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蟋蟀不死》
第24节

作者: 煮糖抽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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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司机,你,没事吧?”林巧珍诧异,放下茶杯,刚要站起来,却觉得自己眼里的世界都重影了起来,目眩头疼。
  这是怎么回事?林巧珍无力地瘫回到沙发上,才惊觉刘畅不知道什么时候站了起来,抱着瓷钵,冷冷地看着他们。
  “刘畅?”林巧珍似乎明白了怎么回事,又似乎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徒然地看着刘畅,脑海里仿佛是遇上故障的电视机屏幕,不停地,闪烁起无数的黑点白点。
  日期:2011-3-17 21:26:00
  第六章 蜕变(一)

  一
  整件事情,得必须追溯到刘畅八岁那年。
  那一年,刘畅养了第一只蟋蟀。
  刘畅记得很清楚。
  那是个秋天的午后,金子般的太阳挂在万里无云的苍穹,金属般的光线投洒下来,虽然入眼,都是橘黄得温暖,其实身上却是又凉又冷。

  他就站那条将整个城市一分为二的大河河堤上,河坝上除了碎石阶梯,便是到了季节寿命将尽的秋草,瑟瑟地,毫无节气地随风伏下去。
  河坝边上,是只破碎的风筝,风筝边上,是他姐姐。
  看起来暖却冷的太阳,美丽却坏掉的风筝,可爱却有点烦人的姐姐,这就是刘畅脑海里关于那一天的所有情景。
  他在河堤上欣赏了这副美丽的景象许久,然后才慢慢地从石阶上走了下去,一直走到姐姐身边。
  然后,我们的蟋蟀,登场了。
  它大概是从枯萎的草丛里钻出来的,不,不是这样。它应该是,忽然出现在姐姐的裤脚边上的。

  这个种类的蟋蟀,刘畅见过,大人们都管它叫,油葫芦。
  油葫芦全身果然如油光般锃亮,就象刚从油瓶中捞出似的,刘畅注意到它的时候,它正旁若无人地摩擦着前翅,唧唧发出声音。
  怎么这么巧?
  刘畅看着那只油葫芦,眼睛一亮。
  他看着姐姐,想起了那篇《促织》。

  以普通的八岁孩童的心智,是理解不了蒲松龄的那篇名作的,恐怕也接触不到。
  但刘畅就是知道。
  是姐姐某一天在他面前朗诵过一遍,他的脑子,就仿佛是不会出错的录音机一样,一字不漏地记了下来。
  对于蒲松龄的老故事,刘畅还觉得晦涩难懂,但他很快明白了其中大概的意思。
  古时候,有个跟他一样的孩子,生了一场病,在病好以前,变成了一只蟋蟀,然后,打遍天下无敌手。
  如果说一个人所吸纳的知识回忆,都储存在脑海里的不同分区,这些分区,又分为极其重要——意味着其中的东西不可磨灭,跟不太重要——意味着可以随时忘记,让新的知识与记忆储存进来,那么,记住《促织》的这个分区,很快让刘畅自动调整为最重要的部分。
  只因为从他脑海里自我消化后得出的那句关键的话——打遍天下无敌手。
  作为最小的蟋蟀,打遍天下无敌手。

  他的脑海里把这句话回放了一遍又一遍。
  真好。
  他很羡慕。
  有时候刘畅会想,如果自己病了,也能化身为一只蟋蟀多好。
  那样就可以。打遍天下无敌手。

  可惜,虽然刘畅瘦削孱弱,表面看起来弱不禁风,但其实身体却非常健康。
  所以他的这个愿望落空了。
  而这个时候,这只蟋蟀,却这么凑巧地出现在姐姐身边,是不是,因为自己生不了病,所以才会有姐姐病了,化身为蟋蟀来满足自己?
  这个周日,姐姐带着刘畅到城里那个著名的河堤广场放风筝,回家路上,经过这个河堤到另一边的车站坐车回离城二十公里的家时,为了追那个断线的风筝,姐姐摔了下来,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刘畅看了一眼安静地闭上眼睛的姐姐,小心翼翼地,蹲了下去。

  那只蟋蟀似乎压根儿没有逃离的意思,不,或者说,蟋蟀是相当清楚刘畅心里在想些什么,一动不动,但前翅,依然摩擦个不停,好像是欢迎的鸣奏曲。
  所以刘畅很轻易地便把它捉在了手里,举高过头,看着阳光下显得更加美丽的黄金宠儿。
  日期:2011-3-18 19:02:00
  二
  刘畅是个很孱弱的孩子。
  胳膊,跟双腿都像是失去了水分的芦苇杆,套在衣服里,简直如同无物。

  唯有脑袋,比正常孩子都大。
  那张营养不良的脸上,总是呈现一种病态的菜色。没多少肉,薄薄一层的皮肤几乎可以看得清皮肤下又黑又紫的血管,按照常理,这么瘦削的脸一般会显得嶙峋,但却不是。刘畅脸上的颧骨也许天生太平,所以即使是没多少两肉的情况下,也没凸出来,更要命的是,刘畅那张脸上,长了一双大得有点过分的眼睛。总体来说,刘畅的脸除了眼睛大了一点,其他方面都跟普通孩子没什么两样,除了,他的眼睛里总是透着迷茫,也许对于这个年纪求知欲强,什么都不知道却什么都要问个明白的其他同龄孩子来说,这种迷茫是正常的。但刘畅的这种迷茫,却总是暂时的。如果你以为刘畅总像一般什么也不知道的孩子,只是因为你没有看清楚他眼睛里除这种神态后的下一种意味。那是他在遇见某种事情后,因为不理解而产生的动摇,随即却自动地由脑子筛选,快速地自定义了一番后得出结论,所以刘畅总有一刻迷茫,而后便是按自我理解后选择自己的做法的坚定。就跟姐姐摔下河堤后见到蟋蟀时,他脑子里对于这一连串事情的反映。

  那以后,路人把姐姐跟刘畅一起送进了医院,也设法联系上了刘畅的父母,目前他姐姐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不知道什么时候醒过来,在他的父母为自己女儿的遭遇感到悲痛的时候,刘畅正忙着找一个瓷罐子,为那只带回家的油葫芦找个安身之所。他最后找到的是没见过面,早在自己出生之前就已经下落不明的叔叔用来装围棋棋子的一个瓷钵——外面漆成了枣红色,而内里则是白色,装着清一色的黑子。

  他将黑子全倒了出来,然后把一直装在兜里的蟋蟀拎了出来,放了进去。
  这只蟋蟀似乎完全没有逃走的意图,从被刘畅抓住放进兜里后,无论是后来在去医院的车上,在医院里,还是回到家,都一直乖乖地呆着,除了偶尔不满地时候唧唧发出两声抗议。
  真是只奇怪的蟋蟀。
  不,应该说,这跟《促织》里的情形一模一样。成家之子幻化成蟋蟀后,不也是乖乖地任由成家父母摆布吗?
  这只蟋蟀是姐姐的化身,自己是姐姐的弟弟,这里是姐姐的家,姐姐怎么可能会逃呢?

  本来刘畅想把钵盖上盖子的,后来这么想想,就没加上盖子了——如果盖上了,万一闷死了姐姐怎么办呢?
  刘畅趴在床上,看着钵里唧唧作响的蟋蟀,一双大眼睛看得出神。
  第二天刘畅便抱着那个瓷钵回学校去了。
  姐姐虽然出事了,可生活还是要继续。特别是在刘畅这个正当长身体,长知识的年纪。
  刘畅在镇上唯一的一所学校读二年级。本来该是无忧无虑的小学生活,但对刘畅来说,那却是种折磨。
  比起正常的二年级学生,刘畅的个子并不比一般八岁的孩子高或矮,他只是瘦弱。

  再加上,刘畅的性格比较孤僻,喜欢独来独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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