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不要走——我的情感实录,回忆刚离世的前男友》
第8节作者:
狐尾艾草 我妈还煞有介事的放了鞭炮庆祝,在噼里啪啦的炮声里,她摸摸我的脑袋赞许的喊:“小丫头可以啊!替妈妈争了口气,课果然没补到狗肚子里去!从此你就是重高的学生啦,去过自由自在令人神往的住校生活吧!”
住校生活的确自由自在,但一点都不令人神往。
市区离县城两个小时的车程,我爸妈每个周末都到学校看我,爸爸在宿舍里燃酒精炉子煮汤给我喝,妈妈就在水房里洗我了一个礼拜的脏衣服……纵然如此,我还是不能适应离开家的生活。首先是学习成绩一落千丈,重高几乎都是尖子生,我迅速从全班十二名滑落至倒数第二名;其次是身体出现了问题,食堂伙食太差,本来就不胖的我食欲不振,严重营养不良,体重下降了二十多斤,瘦得像纸片人儿。接着又得了神经衰弱的毛病,整晚睡不着觉,精神恍惚,夜里看到窗外的天被霓虹灯映的雾霭霭红彤彤,不知怎么就想到了电视上放的地震前兆,我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狂呼“要地震啦!要地震啦!”把同宿舍女生们吓得魂飞魄散。
日期:2012-06-15 14:58:31
在被多次请家长劝退之后,我妈忍无可忍,终于在高二下学期同意我转学。我爸本想让我休学一年,调整好精神状态再复课,遭到了我妈的强烈反对,她说:“别扯了,时间对一个女孩子来说是多么重要!她又不是真得了神经病,只不过没离开过家,适应不了环境,没学会独立生活。现在回家来念,我伺候她,还能有什么问题?吃香的喝辣的,身体很快就能康复。我宁愿她考不上复读一年,也不要她休学啊!多少人都是休着休着就再不想念书了,津津是一定要考大学的,只准走这一条路也只有这一条路走。”
然后她就四处求人托关系去了。
可惜这一次事与愿违,想进一中的重点班难过登天——高中不比初中,老师都卯足了劲比拼升学率,好学生是资产更是赌注,一听我的情况,全都不带考虑的直接拒绝。
末了,求爷爷告奶奶,二中文科班的黄北方老师松了口,我妈和我这才又有了盼头。
日期:2012-06-15 15:11:08
所以,在2000年,我和季朋又做了同班同学。
报到那天,我穿一件白色羽绒服,乌黑的头发编成了两条齐刷刷的辫子搭在胸前,趴在走廊栏杆上面百无聊赖的等黄老师。
季朋无声无息的拍了一下我的肩膀。
我猛回头见是他吓了一跳,本能的“啊!”了一声。
他低头对我幽幽的说:“啊个鬼啊?不认得我了?”
时隔两年多,他赫然已长成小男人的模样,足足高出我一个半头,我瞠目结舌的仰望他。
我说:“嗬!你怎么长这么高啦!”
他斜眼觑我,面无表情:“应该我问你,怎么瘦成这幅鬼样子……不过无所谓,你就是化成灰我都认得你。”
我没好气的说:“别!不是你说的嘛,咱俩以后谁都不认识谁,说话不算话,又跑出来喊我做什么?”
他绷紧的脸松弛下来,嘻嘻一乐:“哟喂,你可真小家子气,都多长时间了?鼻屎大的事也往心里记!”
我听他说得粗俗,垮着脸皮不理他。
他问:“你怎么转回来了?市高不好吗?”
我说:“很好啊。”
他问:“那为什么转回来?”
我说:“要你管!。”
他咧嘴笑了一下,就回教室去了。
日期:2012-06-15 22:35:48
哄睡了孩子,上来看看,没想到有这么多网友给我留言。怎么说呢?我很感动,我会一点点回忆,把我和他的故事写完。看有朋友留言说为什么加个前字,我交代清楚了,我现在已婚。季朋确实是我的“前”男友。感谢大家的关注,会努力更新,但是因为比较忙,都是一个人静静的时候,回忆一点写一点,所以会比较慢。感谢大家陪伴我进行这些艰难又甜蜜的回忆。
日期:2012-06-15 22:46:45
尽管季朋成绩很差,在班里却很受欢迎,尤其受女生欢迎,我们班好几个成绩差的女生没事就嗲嗲的追着他喊哥,听起来十分令人作呕。说起这点,我不得不提一下中韩文化的相同性,那会儿女生喊男生哥哥,可不就类似现在韩剧中流行的“呕爸呕爸”嘛。
高中的我已开始留意男孩的长相,女同学都说季朋是帅哥,我也仔仔细细观察过他,他的凹眼高鼻梁薄嘴唇棱角分明,比刻出来的还标致,但是他又高又瘦又黑,还把头发剃成了青皮,外貌粗犷的像劳改犯一样,完完全全不是我的型,我那时候梦幻中的男主角是个不折不扣的小白脸,眼睛要明亮,头发要飘逸,见人要面带微笑,说话要彬彬有礼,最好再有个酒窝或者梨窝那就完美……这一切条件,季朋都不符合,他杵在眼前跟个黑塔似的,给我添堵还差不多。
一切都跟我妈预想的一样,生活一规律,我的学习成绩就开始回升,高二下学期的期中模拟考,我爬到了全班第一名。
季朋后来说他差不多就是那个时候确定喜欢我的。
我缠着他问了很久为什么为什么。
我问:“难道是因为我考了第一名吗?”
他的答案竟然是:“不是!你来之前第一名也是个女生啊,我为什么不喜欢她?大概因为你对我太冷淡了吧,心里就有点赌气的成分,非要追到你不可!”
我就知道!
男生追女生,十有八九,都是从犯贱开始的!
日期:2012-06-15 23:38:23
我的确不怎么理他,冷眼旁观他的种种人造相遇,心里嘲笑,只有傻子才把别人当傻子呢。
比如我每天清晨吭哧吭哧的把自行车蹬上坡,都能看见他在桥头推着一辆破自行车幸灾乐祸的仰起鼻孔看我,嘴里说:“小逼丫头真没用啊,上个坡喘成了猪。”
我冷冰冰的回:“季朋同学,请你不要说脏话。”
然后他就嘻嘻哈哈,很开心的样子,在我前面十米蹬车,不停回头望我,待我加速想追上去或超过他,他就用更快的速度再抛出我十米,这个我摸不到规则的游戏,一直被他玩了很久,乐此不疲。
他每次都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说:“哟!怎么又碰见你?看来全班只有我们俩是每天赶着点上学的懒货。”
我心里很清楚,每天赶着点上学的懒货只有我一个。
另一个不是懒货是蠢货,每天出来很早,却吞着冷风在桥头等一个不可能喜欢他的人。
我并不揭穿他,恶毒的想:“等吧,居心不良的人就活该吞冷风,冻死了才好。”
再比如,课间我去初中部上厕所出来,他总是也恰好从男厕所出来,手插在裤兜里大喇喇的问:“想不想吃棒棒冰,一道去买?”
我捏着鼻子白他一眼就走,他紧紧跟在我后头说:“咱俩连上厕所都不约而同,多有缘分哪,你就不能给个笑脸吗?”
虽然我不喜欢他,却不反对和他做朋友,谁也不会拒绝别人对自己好,尤其当我们年少。我享受被大众情人暗恋的虚荣,那缕若有若无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是枯燥学习之外唯一的调剂,即使缺乏脸红心跳的刺激,我也不想亲手斩断他。
日期:2012-06-16 00:09:02
在季同为我打了一架之后,我们就成了全班公认的一对。
打架的起因,是我漂亮的公主车在学校车棚里被人莫名其妙的放了气。
第一次我没在意,把车篮里多出来的千纸鹤扔到地下,让季朋陪我去学校门口的修车摊打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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