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师手记:我在四川音乐学院旁的殡仪馆当临时工》
第3节

作者: 雷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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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年的高考,我们班有人上了北大,有人上了复旦,而我因为分数不够高,第一志愿人大法律系没录上,调配进了四川大学考古系。
  尽管对考古毫无兴趣,但我不想复读,更不想给家里增添负担,于是,9月,我强颜欢笑进了四川大学。
  唯一的好处是,我可以照顾我父亲,那时,我父亲身体已经不太好了,我估计是操劳过度,加上岁数也大了,经常流冷汗。
  由于川大就在郭家桥旁边,一日三餐,我都给父亲做好:早上,父亲吃我做的早饭,并用饭盒将我做的午饭带到三瓦窑去,傍晚,父亲骑着自行车,从三瓦窑回来,我已经将晚餐准备好了。
  父亲经常说,“我儿子真乖,是世界上最孝顺的儿子。”

  其实,我只是在赎罪。我心里说,“爸爸,对不起,让你那么年轻,就失去了妻子。”
  高中三年,我一直过得很压抑,直到进了大学,忽然人与人之间距离变得宽松了,周围不再老是有同学和老师看着你,我才终于感到轻松自如。也就在那时,我才用惬意的心,去打量周围的一切,才意外地注意到,我们的郭家桥,那些春天弥漫着狨毛的法国梧桐,一到秋天,叶子就变得金黄金黄,还会结出金黄的小球状果子,风一吹,果子便会从枝头落下来,掉在我们头上,啪嗒啪嗒,像雨打芭蕉。

  也许是我的心放开了,我学会了轻松地与简嘉相处——也许又是命运的安排,在1998年元旦,我们寝室跟川音的一个女生寝室建立“友好寝室”关系的时候,我居然遇到的是简嘉她们寝室。
  “啊,你们居然高中就是同学?!”大家惊叹地说。
  于是,很自然地,我们开始交往起来。
  到了1998年10月,南方的金秋时节,我已经经常到四川音乐学院去看望简嘉了,她在那里的“马头琴系”念“马头琴专业”。
  我喜欢川音,甚至于远远超过我的母校川大,因为那里有那么多美丽的女孩子,她们是成都的骄傲。许多人总是爱说,“红颜祸水”,仿佛女孩子漂亮了,就是原罪。但我接触了那么多的川音女生,她们大多数都很漂亮,却往往单纯善良,心地很好。我确信,社会上许多对川音女生的不实之辞,多数来自许多并不常去川音的人们的想象和猜度。

  川音门外也有一条悠长的法国梧桐林荫道。我和简嘉沿着梧桐林荫道,会经过一个殡仪馆。那时,我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许多年后,会到那个殡仪馆里,当一个临时工性质的殡仪师。
  由于压根没想到自己会和那殡仪馆发生任何关系,所以,每次,我们麻木地从摆满花圈的门口走过,甚至有时候快快地跑过去,因为内心也像别人那样,害怕沾染上“晦气”。
  有时候,我们甚至不想从那里经过。可是,我们要到星桥电影院去,那里却是必经之路。
  我们小跑着走过川音旁的殡仪馆,而后从九眼桥上散步跨过府南河。走到桥另一头的星桥电影院。
  九眼桥北桥头星桥街100号,有一座老成都人充满了感情的老电影院。在上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初,每当有“大片”上映,这影院就是一幅人潮拥挤、一票难求的火暴场面。但上世纪90年代末,这座老影院逐渐“门前冷落车马稀”了。仿佛一个被岁月遗弃的老交际花,满面沧桑,异常冷寂。
  但这恰好给了我和简嘉谈恋爱最便宜和舒适的场所,有时候,整个电影厅不超过10个人,我和简嘉坐在后排,如同坐在黑暗中的城堡里,安全而又带着年轻的小慌张。

  就是在那座破旧电影院里,我第一次让当时仅仅停留在接吻阶段的女朋友简嘉用手让我触摸了我那里。
  记忆中,那场电影应该是一部粗制滥造的香港枪战片,电影里的男主角转身离去,他的丨警丨察女友厉声说,“不准走,再走我就开枪打你的头。”
  那是我永远记得的电影镜头——那个有些酷的男人,微微地转过来,说,“我有两个头,你打哪一个?”
  也就是在那个时刻,我轻轻抓住简嘉的手,第一次按在我的某一个头上,我心如鹿撞,却又是多么胆大包天,这就是青春与爱情的魔力,它可以使最谨小慎微的人也变得激情洋溢。
  那天,距离我们高中快毕业的那天,距离我在盐市口远远地看着她,像一只绝望的蜥蜴远远地看着阴森城堡里仙子般的公主的那天,刚刚一年零四个月又八天。

  简嘉,最初是劳动路小学的校花,而后是十二中的校花,再而后是川音的马头琴系的系花,也许还能算得上川音历届校花中的一朵。
  从劳动路小学开始,暗恋和追求简嘉的人无数,谁也没料到最后却落入我这么一个如同慧星般闯入他们“劳动路小学朋友圈”的外来人手里。
  不过这也正常,无数的历史事实告诉我们,一个地方最美丽的姑娘,总是最容易被异乡人劫走。
  (我和简嘉相恋了)
  日期:2012-6-6 20:10:00

  5
  1998年,成都向阳房地产公司在郭家桥北街,新修了一个商品楼盘,叫“棕东小区”,我父亲因为恰好与向阳房地产公司里一个中层干部比较熟悉,说是可以给我们内部员工价。那时的商品房并不很好销售,虽然房价格和现在比低许多许多,却还时常会有打折。那时,本地人多数还没有用投资的想法去买房子,真正的刚需,是我们家这种外地来成都的家庭。

  父亲和我来成都后,一直租房子,他说,“这终究不是长久之策,将来你大了,要结婚呢,没房子怎么办?”于是,1998年下半年,父亲在棕东小区,买到了一个88平米的“小套三”。
  那一次,父亲笑着说,“把棺材本都拿出来了。”在父亲坚持下,房产证上写的是我一个人的名字。
  我心里很难过,因为我知道,肯定还包括了大姐死的时候,赔给我们家的钱。用大姐的死,和父亲的“棺材本”,换了一套我名下的房子,让我心里十分难受,却又拗不过父亲。
  买房子之后,还简单装修了一下,一直到年底,我和父亲才住进新房,在搬进新房之前,父亲依然住在租房里,但那时我已经和简嘉恋爱了,我觉得每天回父亲那里,很耽误恋爱,所以,我住在学校寝室里,回父亲那里少了一些。也确实没时间每天给父亲做饭了。父亲只好中午吃盒饭,晚上多数时候他自己做饭。我呢,大约两三天回去一次,给父亲洗干净衣服,做一顿饭,尽管在旁人眼里,给父亲洗衣服的孩子,在那个年头已经算很孝顺,但如今我回想起来,依然十分内疚,我所为父亲做的,与父亲为我做的相比,如同滴水之于沧海,如同萤火之于月光。

  交了买房的钱之后,家里更拮据了。所以,我和简嘉的恋爱,花销基本由她开支。而作为男人,尊严使我很拒绝她花钱。如此一来,我和她约会,基本上就是压马路。由于学校里她老师同学很多,过于张扬了毕竟不好,我们通常是在校园附近散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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