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了,那些忧伤如风的初恋情事》
第10节

作者: 十七岁那年的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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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期间,金狗回家去了。开年后,过了正月十五,其他开拖拉机的都来山上拉货了,他还没回来,那些日子可用“望眼欲穿”来形容。随着日复一日地过去,也就慢慢地不盼了。我甚至失望地想到,也许金狗永远不会回来了。
  好像一直过了三月,金狗才回来。那时我已经可以下地了,但是却不能正常走路,右脚伤得最重,左脚可以勉强着地。我就拄着拐棍,帮着家里做饭洗衣服,妈妈去山上砸石头。那天妈妈从山上回家来吃饭,令我惊喜的是,金狗也跟在后面,他好像更清瘦了些。我什么也没有问他。但是看得出来,他有很深的心事。
  那天吃过午饭,他到我的房间里来。沉默了好一会儿,才低着头跟我说,他爸妈不同意他做我们家的上门女婿。如果我愿意,可以嫁到他们家去。听了这话,我说不出心头是喜是悲。不知道是自尊心作祟,还是赌气,我对他说:“我爸妈说,要等我到22岁,才能嫁人呢。”言下之意:你们家愿意等吗?金狗比我大两岁,那年19岁,在农村,这样的年龄已经可以定亲了。

  其实,在我们农村,姑娘到了十七八岁,家里就会不断有媒人上门提亲。订亲后男女双方相处一两年,到了法定的男22岁、女20岁的结婚年龄,便都结婚成家了。22岁的女孩子,基本上都已经做妈妈了。
  而我知道,我爸妈是断断不会让我嫁到金狗他们家去的,因为他们家是在另一个有名的贫困县,比我们家所在的市郊经济条件差了很多。我们村里的女孩子,最希望嫁到靠近街边的村子去,谁要是下嫁到县区的农村,人家都会笑话。之后,我们再也没有谈过这个问题。但是,总有一种不安的感觉萦绕在我们中间。
  四月底的中午,金狗又来我家吃午饭。我看到他的蓝卡其外套有点脏,就让他脱下来,准备帮他洗了,第二天他来吃饭时再穿回去。他的外套上有一股淡淡的熟悉的汗味,衣领上有他头发的油性味,在我闻来,都是那么亲切、馨香,我久久地把外套抱在怀里,不舍得放下。这是我和金狗的“最亲密”接触了,在我们认识的大半年时间里,我们连手指头都没有碰过,不知道什么叫肌肤之亲,不知道谈恋爱还需要卿卿我我。但是,就这么抱着他散发着汗味的衣服,也是那么幸福温暖。现在想来,那是多么美好纯净的感情啊。可惜,最美的东西总是稍纵即逝。

  洗衣服的时候,我发现他外套的一只口袋破了一个大洞。真是个粗心的家伙,口袋破了也不叫人缝一下,丢东西了怎么办?晚上,等衣服干了,我就坐在房间里,准备给他补上。可是用什么布补好呢?刚好,我的抽屉里有一块做短裤剩下的花布头。虽然花布头补在蓝卡其布外套上显得不伦不类,但好在是托在口袋里面,外面一点也看不到,没关系。我的女红应该算是不错的,我还曾学过几个月用缝纫机绣花,还会用手工刺绣,所以补衣服对我来说太小菜一碟了。我像绣花一样精心地缝补着金狗的口袋,心里想着他明天看到缝好的口袋,会有怎样的心情?

  口袋缝好后,我像欣赏一幅杰作一样欣赏着我的手艺。那块三角形的、红花绿叶的花布丁至今依然历历在目,挥之不去。因为那块补丁,寄托了一个十八岁女孩对一个男孩子的一片深情。
  第二天,金狗照例来吃饭,我把洗得干干净净、叠得整整齐齐的外套拿给了他。我没有告诉他口袋已经被我补好了,我要等他自己去发现。我记得第二天好像是“五·一”劳动节,山上和钢铁厂都要放假。我问金狗放假这几天干什么,他说要回家,我有些黯然。他说家里要农忙,他必须回去帮妈妈干几天农活,他还对不能帮我家干农活感到有些愧疚。我说没关系的,反正我家只有我继父一个人的地,才一亩多点,请几个亲戚帮忙就完了。

  金狗回家了。而我没有想到,他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我们的青涩之恋就像被某个雨夜打雷折断的小树苗,成长的希望戛然而止。留下的,是一段枯萎的记忆。那时候没有传呼、电话和网络,也不知道他家的具体地址,我们就这样失去了所有联系。
  说不清那段时间是怎样的一种心情。之后,每当想起金狗,就想起那块口袋里的花补丁。不知道,他是否看到了这块补丁?是否会偶然想起,在那个四月的夜晚,一个十八岁的姑娘,怀着绣花般的心情,为他的破口袋补上一块热情洋溢的花补丁?
  日期:2008-8-5 6:26:45
  九
  这一年,我已经十八岁了。家里开始有些不长来往的亲戚经常过来玩儿。后来才知道,这些亲戚来我家是有目的的——看我是否有了婆家。其中有个亲戚,是继父的远房表兄,我们叫他表爷。表爷家和金狗家在同一个县的农村,家有三个儿子,最小的儿子和我差不多大。有天下午,表爷有意带了他的小儿子到我家访亲,那个男孩子长得挺好看,就是很腼腆。吃饭的时候都不好意思挟菜,一直低着头。从表爷的酒话中,我敏感地意识到他的来意:让他的小儿子来我家“倒插门”,为我继父养老送终。

  我匆忙扒完饭,就打水去我房间里洗澡了。然后故意磨蹭了一个多小时,直到表爷和他儿子走了才出来。继父问我对表爷的儿子有什么看法,我硬邦邦地扔了一句:“我都不认识他。”后来,表爷还到我家来过两次,但我在爸妈面前始终没有松口。最后他们也就作罢了。
  这年夏天,钢铁厂不要“碗口石”了。“失业”的我只好到采石场的破碎机组找了个拉翻斗车的活儿,这在前一章里我已交代过。这一年的夏天,因为金狗的不辞而别,让我有些伤感。越发感到人生的变幻莫测,对所谓的爱情,也充满了怀疑。
  每年七月下旬,便是农村的“双抢”(抢收抢种)季节,这也正是一年中最热的时候。没想到,双抢那几天,去上海一年多的川竟然回家来忙双抢。
  回来的那天,他从我家门口经过,看到我爸妈正站在门口,他居然停下来,放下行李,然后很懂事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烟,抽出两支,递给我继父和妈妈抽。我继父很惊讶地看着手里的烟:“红双喜啊?这要卖不少钱吧?”继父大半辈子没有出过远门,对在外面工作、见过世面的人有一种天然的“敬畏”。哪怕是他从小看到大的、以前并不怎么在意的川。继父话多,也不顾川还没先回家,就在门口拦着川和他聊天。

  当时我也在家,站在屋子里,远远地看着站在门外笑容满面的川,不禁有些恍惚。上海真是个养人的好地方,他不仅皮肤变白了,身体健壮了,个子似乎也长高了一些。天然的卷发理得很短,显得很精神。短短的一年多时间,他似乎成熟了不少。言谈举止间少了许多以往的粗野,而多了一些稳重。他也看到了躲在幽暗屋子里的我,笑笑。我只好走出来,问了声:“你回来啦!”他点头:“我妈写信去要我回来双抢,要不她又要发脾气了。”我似乎第一次发现,他的牙齿居然是那么白。一年半的时间,我们好像都改变了不少。我们都长大了,懂得了用眼神含蓄地看一个人,懂得了什么叫心事。

  川走的时候,继父一再热情地邀请他来我家玩儿。他笑着点头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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