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逻辑进化”的判断可以表述为这样一个简单的三段式推理:
大前提 世界是进化的;
小前提 逻辑是世界自己的;
结论 逻辑是进化的。
这个结论能否成立,取决于大、小两个前提条件能否成立。
首先,世界真的是进化来的吗?对此,我们只有有限的科学知识作为证据,在我们所观察和实验的范围里,天体是演化的、生物是演化的、社会是演化的……,目前所看到的一切都是进化、演变而来的。但是,还不能据此就推断说整个世界都是演化的,因为有许多东西并不能被直接观察,比如一些抽象的事实。1+1=2 是进化来的吗?难道说过去和将来1+1会不等于2?又比如,我们刚才使用的这个三段式推理规则也是进化来的吗?难道三段式推理过去曾经不正确,将来也会变得不正确?我们显然没有理由把三段式规则用于这个规则还没有产生之前或已经失效的领域。但是,这个领域的边界在哪里?用什么逻辑来划定这个边界?
所以,还不能断言这个大前提必然有效,因为“世界进化的规则本身是不是进化的”也是一个悖论。
其次,世界的逻辑真的属于世界吗?世界的逻辑是世界的子集吗?这可能也是一个悖论,也没有直接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
由于两个前提都充满疑惑,所以,企图把进化论贯彻到底的冲动并不是万无一失。
日期:2010-06-11 10:39
1.2.2 世界的分裂与弥合
作为一种传统,“世界”这个词被用来表述“一切”,是全集。按照传统,世界被分割为现象世界和本质世界这样两部分,分为了形而上和形而下的两部分。形而上的部分被认为是抽象的规则体系,是抽象的逻辑,是自然的规律,处于主导的地位;形而下的部分被认为是在自然规则之下实现抽象逻辑的具体事实和现实,处于被动的地位,只能依照形而上的自然规律所规定的范围和程序而运行。这两部分又经常被分别称为“精神的世界”和“物质的世界”,对这两者之间关系的争论成了哲学的一个主要话题。
比如,“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运动是有规律的”,这是时下占主流地位的观点,每一个读过中学的人都耳熟能详。这个体系的优点自不待言,但是,这个体系搁置了一个重要的问题:规律是怎样的一种“有”?它放在哪里?规律和物质、运动、世界是怎样的关系?
常识中,物质、运动、规律都被看作是人的意识之外的东西,首先是客观的事实,但物质和规律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客观事实。两者的区别在于,我们只能直接和具体的物质对象发生相互作用,却不可能直接看到抽象的、普遍的规律本身,如同我们只能看到苹果从树上掉下来,却不能直接看到引力一样,我们还不知道这些明确被我们所意识到了的规律和逻辑它们自己是以什么样的形式存在于这个世界中,是怎样一种存在者。
对此,康德有自己独特的理解,他这样说:“本节(康德《未来形而上学导论》第36节)所论述的主要命题,即‘自然的普遍法则是可以先天认识的’,本身导致下列这一命题:自然的最高立法必须是在我们心中,即在我们的理智中……”。这就为自然规律找到的除了神灵之外的最踏实的安身之处。这种主张在哲学史上并不罕见,如佛学中的唯识论、孟子、“陆王心学”也持类似的观点。不过,也和康德一样,都只论述了人心中先天具有世界的基本规律和范畴,用以解释人之所以可以认识自然世界、与自然和谐相处,并没有告诉我们,这些法则是怎样进入我们心灵的,怎样成为了我们的先天能力。
同样是这个康德,他还提出了著名的“星云学说”,宣布连天体、星球这样的庞然大物都是生成的。但是,当达尔文把这个思路推广到生物界,把人本身也看成是一个生成的历史过程时,康德的先天理性学说面临了挑战。因为照这个逻辑,猴子、鱼、变形虫、细菌、病毒等等,它们的“心”中就都应有全部的自然的“最高立法权”。否则,“自然的最高立法”本身就不能是一部一开始就已经编撰完成了的、完整的范畴体系,而应当是一部范畴的进化史,也就是说,逻辑本身是进化的,演变的。
这提示我们,如果把康德的“星云演化”和“自然的最高立法必须是在我们心中”这两个观点结合起来,就有推导出“逻辑进化”的可能,不过,康德自己并没有这样做。
黑格尔是最早主张逻辑进化的,他的“绝对精神”本身就是永恒运动和发展变化的,从“纯有”与“纯无”的对立统一开始,逐步发展、积累、进化生成了一个完整的范畴体系。“绝对精神”不再是过去那种亘古不变的绝对真理,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自己就是一个发育的过程,是发育、进化中的真理。这无疑是又一次重要的革命。但是,可能是由于黑格尔不能也不愿意最后背叛上帝,去追究上帝的起源,他设计的绝对精神以及绝对精神的进化过程完成于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出现之前,在自然界产生之前,在人类社会出现之前,绝对精神只相对它自己才是发生、发展、进化的,相对于自然界它是绝对的。自然界只是绝对精神展开、物化的结果。绝对精神和自然世界之间的分裂局面反而被强化了。
当然,黑格尔也有自己的依据,并不完全都是猜想。比如他在《精神现象学》的序言里举了一个身干粗壮、枝繁叶茂的橡树和一粒橡实的例子。
橡实的硬壳里装着“绝对理念”。绝对理念是一套事先编排好的关于世界全部内容的“程序”。绝对理念的演化只在硬壳里进行。一棵橡树的发展就是这套程序从硬壳转移出来,注入到世界里,展开、物化、回归的过程。这个模型有相当的合理性。现在我们已经知道了,橡树是一个生命体,一个生命过程就是一套遗传基因展开、物化的过程。但是,在没有弄清楚DNA生成的机理之前,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把遗传基因看作是绝对精神这并不奇怪,“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只是很直观的规则,完全可以相信,植物种籽里已经包含有这个植物全部生活史的程序,这个植物的生活史就是这套程序展开、物化的现象和结果。要紧的是黑格尔把生命现象中的这种机制推广到了整个世界,猜想绝对精神就是整个世界发生、发育的“遗传基因”,是世界的程序和指令。
恩格斯这样评论:“在黑格尔那里,辩证法是概念的自我发展。绝对概念不仅是从来就存在的(不知在哪里?),而且是整个现存世界的真正的活的灵魂。它通过在《逻辑学》中详细探讨过的并且完全包含在它自身中的一切预备阶段而向自身发展;然后它使自己“外化”,转化为自然界,它在自然界中并没有意识到它自己,而是采取自然必然的形式,经过新的发展,最后在人的身上重新达到自我意识,这个自我意识,在历史中又从粗糙的形式中挣脱出来,直到绝对概念终于在黑格尔哲学中又完全地达到自身为止。”
日期:2010-06-11 15:28
1.2.3 “以足立地”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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