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伤之城》
第7节

作者: 天暮之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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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因此,他办了广告公司后,自己并不做设计,只在外面跑业务。好在他喜欢与人打交道,这也才是他擅长的:他的谦恭,他的惯于察颜观色,以及不见棺材不落泪的那股坚韧劲儿。虽然常常为了遇上挫折--比方说找上门去,却颇受冷遇,甚至遭人白眼;要么是做好了活儿,已经交付了,钱却很难要回来,等等--他自然很沮丧,但睡一晚上,翌日早晨醒来,他就又恢复了精神,该做什么,还是做什么,好象昨天的事压根儿不曾发生过。最重要的,恐怕还是他的待人诚挚,从来都是说话算数的,可谓一诺千金,这些优点使他终究成了一个出色的业务员,手里有一大批客户,而且都是打惯了交道的,不仅彼此熟悉,更相互信赖了。

  于是,在公司里,基本上是他带了几个业务员负责跑活儿,我带了几个设计人员负责干活儿,分工倒也明确。而最近一段时间,他在跑一个路灯广告的项目,规模相当大,连了好几日面都不露一露,直到五•一节前的一天,我才在公司里见到他
  那也快要临近中午了。由于我一大早到了公司,一直坐在工作室里,几乎是目不转睛地对着电脑,这样长时间保持一种姿式,全身都僵硬了,就想要舒展一下身体。我便出了工作室,到楼下去走了一圈。
  待我从楼下散步回来,已走到设计室门口了(公司租用的两间办公室,在一家报社的办公大楼的二楼上,设计室隔壁便是业务室),却停驻脚步,略想了想后,又一扭身,转而进了旁边的业务室。然而业务室中除了程亦驰的女朋友独自守着外,他和几个业务员都不在――他女朋友姓方名芊,在公司里管账,一人兼了会计和出纳――我坐下后,就和也正无事闲坐的方芊聊了起来。

  我晓得她和程亦驰相恋已经三年了。并且,她虽然比程亦驰要小六岁,才二十四,可程亦驰却和我同龄,已经三十了,有女朋友,认识的时间也不短了,这么一个劲儿地拖着,倒底让人觉得不是滋味,便是我,一个外人,也想管管他们的闲事了。
  我便道:“嗳,我说你们俩交朋友时间也不短了,都三年了,再怎么谈情说爱,也该到头了--总不能就这么一直谈下去,光开花,不结果啊。”
  方芊笑道:“咦,你不知道?我还以为亦驰给你都说了呢,他居然连你这死党都保密。”她仿佛有点惊讶。
  瞧着她脸上的惊讶表情,我却并不感到诧异,毕竟程亦驰是不会向我保密的,前一阵子我听他说起过要结婚的事,只是后来没听他再提及,似乎断了下文,还以为又改了婚期,往后拖延了,我就也笑道:“他倒是给我提起过的,可后来又听不见消息了,想着你们可能有变。”
  “啥有变?你说话往明白里讲?”她不知道怎么的,忽然警觉起来。

  我一听就知道她误会了,赶忙解释道:“你听差了,我的意思是你们可能改了结婚的日期……你可别抓我的话把子,断章取义的,完了又和他吵起来,倒象是我在中间挑拨。”
  她“格格格”地笑着,算是接受了我的解释。笑了一会儿,又告诉我:“我们准备九月份结婚。”
  我道:“怎么选在九月份?再往后一点,十•一国庆节,不是很好的日子吗?好多结婚的,都选在国庆长假。”
  她不笑了,却认真地对我道:“这就是亦驰的好处了,他这个人从来不喜欢随大流,常常别出心裁。越是大家都在十•一结婚,他偏偏不愿去凑这个热闹,就和我商量,将结婚的日子提前些――我当然同意了――我喜欢的,就是他这种特立独行。”
  我瞅着她那一谈起男朋友来就眉目顿开的模样,心里不觉暗笑,只是没有流露在脸上,略想了一会儿,也就咐和道:“说得也是,何必去凑热闹呢?大家都挤在一块儿,看着都头晕,再好的事,一多,也就有点让人烦了。”

  说着话,我却记起苏衣来了。想,这个喜欢鸢尾花和李清照词的优雅少丨妇丨,要比我大六岁;而方芊又比程亦驰小六岁,好象是一种暗合,很有意思的。我不觉陷入了冥思,围绕着大六岁、小六岁的问题,翻来覆去地琢磨,半晌都没再开口。
  方芊睹我这种样子,当然觉得奇怪,问道:“你这会子想啥呢?是不是也想媳妇呢?你也该找个女朋友了,你和亦驰是同岁的,到了三十,就是大龄青年了……我给你介绍一个吧?不过你可不要眼太高啊!我怎么感觉你的眼睛就没长在鼻子上边。”
  她的话打断了我的冥思,却让我忍俊不禁:“我的眼睛没长在鼻子上面?那你说长在哪儿?”
  她不紧不慢地回答:“长在头顶上了呗,高高在上。”
  我听她这么讲,倒有点急了,道:“你可别胡说,我可不眼高,不然也不会自己的女朋友倒和别人结婚了……我的眼睛一向是往地上看的。”
  她见我发急,又笑了,依旧不紧不慢地道:“那是因为你不想结婚,你凭啥让人家一直等着,等了五年了,还要等到啥时候?换了我,也会去跟别人结婚的。”说到这里,她又叹息了一声:“唉,还是算了,你的事我还是不管的好,省得到时候再弄得人家姑娘苦苦地等。”
  我是坐在程亦驰的位子上的,随手在他的办公桌上拨拉了几下,见有一份路灯广告的竞标书,因为我对这个项目也很关注,便顺手拿了起来,走马观花地翻阅,也就没有搭腔--而实际上,她的话是不需要我答复的。
  又过了半晌,方芊又道:“我倒忘了,你是要回南方的,大概就不准备在这边找媳妇。也是的,江南的女孩子那么秀气,你怎么会看上我们西北的姑娘,五大三粗的。”
  她的话蓦地触动了我的心事,使我不由得又想起苏衣来了,那不正是一个有着迷人笑容的北方女子么?如果方芊说得不错,我终究还是要归去,要在那座旖旎的水城中寻觅我的妻,那么,我与苏衣不是到了了也须分开,却有始无终么?何况她还是别人的老婆。一时间,我很感茫然,想想我和她的事,似乎竟是一个舛失--无论是两个人的邂逅,还是后来那么动情的赏花,也都成了美丽的错误。

  好一阵子,我才回过神来,有气无力地反驳道:“你看你,又来了,我可没有瞧不上你们北方的女孩儿。”
  方芊并不以我的反驳为意,但是中止了这个话题,把话头转到我的脸色上来了:“嗳,我一直就想说的,这几天我看你特精神,脸上光彩焕发的,是不是有啥喜事?”
  我被她说中了,心里不免发虚,却又感到愉悦。然而我并不想告诉她实情,况且我与苏衣的事还真是有些说不出口――和一个有夫之妇好上了,这总是很暖昧的――我只是笑着,再次反驳她道:“这就怪了,我就不能精神焕发了,脸色好一点,就必定有喜事。我说,你该看看心理医生了,你想结婚都快想疯了。”停顿了一瞬,又下结论道:“神经病!”

  正说着,程亦驰却来了,大约在门口就听见我骂人,进来后便问我道:“木头,你骂谁呢?谁神经病?”他用我的姓的谐音,给我起了个绰号,叫我“木头”;就象我也用他的名字的谐音,给他起了个外号一样,我则常常叫他“一尺”。
  我笑道:“还能有谁?你女朋友呗……她想结婚都快想疯了,看着我脸色好一些,就以为我也有啥喜事。你快陪她先去看看心理医生,不要在婚礼上再发起疯来,那可就麻烦大了。”
  程亦驰只一个劲儿地笑,一边就在平日供客户坐的长木沙发上坐下了。当止了笑,他象是一早上没吸烟了似的,迫不及待地赶紧掏出烟,先点上一支,然后也盯住我,仔细瞅了半晌后,也道:“是啊,几天没见,你的确是红光满面,精神的很。”他顿了顿,又道:“是不是……?”
  听他说了半截子话,我就已经明白了,他大概也是想问和方芊一样的问题,但又怕我也骂起他来,才欲言且止;我便直视着他,炯炯的目光逼得他赶紧扭过脸去,避开我,却和方芊说事情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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