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墙梦》
第35节

作者: 梅子m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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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奈正竞选副省长的程初志为包装自己的廉洁形象,从十七楼给狄强把箱子扔下来,院子里大人小孩疯狂抢钱的一幕经报刊宣传轰动全省,狄强则三番五次地向组织申诉:领导若主持正义,何必送钱?
  这时性质变了:狄强坚持林达公司是百分之百的私人财产,财政厅及下属单位国资局则认为是百分之百的国有资产,大家撕破面皮起劲吵,毫无回旋余地。
  更绝的是程初志,在他授意下,毕文带领国资局的头头脑脑一通研究,正式发文《关于林达公司产权性质的界定》,认定狄强20万元的开办费不能作为资本金,公司从外省国有企业借入的500万元虽然没有国家机关的书面担保,但省财政事实上已经承担了借款风险,起到了保证作用。还认定尽管林达公司后来归还了这笔借款,但这500万元已作为注册资金,使公司得以注册登记并发展起来。由此界定:林达公司的资产全部是国有性质。

  狄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可叹我们的陈志东省长做事可以,遇到这种政策性很强的问题肯定是一头雾水。专题会议召集几次,与会者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而狄强最不该这时犯了政治幼稚病,竟扬言即便把上亿资产全部拿来行贿,也要推翻国资局的产权界定。
  结果呢,坚持原则的只剩一个钟力副省长,其他人噤若寒蝉,以避“受贿”之嫌。
  好在陈省长不糊涂,循其他管道通知狄强:走司法程序,起诉吧。
  狄强起诉,初审在中院——法官们以真正共产党人的面目出现,坚决维护国资局《关于林达公司产权性质的界定》,狄强败诉。之后的好长一段时间里,省内大小报章宣传中院法官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使狄强的一笔笔钱财送都送不进去。
  狄强因此被反贪局找去谈话。

  与此同时,仔湾港控股公司的王志坚已然下文免去狄强林达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职务,换上綦大刚——自己的副总经理。
  狄强肯定不予交接,綦大刚居然带一群流氓占领公司,然后把有形的资产全部卖掉,从中大肆渔利。
  风雨飘摇中,狄强上诉。
  廖醒院长德高望重,楚成理副院长则是全国十佳法官,两个家搞得比你冬瓜还穷,要说他们搞权钱交易,谁都不信。
  此际程初志扬言:只要敢判国资局败诉,就停掉高院的财政拨款。
  廖醒、楚成理头疼了:反复调解,无奈诉讼双方关系僵得啪啪响,主张的权益毫无交集,根本谈不到一块。

  其实就本案廖醒、楚成理已专程去最高院请示,并在最高院协助下找了七、八个法学泰斗予以研讨,结论对国资局不利。
  老雕叹息:“明天开庭,面临的就是这么一个局面。”
  我说:“开办费是公司资本金的一部分,这是个常识性问题。”
  “问题在法律之外,甚至在事实之外。”
  “可我们一直提倡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办案。”

  “除非高院做好财政断流的准备……程初志、毕文这些鸟人,还真做得出来。”
  “他们有上百号人呢。”
  “廖院长惨了。”
  “最惨的是副院长楚成理。”
  我笑,“如果我是楚成理,大清早就把自己灌醉,从明天起,生病住院。”
  “别胡说,”老雕告诫。

  时间已是午夜。其他的餐饮场所可能曲终人散,只有这烧烤园,正是一天营业中的黄金时段,叫啤酒的声音此起彼伏,不一会儿伴随着沸腾的情绪化为小便。
  上厕所的人如过江之鲫。
  撒尿时突发奇想:如果发明一种专利,把尿变回啤酒,肯定能赚大钱。
  回来感慨,老雕用两个字评价:“放屁。”
  我说:“财政厅、国资局以及中院那些王八蛋的判定,怎见得不是放屁?”
  “明知是屁,也得洗耳恭听。”

  “其实听一下也未尝不可,但我告诉你:国资局赢不了。”
  “中院审理时不就赢了?”
  “这是高院,是终审。”
  “关键在廖醒、楚成理。”
  天!老雕比我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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