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过美国——一个中国人的美国万里纪行》
第20节

作者: riverfr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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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点半上路,上午的天气照例总是很好。昨天晚上没有看清这个叫奥兰恰的地方。说是小镇,其实是名不副实,顺着395公路两旁的房子稀疏,从头走到尾,只看到一家孤零零的专卖干牛肉片的小店,一家印度人经营的加油站,和一家餐馆。我依稀记得四年前开车路过这里,曾经在家加油站买过东西,等走到那家加油站一看,早就不知道什么时候倒闭了。门口的加油装置被拆的一干二净,门窗被用木板封死,墙上的油漆龟裂脱落,露出里面灰暗的砖头。

  又走了几步,路边有座石头垒的房子,四面窗户都用木板封住,但大门洞开,走近一看,房门向内倒在地上,看样子是被人踢翻的。我小心翼翼探头进去看了下,原来是家酒酒吧,落满厚厚灰尘的柜台,和吧台凳子还保持着原样,后面墙上的酒架空空如也,只孤零零的立着一个空酒瓶。
  前后走下来,这个镇子上百分之七十的房子都被遗弃了,毫无生机。显然是座死镇,或者正在死去。
  我没有在奥兰恰这个荒凉破败的小镇多待,只是匆匆而过,就如我一路上经过的其它许多地方一样,虽然当时并没有想到我将与这里结下一段不浅之缘。
  日期:2006-11-26 0:33:31 
  从奥兰恰到朗派还有最后四十多公里,一切顺利的话,明天就可以抵达朗派完成我从莫哈维开始的旅程。天晴日朗,身旁雄俊的内华达山脉绵延的雪峰在蓝天的映衬下明媚妖娆。欧文斯谷地这时气温适中,微风渐起。我已经在荒野里跋涉了六天,脸上手上等处凡是暴露在外面的皮肤,经过连日货真价实的风吹日晒雨淋之后,都结了一层黝黑的硬壳,双肩的皮肤也早被沉重的背包磨破。但我终于完全适应了每天在枯燥荒漠中的长时间跋涉。脚上的水泡都已结成厚厚的老茧,总算是摆脱了它们的连日折磨。本来挤脚的靴子也被撑大,但因为是负重远行,路面状况又很糟糕,买了没多久的靴子已快磨穿见底。

  过了奥兰恰镇,欧文斯湖逐渐展现在眼前。欧文斯谷地(Owens Valley)是处于平均海拔高于4,000米的内华达山脉与白山山脉(White Moutains)之间,南北长约一百二十公里,海拔1,200米,是美国大陆最深的谷地之一,而欧文斯谷地正得名于欧文斯湖。欧文斯湖曾经拥有一片二百八十平方公里的浩瀚水面,养育了数以百万计的水生鸟类以及无数其它生物,但是,这个曾被誉为西部荒野中的物种天堂的高原咸水湖早已于八十二年前(1924年)彻底干涸,成为一个死湖,如今展现在世人面前的只是一片浩大的被雪白色盐碱层覆盖的平坦湖床,在群山间,西部旷野强烈的阳光下反射着异常刺眼的光芒。

  从奥兰恰开始,因为不再怕迷路,我干脆远远的离开了大路,顺着内华达山脉,在布满一簇簇低矮耐旱灌木丛的荒原里往北而去。
  这是荒漠中最美的时刻。
  漫长寒冬终于结束,而酷热的夏日尚未来临。今年冬天异于常年的充沛降雨给荒原带来一片清新跃动的生机。从来都是枯黄的沙漠耐旱灌木丛呈现出少有的暗绿色光泽,时而有长耳兔和褐色的地鼠奔跑穿梭其间。松软的沙质土壤上贴着地面开满了密密麻麻的野花,绝大多数是亮丽明黄的“莫哈维金鸡菊(Mojave Tickseed)”,“金地花(Goldfield)”和“沙漠蒲公英(Desert Dandelion)”,其间偶尔点缀着洁白的“莫哈维沙漠之星(Mojave Desert Star)”,紫色的“鼠尾草(Chia)”,大红的“印第安画笔(Indian Paint Brush)”以及其它许多叫不上名字的各色野花。

  刚开始时我还小心翼翼地选择着下脚的地方,不想踩踏到地面上任何一朵野花,可是离开公路深入荒野越远,这些花儿就越多,最后简直到了让人无从下脚的地步。遍地野花开满了荒野里所有裸露在外的地面,向四面铺展开来宛如一张灿烂的金色巨毯。
  独行在空荡谷地,穿行于无边花野,万籁寂静,只有脚步在沙地上踩出的沙沙声不绝。轻风自内华达山脉来,夹杂着山脉深处森林与雪峰的气息,迎面吹拂着脸庞和衣襟。在高原清澈空气中,在白灼阳光照射下,远处的白山山脉暗显神秘的黛蓝。近前的内华达山脉,峭壁嶙峋,群峰巍峨。天空万里无云,蔚蓝如墨,映衬出内华达山脉雪线上众多如犬牙般尖耸刺天峰顶的气势与魂魄。

  此时此刻,路途上的一切劳苦艰辛都如被踩于脚下的砂土般不足为道,身处天地之间,心地澄明,不再有喧嚣尘世的烦恼纷杂。野花,群山,蓝天,雪峰,置身其间,这一刻仿佛已经忘却了自己,但又从来没有这样清晰地感受到过自己。
  日期:2006-12-2 14:55:37 
  快走到山脚边时却被野地里一道首尾不见头的铁丝网给拦住了,铁丝网上的布告牌上写着“洛杉矶市政府所有地,无关者严禁入内”的告示,铁丝网后面沿着山脉的走势是一条南北走向的引水渠,引水渠中湍急的流水往南向着洛杉矶滚滚而去。这就是著名的“洛杉矶引水渠(Los Angels Aqueduct)”。
  这条洛杉矶引水渠后面有着一个鲜为人知的故事。
  1769年当洛杉矶市建立时只有十一户居民。但伴随着美国西部发现金矿,铁路修通,大量移民涌入加州,气候宜人,拥有良港的洛杉矶的重要地位也逐渐凸现出来。但洛杉矶地处干燥炎热的南加州,附近没有大的河流水源,用水就成了制约洛杉矶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一百多年前的洛杉矶市长依顿(Frederick Eaton)预见到了洛杉矶作为一个巨大都市的发展潜力和制约条件,并且敏锐地察觉出拥有大量内华达山脉雪山融水的欧文斯谷可以成为洛杉矶市的一个重要水源地。依顿通过他在美国垦荒局工作的熟人弄到了欧文斯谷一带的水权资料,然后以个人名义在欧文斯谷地购买了大量土地,准备有朝一日再卖给洛杉矶市政府以便从中大赚一笔。

  依顿委任他的朋友马霍兰德(William Mulholland)为洛杉矶水电局主管,负责修建从欧文斯谷到洛杉矶的引水渠。但在修建这条引水渠之前还有三个问题必须解决;首先,当时的美国政府正准备为欧文斯谷的农民修筑一个灌溉系统,这样的工程势必与洛杉矶引水渠产生冲突,在与联邦政府的对立中,洛杉矶市未必能占便宜。依顿于是设法说服当时的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Theodore Roosevelt)取消了整个欧文斯谷灌溉系统计划。

  但此时还有另外两个难题需要解决;一个是如何说服欧文斯谷居民同意洛杉矶市政府获得欧文斯谷的用水权,另一个就是如何获得修建这项庞大工程必要的资金。
  马霍兰德欺骗欧文斯谷的居民,引水渠只用来供应洛杉矶市的生活用水,不做它用,这样就无须担心引水渠会耗尽整个谷地的用水。但事实是,洛杉矶引水渠最早引自欧文斯谷的用水不是供给了洛杉矶市民,而是引给了洛杉矶北面的圣费南多谷(San Fernando Valley)用于谷地大片的农业灌溉。事前依顿的朋友奥蒂斯(Harrison Gray Otis)早已根据内幕消息在圣费南多谷购买了大量土地,从中大发横财。

  依顿同时又大造舆论,鼓吹修建引水渠的重要性。洛杉矶时报也应声起舞,甚至用伪造的数据刊登危言耸听的夸大报道来渲染洛杉矶市的用水危机,使得发行修建引水渠公债的议案很快通过。而奥蒂斯正是洛杉矶时报的发行人。
  依顿就这样终于巧妙地扫清了横在他宏大计划前的一切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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