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三》
第25节

作者: 廖无墨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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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5-12 10:45:51

  抱歉啊,这会着急要出门,可是文章刚写了一点,没办法啦,帖子也下次回吧,写一点先贴上来,算是个交代吧
  二十一、北郊北五里屯,那是片老住宅区,那天我路过那片,我好久没有往那边去了,竟然原汁原味,那天是夏日,那无处不在的树木,让我一下走进阴凉。
  北五里屯有户人家,兄弟七个,姓涂,其父文丨革丨期间是某厂革委会主任,一九七六年自杀。而其借用的那杆56式冲锋枪,随着他的死,也一起消失了。还有二百多发子丨弹丨。为了这杆冲锋枪,他有六个儿子先后进去,最小的儿子,那年十二岁。谁也没想到,那杆冲锋枪,被这个十二岁的儿子藏了。确切的说,应该是偷,他偷那杆冲锋枪时,是其父自杀的前夜。我在这篇文章里叫他小七。其实名字都是代号,这篇文章里的人名,仅仅都是一个代号。一九九三年年底,我一个朋友在看守所三号监室关押,他说,他关押三个月时候,小七进来了。小七文质彬彬,一副眼镜。小七说,当年的那一个夜晚,他偷了那杆枪,还有子丨弹丨,顺手塞进了木器厂仓库。木器厂离他家不远,是一家街道工厂,不久就倒闭了。那一片房子,一直到了八十年代后期,被打通的一条新路穿膛而过。小七说,他偷那杆枪,是想去郊外打猎,他的父亲,根本不让他摸那杆枪。第二天他的父亲死了,小七说,就是从那一天开始,他知道了什么是人生。因为那杆枪,他的六个哥哥都进去了,小七没有说那杆枪。小七没有说那杆枪,是因为他酷爱兵器,后来的小七,一直在收藏兵器,九三年底从他家收缴的兵器,大大小小五六十件。小七一直单身,对于女性,他似乎有一种天生的抗拒,当然也许与他的命运有关。打通那条新路前,小七时隔十几年再次趁着夜幕翻墙进入了木器厂,那杆56式冲锋枪居然还在,当年仓库里垒了一些隔断,是那种泥胚砖垒的,小七当年进来时候,一面泥坯砖墙已经倒塌多时,小七顺手就把枪和子丨弹丨塞进了缝隙里,很简单的掩埋几下。按他当时的思维,他觉得这样就十分保险。结果有时候越不经意,越保险,十几年后,小七看见又倒了几面墙,仓库里面任何可以卖钱的东西都拿走了,一道一道的蛛网。凭着记忆,小七在翻开了十几块已经松散的泥胚砖后,终于看见了那杆枪,居然还不怎么生锈。

  小七说,如果不是李永刚,这杆枪,也许将伴随他走进坟墓。事实上他的那些兵器,本来都要带进坟墓的。至于怎么带,他说他还没考虑好。
  李永刚跟小七是同学,七十年代末,随父母回到南方,随即当兵。那几年的兵被江湖人称作渣子兵,原因是有不少混迹社会的人都入伍了,有些入伍不久又被当地抓回,也有一些被遣送。李永刚就是被遣送原籍后从新犯案,适逢“8.16”,被送大西北。后随着“8.16”那一批大减刑,他出狱后没有回南方,先是遍访战友,后来就回到了生他养他的这个城市。所以从一定意义来说,不是他回来,小七不会出事。

  回来的这一年,是一九九二年初夏,他在街头邂逅王前。王前过去是邻居,比他还小三岁,当时二十五六岁的王前和十几个一般大的青年,一脸杀气,正朝一个饭店聚拢。那一天秦念书和一著名**就在那饭店里吃饭,看见王前率众突然闯入,秦念书虽然不认识王前,但他还是感到了危险迫在眉睫,他先下手为强,起身抡起凳子掷了过去,趁着食客们一片混乱,他飞快朝操作间跑去。像秦念书这种人,到哪都看地形,因此他知道操作间有后门。路过操作间时候,他拎起案子上一把菜刀,提着一个厨师的脖领就出了后门。秦念书对厨师说,顺着这条小路,一直跑,听话不杀你。那是一条羊肠小道,厨师朝前面飞奔过去。而秦念书则上了房。那是一片平房,秦念书上了房,也没有直接跑,躺在水泥房顶上抽了一支烟,他听着那杂乱的脚步声渐渐远去。

  但凡江湖事,飞快就有传闻,而且那传闻,被人刨根问底,越来越详细。因此关于李永刚跟王前的初次见面,就流传出来了这样的版本。
  当时李永刚就加入了王前团伙。王前此时还名不见经传,事实上不久以后他们杀了秦念书,大家还不知道王前的名字。
  王前跟秦念书结仇,纯粹是别人的事,王前拔刀相助。
  当时有人说,秦念书,这个城市的江湖上,恐怕没有人敢动他了。
  王前听的双眼发光,王前说,那就是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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