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6 14:19:00
小竞离勇敢的尖啸,以壮士一去不复返的姿态直接冲进僵的体内,并再度厉声尖啸。天空中一道天光开处,大半夜的,竟有太阳光撕开夜幕:离火!先天之火在僵体内,再挣扎他也是在火圈里,因为根本是他在自燃,竞离自杀式的和他融为一体。阴气竟能保护得僵在离火猛烧之下,依然并不焦枯,绿云与薜萝合而为一,薜萝的每一片叶子,都鲜亮起来,谁都觉得,那不是一株藤,分明是条舞动的矫矫青龙,在大家都看不见的部分,它的根须收缩,紧紧捆住僵尸,而绿云一现,离火更炽。
庚明化作银白巨斧,卸下僵的四肢,从躯干伤口喷出的鲜血中似带着燃料般火光卷起,被砍下的四肢抽搐着,汩汩的淌着血。僵尸终于出现焦黑的点点,痛苦之声可闻。
“竞离,出来。”兰歌和应泽几乎是同时说这句话。
竞离忽的离开,落在地上,僵尸身上的火光迅速熄灭,一身焦黑的躯干反倒因没了四肢顺利摆脱薜萝缠绕,破土而出。
兰歌把竞离拾起,放在怀里,这时竞离已变成绛红色,它,透支了。
应泽已经冲出去(他们打架时倒是真默契,哼!)
小道士们大铜网撒出,网上的铃铛森森作响,那截人形被铃声所扰,木木的呆了一刹,立刻被网拖回地上,火光熊熊,小道士们手快,在半空中即把他浇透,火把一扔,又烤上了。
(太不严肃了,当人家是乳猪咩?)
僵一遇火,许是刚才被竞离烧怕了,立刻紧张起来,嚎叫跳跃,左冲右突,可是阵势发动,铜网有次序的翻滚,他冲到哪里,迎接他的都是一支火把和铜铃。
应泽已经到了,庚明风艳齐出。
咱们灵泽王是搞外科的阿,要么是厨子,庚明剁块,风艳切片,一时骨肉碎屑乱飞,顷刻间僵尸就剩下一颗脑袋还算完整。
小道士们躲得远远的,唯恐被这东西溅到。
兰歌也已出来,嗯,兰歌是爆破手,一声龙吟,吐气成雷,人头,不,那只是一股轻烟,飘阿飘,飘……
2011-10-9 7:23:00
两人迅速回头跑到石头上,陆小喜已经晕了过去。
她力不能及,竞离只能凭自己的力量,所以极弱,极弱的竞离一透支,陆小喜的元神亦受损。
次日,一行人告辞而去。在当地留下一个:“那晚上,我们那边有座山,突然不见了,乌云遮得严严的,大冬天的雷打得惊天动地。”的笑话儿。山依然在,大家当然要说:“你喝多了,眼花吧,山怎么会不见,雷声,怎么就你听见了阿?”(那条醉汉,当时醉倒山中,珠旗垂下,把他罩在旗门,不使受伤,其人却是在战场之中。)
“老呆,老呆!”陆小喜站在家门口高喊,“我回来啦,速来接本大王大驾。”
门哗啦一声打开,表情灿烂犹如幼童见糖的张老呆开了门:“来啦!”桌上摊着大堆的笔墨纸张,呆先生仍在家替人择日起造诸事,从不开口要钱,爱给的给点,不爱给拉倒。
“丫头,幸好你回来得早,我正要出门呢。哈哈,幸好你来了。”张老呆看着陆小喜的时候,总是一副人生无憾的样子。他老啦,黑黑瘦瘦的,子欲养而亲不在这句话油然涌上心头:“爷爷,我再也不出门啦。”“不用不用,我正要你跟我一块去呢。”张老呆笑嘻嘻的给她抹眼泪(此文完成,我会装订成册,一册留下,一册,将来给呆先生带走吧)。
在家里休息几天,张老呆带着摩尔和陆小喜匆匆上路,摩尔悄悄告诉张老呆:“小喜生病了,还没好呢,咱们坐卧铺吧。你别告诉她,她不想说的。”张老呆点点头:“我早看出来了,这丫头就爱忍着,小时候挂吊瓶,扎六针都没吭过一声儿,别人家孩子,早哭翻天了。”
2011-10-9 9:15:00
在火车上睡了一个深层次有内涵的觉,陆小喜缓过来,一瞅,这里的山好奇特,啧啧,笔林如海阿。
主人家在车站接着。
对选址造房子这种鸡毛蒜皮,陆小喜实在没啥兴趣,她伙同张老呆帮人下了罗盘,拉完直线,劈拍二锤子敲定木桩后就溜之大吉,带着摩尔游山玩水去也!(今年很神奇的抓住过很多小麻雀,徒手的。最终结果千篇一律:手一松,小雀儿傲骄的飞走了。)
山路上,一个年轻的女人仓惶而来。不远处有纷沓的脚步声,嘈杂的叫骂声,陆小喜不忍,掬一捧山溪水,兜头洒出:“水灵精灵,藏克其形,速隐,勅。”摩尔安慰在那个女人:“你别怕,他们瞧不见你。”女人紧张的点点头,她也无可避了,悄悄的在一棵大树后站着。
“人呢?”追来的一群人有男有女,“喂,你们有没有见过一个穿淡蓝上衣的女人走过?”陆小喜和摩尔笑嘻嘻的不说话。
人群里有个老太太,忽然走上来端详摩尔,神色一变,又瞧瞧陆小喜,轻声说:“这女人跟人通奸,所以我们要找她回去打官司的,你们不懂人间的事,少管这样的闲事吧。”陆小喜淡淡的答应:“不是打官司吧,我看倒是要用私刑才对。”她嘴角微微上扬,冷笑一声:“你邪气入骨,我知道你是个盅母,你们这些人杀气外露,才不是打官司那么光明正大。”
老太太被喝破身份,恼羞成怒:“娃娃,别以为会点皮毛就装好汉强出头,就算你们都不是普通的人,我难道就怕了你们。这点水灵隐身法,瞒得了别人,瞒不了我。”她随手摘下一片树叶横扫开去:“青青子,清清清,破了她的水灵精。”年轻女人的身形现出,在树后发抖。
2011-10-9 14:05:00
陆小喜微笑:“摩尔,把那个小姐姐叼走。”摩尔贼笑着,现出乌鸦的原身爪子把那女人一抓,飞走了。一群人退后一圈:“妖怪!”陆小喜挥手再见:“拜了!。”扬长而去。
惊魂未定的女人声泪俱下的诉说:“都是我害了他,如果我小心点,不要把他的东西忘了,他不回去找,就不会死。”她哭得五内俱焚。
这是个古老的村落,女人原是和村里一个男子订过亲的,这里的风俗,原是不许跟别处的人通婚。现在好了些,也只许有人愿意留下,或嫁进来,或入赘,出去那是断不允许的。二年前,来了个年轻的大学生,带着摄像机,一路被山花幽草吸引,进了村子,他没有发现村子里的冷漠和敌视,却看见了一个女人,这样温婉漂亮,有人看她一眼就会羞红了脸的女人。
她正年轻,大不过二十岁,她看见那个清秀的,神采飞扬的,风华正茂的年轻人目不转眼的望着她,入了迷,着了魔的望着。
他的日记里写着:我看见她,是我生命里的花,我再也不能走到别处去,也许上苍就是注定,每个人这辈子,都会遇见一个这样的人,是你的梦想,是你的热情,是你全部的爱,要一辈子在一起的,哪怕不在一起,你心里也惦记她,爱着她,思念着,不肯忘记。
2011-10-9 16:29:00
二个都是年轻的人,女人说:“我只觉得他无比的漂亮,我听见他的声音就会欢喜,就不知所措,我原本以为,我会像这里所有的女孩子一样,结婚,生孩子就这样在这里一辈子,可是当我告诉他,想私自逃走的人,都会被处死,他那样亮的眼睛望着我,说:‘你害怕吗?你敢不敢跟我一起走,我不怕,恋爱是自由的,离开这里,我们就可以在一起。’我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他,如果不跟他走,我活着和死去又有什么区别。”
他们逃出来了,在国道上欢笑,可是她忘了他的行囊,日记本,相机,他的珍贵的收集和他们相遇的一切。
她求他,不要回去,他不肯,里面有太多重要的东西,他回去,她偷偷的跟着回去。
年轻人被发现了,那个男人,因为自己的未婚妻受了奇耻大辱的男人,愤怒的下了蛊在他身上,折磨了他整整五天。
她眼睁睨的看着她心爱的男人,她的丈夫,她肚子里孩子的父亲,在这五天里,发出惨烈的哀嚎,一寸一寸的被身体里的盅虫咬碎,整个人,犹如一块屠案上的破抹布,鲜血、油脂、肉末泛着恶臭的伤口,已经不能说话的声带,嘶嘶作响的气管。
夜里没人的时候,她抱着他,给他拭擦脓血。只有他的眼睛始终明亮,望着她,艰难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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