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了,那些忧伤如风的初恋情事》
第8节

作者: 十七岁那年的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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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金狗帮我家拉了四个月的石头之后,为了答谢他,我妈在家做了一桌相对丰盛的饭菜,邀请金狗和他爸去我家吃了一顿饭,继父还从村头的小店里买了一瓶3.5元的“醉大圣”白酒招待他们。这在我们那里也很正常的。这是金狗第一次去我们家,我家只有两间半低矮的屋子,还是石头垒起的,每当下雨,家里就会漏成沼泽。说实话,我不太想让金狗看到我家窘迫的家境,怕有些什么微妙而美好的东西在他心里破碎。也许是我的自尊和虚荣心在作怪吧。

  吃过饭,金狗问我有没有小说可以借给他看。我就把他领到我的房间。他看到我贴在墙上的红楼十二金钗中的王熙凤水彩画儿,惊讶地问:“是你画的?”我不好意思地说“是的”。“你学过素描吗?”他问。“没有,所以人物的手指和五官我总是画不好。”我更加不好意思了。“想不到,你还喜欢这个,你真聪明。要是有老师教你,保证会成为画家。”他转过头,细长的眼睛认真地看着我。他站在我面前,瘦而高,像一棵挺拔的小松树。哎,我的心又没出息地“咚咚咚”狂跳起来,脸颊也开始发热了。我赶紧到柜子里给他找书,掩饰自己的紧张和羞赧。难道是我的感情比较丰富和敏感?还是我真的非常讨人喜欢?所以才会有男孩子“前赴后继”地喜欢我?

  不过,在我心底里,我最喜欢的还是川。也许就像有人说的——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所以后来遇到每个对我有好感的男孩子,都会有意无意地在心里将他和川做比较。但是,我心仪的人却不心仪我。每当想到此,心里总会一阵惆怅。
  那天金狗和他爸临走的时候,我妈对金狗说:“以后中午你就来家里吃饭吧,很方便。”金狗讷讷地点点头。他爸却忙谢绝:“不麻烦你们、不麻烦你们。”后来,金狗在他爸爸离开之前再也没来我家吃过饭,但是照旧帮我家拉石头。
  就在拉石头的过程中,好像有一种情愫在我和金狗之间萌芽了。开学之后,他爸爸回去教书了。金狗就经常到我家来吃午饭。拉第二趟石头时,刚好是午饭时间,在我家吃过饭后,他就开着装满石头的拖拉机送去钢铁厂了。下午再来拉一趟,就可以回去休息了。
  在他爸爸走后,我也曾跟着他的拖拉机帮他去钢铁厂卸过货。我喜欢那种他在前面开、我在后面坐的感觉。去的时候,因为装满了石头,我就坐在高高的石头堆上。山上通往钢铁厂的路崎岖不平,呈蛇形扭曲,路中央还落满石块,路两边是深深的河沟,因此这条路上不知道翻过多少次车。庆幸的是金狗从来没有出过意外。
  回来的路上,因为卸了货,拖拉机轻松多了,跑得也快了许多。这时候,我喜欢双手插兜、大马金刀地站在车厢里,任由车速带来的风吹散我的头发和衣裳,我甚至能够嗅到前面金狗身上淡淡的汗味,一切都是那么朴素平实。此时此刻,我们就像很多开拖拉机的夫妻俩一样,为了创造幸福生活,在崎岖之路上不知疲倦地奔跑着。有一次卸货完毕,在临发动拖拉机之前,金狗忽然说了这么一句:“有你跟着我卸货,我感觉特别有劲。”呵呵呵,就这么一句质朴无华的话,却让我激动了许久。也许,在这个不善言辞的傻小子看来,这就是他最露骨的、谈情说爱的表达方式了吧?

  我记得那时还在日记里写了这么一句话:金狗,你会帮我家拉一辈子石头吗?呵呵,现在想来,这是多么可笑而幼稚的愿望啊!当然,如果不是金狗家“棒打鸳鸯”,或许,这个愿望真的会实现也未可知。但是,命运就像一个神秘的编剧,我的人生轨迹全都在它的信手编撰中。
  日期:2008-8-3 9:03:54
  七
  十七岁那年的12月,快要过元旦的时候,我出了车祸。那是个白霜未消的早晨,第一趟拖拉机开始进山了。因为我家头天砸的石头比较多,我就想今天多抢一辆。但是我千不该、万不该,那天竟鬼迷心窍去抢一个以飞车著称的愣头青的拖拉机。我对自己的飞车技术向来非常自信的,但是那天我失算了——他的拖拉机踏板上的白霜还没融化,而我穿的旧解放鞋的鞋底早已被磨平了,我脚下一滑,右手没有抓到栏杆,于是人就仰面倒在了拖拉机左侧的前后轮之间!至今仍然清晰地记得那电光石火的一幕——我看到拖拉机巨大无比的后轮碾过我的双脚和胸口,然后急奔我的脑袋而来!我下意识地向右偏了一下头,车轮从我的左肩上呼啸而过!

  我躺在路中央,除了腿部的剧痛,意识尚还清醒。我听到许多人像麻雀一样“喳喳”惊叫着围过来,然后有个人抱起我,好像是往医务室方向跑去。我在这个人的怀里一颠一颠的,依稀认出他就是开拖拉机的那个愣头青的哥哥,叫金柱,他的岳母家就在我们村。
  到了医务室,医生说我的伤势太严重,要去大医院。于是,金柱拦了一辆采石场的卡车,他依旧将我抱着,向市里开去。
  现在回忆起来,我那天看到最多的就是天上的云彩。好像从来没有看到过那么多的云,也许是因为我每天都低头砸石头,没有时间抬头看云彩吧?我怎么忽略了这么美丽的云彩呢?那么高,那么远,那么逍遥自由,想飘到哪里就飘到哪里,无忧无虑,无牵无挂。我那天想得最多的,就是想变成一朵云。就像琼瑶的小说《我是一片云》里写的那样:

  我是一片云,天空是我家,
  朝迎旭日升,暮送夕阳下。
  我是一片云,自在又潇洒,
  身随魂梦飞,来去无牵挂。
  那次车祸,导致我双脚粉碎性骨折。最深的伤口可以看到白森森的骨头,医生每次换药都要往我右脚踝旁边的洞里塞一团棉花球……医生说,也幸亏拖拉机开得快,如果开得慢,一吨多重的拖拉机会让我受更重的内伤。
  那一次灾祸,还让我在床上躺了两个多月、瘸腿了两三个月、继父用板车拉着我往返医院二十多次换药……
  也许是因祸得福吧。我出车祸后,金狗更加名正言顺地帮我家拉货了,而且不用我妈帮着上下货,全是他一个人干,中午来我家吃饭,晚上就回到他和叔叔在另一个村的租房去住。

  至今我依然不明白金狗那时的打算(因为他从来不说)。但他的种种行为却表明,他是把我当作“女朋友”来看待的。我刚出车祸时,他还回家叫他的侄女来陪了我一个星期。而一反常态的是,我继父和妈妈好像也十分中意金狗,唯有和他交往,我没有受到父母的责骂和阻挠。也唯有他来我们家,没有受到继父的扁担伺候,并且还好饭好菜接待。当然,我能理解父母的势利。换了别家的父母,也会如此吧。

  也就在我出车祸的时候,小王又出现了。
  那是个中午,我正跷着伤腿在床上看书,我妈在隔壁做饭。听到有人敲门,门本来就是开着的,听到我的应答,他们就进来了。让我万万没想到的是,来者竟是小王和李保平。这时我才知道他俩是高中同学。这次是小王硬拉着李保平带他来我家的,或许他是怕我继父的扁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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