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乱之城——写给纸币和硬币的故事》
第17节作者:
鹭翼十三 日期:2011-04-05 11:20:34
顾晓卓赶紧坐起来:“烂哥出场了。”
“下面要出场的这位可不得了,这两天网上谁最火啊?”阿千说完这一句,把话筒递给观众。
观众群呼:“张灿!”
“大家想不想见到他!”阿路问。
观众群呼:“想!”
阿千说:“让我们有请,民间最后一个为艺术而生的人,张灿!”
铺天盖地的掌声过后,张烂从后台走出来,几个人揉揉眼睛:“这是谁?”
台上的人从容而淡定,接过阿千递来的话筒:“《天天快乐》的观众朋友,你们好,我是张灿。”
路人甲激动得流眼泪:“灿哥太帅了。原来他化了妆那么帅。”
顾晓卓又看了半天:“除了声音,都变了。”
杜莹莹说:“现在化妆水平高了,不用这么吃惊。不过灿哥确实挺帅的。从前左右侧脸都被头发挡住了,撩起来头发果然很撩人啊。”
当然,在我们这个悲催的时代里,化妆这个词已经可以取消了,哪里还有人化妆呢?大家不都在易容吗?张烂一改披头士的风格,头发扎在后背,倒是很有为艺术而生的范儿。节目组给他从头到脚换了身行头,看起来很合体,犹如定做。
那天节目录得非常顺利,因为后面的环节都没有再安排现场观众,虽然也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cut了几次,但那都是主持人自己话筒拿掉或者太激动互相撞到一起,与张烂无关。
就在那一个星期,张烂把能上的节目都上遍了,几乎所有的音乐公司都给他打来电话让他签约,各种各样的活动邀请让他应接不暇。当然,作为一个为艺术而生的人,当然是找着价码比较高的参加。
张烂很忙,顾晓卓起先还满怀激情地陪他四处赶场,后来发觉不管去到哪里都是《你的样子》,渐渐听腻了,有时候不在寻店演出,所以起得非常早,顾晓卓的迷失感更加强烈,张烂用赚来的钱给他买了一个手机,说:“哥们,你在家呆着吧,海盗船陪我去就可以。”
最终在阿虎的引荐下,张烂签约了大明娱乐,这也是阿虎工作的最后一个流程。他对顾晓卓说:“我已经尽力了,后面看他造化了。”
顾晓卓点头:“这句话也是我想说的。”
张烂买了电脑,开通了微薄,时不时地涂几个人生感悟,说话又臭又长,顾晓卓还得帮他改一些诸如“今天忙碌的工作很忙”的句子。海盗船本来已经以张烂的经纪人自居了,可是大明娱乐偏偏又给张烂安排了一个,这就很悲剧地导致海盗船跟着张烂什么也做不了,于是他和顾晓卓都在家待岗了。
顾晓卓靠在沙发上,看着刚从图书馆借来的《瓦尔登湖》,海盗船背着手走来走去,一下到窗边,把窗帘拉开一条缝观察半天,一下踱去卫生间蹲着抽烟,种种迹象表明,他患了精神上的便秘。
终于,海盗船忍不住了:“我觉得咱们不能一直等在这里,吃烂哥喝烂哥的,他挣钱也不容易。”
顾晓卓合起书:“是呀。”
海盗船说:“我想我还是继续出去唱歌吧,现在全城的歌手都说自己是艺术人,不要钱,如果我一个人乞讨,可能生意会好一些。万一也有一个学生给我拍视频,我也火了。”
顾晓卓看着海盗船天真的笑脸,不敢接话。
海盗船拿起张烂的吉他摆弄了半天,郁闷地说:“弦都不准,他到底是怎么红的。”
他背着吉他走了,顾晓卓看见了那个背影。看不出原色的琴套,同样看不清原色的衣物,手臂上纹的那条小小的蜥蜴,眼神有点怪怪的,可能这样显得比较可爱。虽然海盗船的这一切都那么别扭,但丝毫不能将他的梦想折翼,或许,有梦想的人上辈子都是手凉的天使。
顾晓卓又看了一下书,忽然非常悲伤,因为他不能容忍自己没有梦想,可是要找一个梦想的难度远远大于了追求一个梦想。
他开始回忆自己想要什么?
想要他的同桌,可是同桌现在很可能在幼儿园门口等着接孩子,也可能她成为了幼儿园老师,正在满脸微笑地送孩子出校门,也可能她成了护士,正在接生孩子,也可能她正在制造孩子,也说不一定。
顾晓卓也想要她的妈妈,可是人死不能复生,况且不能说我的梦想是妈。
他再三思索,依稀察觉到了自己没有梦想的原因。也许这个世界每个人的梦想最终都要挂钩到钱,可是他一生下来就实现了终极,没有再去追寻那个过程的必要,要去追也毫无方向。
思索让他如此痛苦,他又拿出银行卡看了看,就是这么一张卡,毁了他的梦想。他忽然想把它捐了,因为他的爹顾大可曾说:“做慈善是我们的一种消费。”
捐出去会怎么样呢?他会比张烂还红,他会变得不再普普通通,全世界的眼光都会落在这个钻石VIP身上。那么,他还怎么能有平凡人的梦想呢?更加没有了。
顾晓卓越想越烦恼,忽然想到学校图书馆楼顶坐坐,。
寻店的四季不是很分明,阴晴需要看城郊一个大厂子的脸色。那个厂子是搞化工的,具体化什么的就不说了,反正不是吃素化缘。厂里的两个大烟囱非常给力,烟囱口堵起来可以做足球场。
工厂休息的时候,寻店就晴。
工厂上班的时候,寻店就阴。
可惜了,他们一直加班,十岁以下的小朋友在课本上看到“阳光”都不能理解。
爬上图书馆的楼顶,顾晓卓忽然觉得自己很喜欢这个地方,他第一次如此地渴望能得到一个东西。
可是要自己赚钱的话,不知道还有没有可能买下它。想来想去,还是他爹彪悍啊。
顾大可的爹自诩是作家,但可惜创作方法太过独树一帜,写了半辈子统共就在报纸上登过两篇诗歌,有个中篇小说发在一本小杂志上,不幸连载了第一期杂志社就倒闭了,父亲苦恼不已,因为此时主角尚未出场。当时父亲的投稿遍及全国杂志报纸,可所有的杂志社报社都觉得他的作品没有意境,父亲不以为然,他坚信,意境就是意淫,没有意淫也能写出好东西。可编辑也坚信,我们的刊物不发日记。再到后来,网络的出现帮了父亲大忙,父亲把一本长篇小说分为二百五十节连载在论坛上,巧的是,完结的时候点击量也是二百五。
作家本就是个不成功就成仁的职业,不作家,便坐家。
顾大可自幼家徒四壁,风餐露宿。经常挨饿的人,样子长的也奇怪,总是一看他就没吃饱,一看他就吃不饱,一看见他你也就饱了。饿得连老师都想吃,自然没上学,所以,他识的字就是父亲识的那几个的一半。
十八岁生日那天。股大可吃了一碗瘦肉面只身来到广东,找工作碰壁后就大着胆四处慌称自己高中文化,可这显然是太无济于事,人才买卖中心隔三插五还饿死个学士硕士的。顾大可不服输,在那里一边要饭一边等,终于有一天被一个老板带走,那老板点名不要大学以上文聘,人群散去,只剩顾大可。
老板是生产衣服的,顾大可跟另一群人一起给衣服画商标,每天朝衣服的领口上涂一串英文,涂成什么样,依照顾客的意思,这个并不难。
有一回,顾大可上班有点瞌睡,他涂了整整一堆adidos。
顾大可吓坏了,把涂坏衣服都丢进盒子底,弄了一些涂的好的盖在上面,幸亏还是卖了出去。没过几天,老板下来查这件事情,所有人不约而同地举报了他。老板把他带到办公室说:“从今天起,你就是商标部的经理,买家对adidos很满意,说他们卖得放心,不侵权。”
顾大可本就不怎么识字,所以最大限度的发挥了他的山寨天赋。
老板越来越喜欢顾大可,聪明能干,主意又多,自己的小作坊居然因为这个年轻小生一己之力步步壮大。老板做了四年思想斗争后,终于决定把自己嫁了四十年愣没嫁出去的女儿许配给顾大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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