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半尸语时》
第29节

作者: 无意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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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手忙脚乱地拔掉电源插头,俯身去看主机状况,一时心急,脸碰到了键盘滑动架边的尖锐铁角,拉开了一道长长的伤痕,险些伤及眼睛……
  我从未像今天这么倒霉过。
  我怀疑屋里藏着一个人,眼里掖着仇恨的目光,抓住一切机会与我作对,直欲将我置于死地。
  我想起了凌晨黑暗中看到的那双眼睛,心底一寒。
  许迈不知去向。

  也许他仍在家里吧,只是我看不到他而已。
  我将目光从卧室紧闭的大门摇向了窗外。
  窗外,冬天的天气,阴得就像老板的脸,压抑得心都发疼了。
  从书房看去的天,被香樟树的枝叶切割得支零破碎,于是整片天空的五官全都被消除了,只剩下无数只的眼睛,散发出死人一般的灰败色。
  我又想起了第一个晚上做梦时梦见的那口棺材。

  棺材之上,黄沙纷纷。
  躺在棺材里的人是看不到的,但我能。因为我在梦中。
  于是我甚至可以感受到黄沙扑身时那细微的痛。
  如今,这些痛全都化作天空射出的目光的压力。
  冬天的颜色是淡黄色的。然而这座被严重污染过的城市的冬天,是铅灰色的。

  铅很沉。眼球很脆弱,会被压疼。
  我决定出去走走。我怕在房间里待得久了,等到黄沙填满了棺材之后,那张令我作呕的腐脸就会出现。
  我坐着公交车,在城市里漫无边际地乱转。
  我对这座城市,一点也不熟悉,尽管我呆了有三年多。
  这里不是我的家乡,我只是一个过客。就好像,中秋祈福的纸船,会穿过许多的河流,来到一座城市的边缘,然后被露水打湿下沉,就地停留——其时,祈福时点燃的蜡烛光明早已熄灭。

  无人相识。无人注意。
  我不过是一只被打湿了,随时准备下沉的纸船,尽管我是载着许多的祈祷与祝福而来。
  这座城市是不收祈祷与祝福的,它只收人民币,以及人的灵魂。
  车窗外,掠过形形色色的招牌。这种感觉,就像坐在露天的电影院里,看一部无声的电影。
  电影里无声,看的人亦无声。
  直到电影播放机卡住了,停在一个画面死活过不去。
  然后我随心所欲的旅程也就结束了。我在我看到的、令我心脏静止的画面前停下了车。
  那是一家餐馆,不大,却挺精致。

  餐馆半掩隐的门里,有幽微的香气被风偷了出来。风慌慌张张的,刚好撞到了我,将所有的香气都洒到了我鼻子底下。
  很熟悉的香味。
  我的肚子开始叫了,一半是饿,一半是翻胃。
  饥肠辘辘的时候,也会翻胃。只是翻起来的,就只剩下一点胃酸,烧灼得人难受。
  我被一股力量驱使着,走了进去。
  餐馆很昏暗。没有任何的窗户。不过也可能有窗户吧,只是全都被藏进了壁纸之后。

  餐厅的风格十分诡异。在左边的墙壁上,贴了一幅巨大的挂画,是达芬奇的名作《最后的晚餐》的印刷版本。
  《最后的晚餐》壁画取材自《圣经·马太福音》第26章,耶稣在被遭罗马兵逮捕前夕,与十二门徒共进最后一餐。他淡然地预言:你们其中一人将出卖我。门徒顿时骚动,或困惑、或愤怒、或悲伤,然后叛徒犹大则陷入了一种深深的惊惶情绪之中。
  《最后的晚餐》原来是画于米兰一座修道院的餐厅墙上,如今却被移植到了这里。
  是有所寓意吗?
  在餐厅的右边墙壁上,同样挂着一幅画。画风阴郁,用色灰暗。画的是在一片凄风惨雨的环境里,一个脑满肠肥的男子坐在餐桌前,举箸痛吃。桌子上,一只有着三个头的恶犬正在狰狞地张开着大嘴,将锋利的爪子伸向男子的咽喉,仿佛随时可将喉管撕开。在门口的位置,另有一个长袍的男子,正默默地冷眼注视着这一切。
  我不知道这幅画是谁画的,但却知道它取自于但丁的名著《神曲》,描述的是地狱第三层的情景,三个头的恶犬正是地狱使者,专门惩治“饕餮”之罪。

  天主教教义里,人有七宗罪:饕餮、贪婪、懒惰、嫉妒、骄傲、愤怒、淫欲。
  人该为自己的口腹之欲而付出代价。
  但中国的地狱设计中,并无针对“饕餮”一罪,只有第十二层舂臼地狱与吃有关,却是专治那些铺张浪费、糟践食物者。
  在中国,民以食为天。吃是天经地义的。无论山珍海味、龙肉凤舌,均不为过,只要你不浪费即可。
  可是在这里,在本应鼓励人们多吃、多消费的餐厅里,却给饕餮定了个罪。多么奇怪哪。

在流浪之家用餐

  餐厅的生意很好,所有的人都不受墙上画的影响,吃得理所当然,心安理得。
  他们的桌面上,基本上都有一道汤,浓白如奶的汤,看着就十分的诱人。
  四溢的香气即来自这汤。
  人们纷纷举着调羹,安静地品味着汤,脸上流露出满足的神色。
  那一碗汤的滋味,确是人间难得美妙。

  尤其对我而言,汤的味道里融入了某种记忆。
  记忆真是一种奇妙的东西。它存在于过去,却有遥遥地指着未来,或者说,指着幸福的方向。
  幸福只存在于30岁之前,甚至截止于青春阶段。我觉得。
  因为岁月青葱的我们,很纯,很真,会去相信爱情、友情、幸福,世界上一切美好的事物。我们会执着地认定什么是我们生命中的唯一。
  等到青春淘尽,或者在人生的崎岖路上翻山越岭地过了30岁,我们的生活观、世界观就完全改变了。爱情、友情、幸福,都不如毛领袖严肃的容颜来得亲切动人。
  于是我们老了。
  老了的我们,只能靠记忆来靠近幸福。

  我们把幸福遗失了。因为我们率先把纯真给丢失了。
  记忆里,我们尚且年华青青,笑容纯净。
  我们在此后的日子里,就是翻山越岭地跋涉回到记忆的源头,嗅着幸福花开的香味。
  也仅只是嗅着,再无法触摸了。
  时间不可逆流,当日里的心境,亦不可复制。我们能做的,就是反刍,还有的,就是放弃——哪怕多么心不甘情不愿。

  同样地,坐在餐馆里的我,所做的事也是反刍,而不是品尝。
  我没有点那道服务员竭力推荐的招牌汤“白玉汤”——用九斤黄鸡搭配多种中草药,慢火煎熬十个小时以上,炖出的汤色泽如雪,口感如酥,回味无穷——而是选了一份简单的套餐。
  我慢慢地吃着,记忆悠长,长得让人恍惚。
  我吃得心神恍惚。或者说,这一整天里,我都处在这样的恍惚状态中,除了身上的痛是真实的。
  最后的晚餐。每一个亲近你的人,都有可能在身后藏着一把十字架,无关祈福,非干救赎,而是为了行刑。

  饕餮之罪。当我们在大嚼着美食之时,地狱使者也在垂涎欲滴地对我们张开了嘴。
  原来美食背后,可以藏着这么多的杀机。
  我吃完碗里的最后一片蔬菜,叫过服务员,买单,出了餐厅。
  难得地有太阳露脸了出来。昏黄的太阳,像是挂在城市檐角的一盏灯笼,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更长地拉开你与身影的距离,或者说,制造身后更长的阴影。
  我微眯起眼,最后地看了一眼镀着阳光色彩和温度的餐馆招牌——流浪之家。招牌有点刺眼。

  心被太阳拴着,踉踉跄跄地奔向堕落的黑暗绝境里。
  在太阳彻底坠入阿鼻地狱之前,我回到了家,提着菜。
  我想自己做晚饭。更深的想法是,我想再跟许迈好好聊聊。
  他是我的替罪羊。《孙子兵法》里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我需要确认,他是小红帽,还是大灰狼。

  在门禁处,我碰到了许迈。
  他一身泥土,许是上班留下的吧。
  我朝他打了个招呼,并说晚上自己做饭。
  许迈看上去显得心事重重,对免费的晚餐似乎并未表现出多大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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