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红楼50集收视完毕,不吐不快的若干观后感》
第47节作者:
规划员K 日期:2010-09-06 00:34:12
首先感谢zhulu99同学的支持和理解,同时也真心感谢xuyunzexx同学对我的尊重。
至于xuyunzexx同学所说不存在“误读”的问题,我呢就不惮其烦(主要怕大家听得心烦)把昨日文章合并之前我论晴雯的观点再摘录一下,您再对比一下自己的理解,看看咱们是否合拍。讨论观点我所愿也,而且下周开始其他人物,也说不到晴雯了。
其一:晴雯爱宝玉的问题
观点:我认为晴雯爱宝玉(第七十七回说得很明白了),而且深爱着宝玉(这一点估计争议很大,就见仁见智吧)。
其二:宝玉爱晴雯的问题
观点:宝玉也爱晴雯,尤其在撕扇之后;但是宝玉太博爱、太多情,所以他的爱分到晴雯身上的就显得太少。但即使很少,晴雯也会感到幸福。
其三:晴雯爱的方式问题
观点:晴雯只有“爱情七伤拳”,因为“娇柔妩媚”(可卿)、“柔情万种”(袭人)、“欲擒故纵”(妙玉),都不是她应有的方式。她更不屑于用美色吸引宝玉(这是她的自矜处,也是可敬处)。
其四:晴雯的性格
观点:敏感、自尊和柔弱、自卑的混合(脾气是火爆、率真,性格和脾气概念不完全相同);造成这点的原因是无亲无友,缺少“爱”和“被爱”的经验。
其五:引申到现实社会的意义
观点:晴雯是个很丰富的艺术形象,但是把其异常出色的外貌和才能去掉,这类性格(仅指我定义的“敏感、自尊和柔弱、自卑混合”)的女孩子不少,包括“问题少女”中也有包含此性格特点的。对于这些女孩子,如果能多给予一些“爱”和“被爱”,她们会变得更可爱,因性格而导致的悲剧也会减少许多。
综合上述五点可以看出:
(1)“宝、晴”爱情中,是宝玉负晴雯良多,而不是反之;更不存在“谁高高在上的施舍”、“谁感恩戴德的接受”之类的引申。
(2)晴雯的“爱情七伤拳”是其可怜处,从未“狐媚子勾引宝玉”是其可敬处(请参看楼主原文中的“自矜”、“可敬”、“不屑”三词)。
(3)问题少女 = 晴雯,这个逻辑推理结论实在不知道从何而来?
至于xuyunzexx同学和其他部分同学的观点,我想我的理解应该偏差不大(因为这个算较主流的、较传统的观点,不难理解)。
(1)晴雯有敢爱敢恨的真性情和独立个格(不存在柔弱、自卑的一面)。
(2)晴雯对于宝玉是一种对等的友情(即使有爱情,也必须对等)。
(3)晴雯从未动念头要“勾引”宝玉,是个品质十分高洁的姑娘。
进一步推论:这些同学觉得说晴雯性格中有柔弱、自卑的一面,她和宝玉之间存在不对等的爱情,甚至从她身上引申到“问题少女”,这都是对晴雯的“轻视”,甚至是对她的“羞辱”。或者是“男性沙文主义”观点。
晴雯“品质高洁”这一点是共识。晴雯和宝玉之间究竟有没有“爱情”,或者谁爱谁更多一些,这个问题我们不必争论,各持己见就可以了。但有一点我要说:即使晴雯爱宝玉更多,哪怕退一万步说是“单恋”,这也无损于晴雯任何的人格魅力或减少我们对她的喜爱和敬重。
至于晴雯的性格中究竟是否有“柔弱”的一面,也当见仁见智。只是认为说晴雯“柔弱”就是“轻视”,说晴雯是“爆炭”就是称颂,这个观点恕我难以赞同。
再举一个例子,说明为什么作为一个“晴卫兵”,我要用上文的观点来解析晴雯。第三十回晴雯对于袭人的攻讦,如果不以“爱情七伤拳”为理由,不从“以暴烈脾气保护柔弱性格”的角度来阐释。那么无论按照哪个时代的人情道义来说,晴雯都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的典型。我绝不想晴雯在“拥晴派”以外的人士心目中,留下如此一个糟糕的印象。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昨天写了这七千字(本贴日更字数最多一次),不肯中途断开,而待夜半才一气发出。我的主旨是希望能多唤起一点看贴者的温情,是否支持我的观点无关紧要,但是能对周围的人、尤其是身世不幸的女孩子,多一点关爱,就算符合楼主码字的初衷了。人性的关爱,即使被视为“廉价的”、“虚情的”、“毫无物质利益的”,至少也能温暖人心。
这才是我“正言”提醒xuyunzexx同学的原因,因为自她发言以后,讨论再一次偏离了我上述的初衷,那正是我不愿看到的景象。虽然我相信这种偏离肯定不是xuyunzexx同学的本意。
另及:有同学建议我立一个“楼规”,不敢当。但是我发一个倡议: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每位同学发言前,观点畅所欲言,但是“措词言辞”要谨慎。凡有可能冒犯楼内他人的(哪怕属无心之失),就请“非礼勿言”,这个“非礼与否”的标准请参照你日常对同事(死党以外)的说话礼貌。没有第一个“呛声”的,就永远不会有第二个、第三个……
该倡议愿诸君与我共勉之。
【网站提示】 读者如发现作品内容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 非常感谢您对易读的支持!
举报
© CopyRight 2011 yiread.com 易读所有作品由自动化设备收集于互联网.作品各种权益与责任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