王欢跟我差了10岁!”
  我还真忘了这点了,看他发急,嘿嘿一笑:“也不能谁都向你看齐,你是出了名的不拘泥,除了不会功夫不是独臂,你是正宗的杨过传人!”
  解凯摆摆手,说:“行了行了,也别管我是谁的传人了,你也装得差不多了,该行动了,这么好的女孩,错过了之后可能这辈子再也碰不上了。”
  “我——”
  我没好意思说我其实没装,之前我其实是一直没想好。

  早早和解凯吃过晚饭以后,看天也没那么热了,我给乐乐打了个电话,问她在哪儿。乐乐说在学校,我说出来聊聊吧。乐乐听我的语气跟往常有点不一样,问我聊什么,有什么不能在电话里聊的。我说我想当面聊,我在北门外等你。乐乐犹豫了一下,同意了。
  乐乐比我先到,刚一看到我,穿着T恤白牛仔裤和凉鞋的乐乐劈头盖脸就问我:“雷晓磊,有什么话电话里不能说?”
  “我想跟你说件事,咱们走路,从含光门进城转转吧。”
  乐乐明显有些诧异:“你怎么想起来进城转了?”
  说完,她像是有了预感似的,忽然红了脸:“雷晓磊,你别来这套,你到底想跟我说什么?”
  我没有回答她的话,先坦白了我的年龄:“乐乐,其实我是31,不是27,去年认识你的时候,我是30,不是26.。”

  乐乐听完,看了看我,问:“就说这个?”
  乐乐没有什么惊诧,这让我觉得有些奇怪:“怎么,你不怪我没说实话?”
  问乐乐的时候,我的心情是稍稍有些失落的,乐乐如果一点都不关心我的年龄,那说明她心里确实就没我,我就只是她的师兄和一个聊得来的知己而已。
  我刚一走神,乐乐伸拳在我腰上捅了一下:“雷晓磊,就你那老喀嚓样子,还好意思冒充27,你要27,人家谭咏麟真的就年年25了!”
  说完乐乐还想打我,我不能再容她得逞,赶紧拉开距离,小声说:“张乐薇,你怎么跟个疯子一样?”
  “我就疯子怎么了,你骗我还有理了?”说着话,乐乐追了上来,还想找机会顶我。

  “你别疯疯癫癫的……你怎么知道我是31的?”
  “第一回见你我就觉得你不像27,整个人蔫头蔫脑的——”
  “我那叫低调做人。”
  “切!低调是你那样,缩着脖子,驼着背……来,咱俩比比,我看你有没我高——”
  李珊和乐乐一样高,但是李珊以前喜欢穿平跟鞋,而乐乐的鞋大多数时候都有点跟,把鞋跟加上,我和乐乐一比,身高就没多大优势了。

  我昂首挺胸:“张乐薇,我没你高?”
  此刻,我和乐乐站在含光门外护城河桥上,夕阳洒照下来,终于不再是暴虐的炙烤,热力已经不足为惧,眼前护城河的水色青碧,些许漂叶和几茎闲枝不能阻止斜阳映照下它的熠熠生辉,一眼望去,彷佛是一大块圈在巨大环状匣中能流动的软玉。不远处的城墙依然是永恒不变的青灰,齐腰以上却带着落日的金色余晖。那些高挂在城头的红色灯笼,于明暗交错的光影之中,又即将见证这个城市晨昏的交叠。

  “大千世界,让人又陶醉又敬畏啊!”我感慨了一句,又开玩笑地对乐乐说,“乐乐,说你不懂事,你还不服,我内敛低调点,都能被你说成弯腰驼背。”
  “再高调你也没184——”
  说完“184”,乐乐忽然刹住了,184是她男朋友的身高。
  这次,我没有提乐乐的男朋友,问她:“张乐薇,要是没有184,能不能喜欢你?”
  身后的车流很密,身边的行人也很多,但是,我的话乐乐听见了。

  从我说完之后,她侧身对着我,望着护城河里的水,像是在发呆。
  我等了很久,乐乐终于转过了身面对着我,神情端庄,像一个真正的淑女,忽然,她伸出右手,几乎点到了我的鼻尖,说:“雷晓磊,你可别喜欢我。”
  我吓了一跳,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乐乐反应很快,我刚一撤步拉开距离,她又指头朝下一指我的脚:“雷晓磊,我问你,这双皮鞋,是你去年第一次见我穿的那双吧?”
  “对——”
  “你还好意思说,你别喜欢我,你去喜欢杨贵妃吧。”
  我也豁出去了,问她:“什么意思,你是嫌我土还是嫌我老?”

  乐乐上前一步,又把手指在了我的鼻尖上,还说一下点一下手指头:“雷晓磊,又土……又老……又没钱……又爱装硬汉……又冒充长情……被人扇!”
  “张乐薇……你说的是《古今大战秦俑情》里那个活了的兵马俑吧!?”
  乐乐的指尖在我眼前猛晃,我本能地又退了一步,这么多负面全安全我脑袋上了,我都这么集大成了,我不能不表态以示和我和兵马俑大有分别:“我雷晓磊紧跟时代……80G硬盘装50G黄片!”
  这次我说话的声音有点高了,听得乐乐又急又臊,左顾右盼几眼,抬腿就踢我:“你喊什么,再加一条……你还爱耍流氓!”
  我和乐乐一路走到北院门,又陪她吃了点东西,再没提谁喜欢谁的话题,乐乐也没提。路上,乐乐给我说了几个笑话,我每次听完都笑了,不是装的,而是真的很好笑。乐乐让我也说一个,我想得头都疼了,都没想几个好笑的,我装了一肚子笑话,全是黄色的。

  在北院门看吃粉蒸肉的时候,乐乐吃得一脸细汗,我笑话她那么苗条却是个肉食动物,她就很努力很书面地竭力表达着她对粉蒸肉的感情,乐乐的神情是那么地专注,从小时候说到现在,像是在诉说一个无穷无尽的梦,忽然之间,我的心里就有了几分悲哀:
  乐乐太纯洁了,像一张崭新的宣纸,正在等待才华横溢的人书写绝世的书法。而我像一张带着错字的的过期报纸,被附庸风雅的爱好者们涂鸦几笔之后,因为羞于让人看到,已经被撕碎仍到了墙角。

日期:2010-01-08 08:06:01

  人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守株待兔”这个成语的无限延伸和放大。
  等着拾死兔子连零花钱都凑不够,但是兔子无疑是好东西。于是大家开始想办法,有在树下张网挖坑的,有上到树上放箭开枪的。有的兔子狡猾,看得见打不着,就追上去再想办法……最后,为了兔子,很多道具出台了,很多行为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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