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是实话,但是我刚认识她的时候,可能是相识之前的一个月都在参加新生军训太苦被晒干了,一点儿也不水灵。所以我们仅仅是认识,毫无非分之想。
于是我们保持了半年纯洁的男女关系。每周二的晚上,我们就“被迫”
一起聚在广播台的二层小楼制作节目,争吵专业,坐而论道,看着太阳渐渐
落下,夜幕开始降临,活儿干完的时候,已入夜,有时甚至还能看着太阳再
重新升起。
累了就借个肩膀靠靠,冷了就脱件衣服挡挡,饿了就啤酒烤串来点儿,困了就各回各家各找各楼大妈。就在这样的团队工作环境中(当然还有其他很多人一起啦),我们逐渐建立了跟性别无关的革命友谊。纯洁到可以为对方介绍对象的程度。
日期:2012-08-08 11:25:56
丫溪说
哪个女孩不会期盼王子?哪个女孩不曾期盼伴侣?
在我进入大学前的18年人生里,我一直有自己笃定的王子标准,用八个字简单形容:浓眉大眼、又高又帅。
因此当我2004年10月,在中国传媒大学广播台新人见面会上第一次看见马诗歌时,这位身高183厘米的小眼、黑瘦、土鳖男士,说实话,除了身高还凑合外,姐对其他一切都觉得异常失望,而我也相信马诗歌对他称为“不水灵”的我也毫无感觉,原因是姐当时为了工作方便豪迈地首先开口要了他的电话号码,结果哥们扭扭捏捏、磨磨蹭蹭,最终迫不得已才给……
没有花前月下,没有灯火阑珊,没有回眸一笑,这就是我们幸福故事的尴尬开始。
从此,两个彼此不欣赏的人迫于社团工作只能终日混在一起,开会、讨论、争吵、写稿、录音、剪辑、后期、播出,每周一轮,循环往复了半年,姐才在马诗歌身上渐渐看到闪光点:
从吵吵闹闹的选题会上我听到了他的创意,从洋洋洒洒的节目台本中我看见了他的智慧,从快快乐乐的录制过程中我发现了他的幽默,虽然他还是小眼、黑瘦、土鳖,但姐的择偶标准却开始慢慢转变:
眼小是小了点,但男儿无丑相,对吧?黑是黑了点,但谁让人家在云贵高原暴晒了18年呢,没准在北京能养白呢?土是土了点,但没准经我的劝说和安排也能往洋气时髦的路子上转转呢?
于是,默默无言,悄无声息,我喜欢你了,马诗歌,你是小眼王子我也
认了。
其实我是相信一见钟情的,只可惜这种美好的事情不曾发生我和马诗歌身上,但却并不影响我们在以后的生活中彼此发掘对方的美,爱得轰轰烈烈,并最终携手走上婚姻这条不归路……
所以,各位单身公主们,有时候不要太过于专注寻求自己指定的那个王子,以至于忽略了身边那些爱的火花、爱的信号,往四周看看,没准真命天子就在身后。
-------------------------------今天上午先更到这啦!下午看看有时间没哈!---------------------------------------------------
-------------------------------人气好低好桑心-----------------------
-----------------------------为嘛大家只对重口味的感兴趣啊!----------------------------
日期:2012-08-09 10:58:54
马诗歌说:
每一段经久不衰的爱情故事总要有个浪漫的邂逅。不过我们的邂逅并不浪漫。丫溪一心要做个胜造7级浮屠的红娘,刚开始给我安排相亲时我以为是好玩,就非常配合地演这出戏,但演着演着发现人红娘是认真的,人女孩儿也是真诚的,我就觉得这事儿有点不对劲了。而且随着日后了解的深入,我愈发觉得有点扯。
自古牵红线的人什么角色?配角啊,配角什么形象?必须不能比主角美啊。问题就出在这里,传媒大学的艺术类专业,一般来说没有长得不好看的,顶多就是好看得比较另类的。
林志玲给范冰冰介绍对象,这不是让人错乱的么?再加上她对情侣的判断始终比较理想主义,认为可以把施瓦辛格介绍给范晓萱,认为白雪公主会喜欢小矮人。所以但凡是她介绍的亲事我都要和不靠谱划个等号。
那时的我是个唱着《单身情歌》的杯具男。还在为雾一样看不清的女孩写着痛苦的英文信,为迷一样猜不透的女孩写着酸楚的打油诗。总是发着有去无回的短信,买着两张票却一个人听的音乐会。却唯独小看了学校社团的必杀秘技——日久生情。
抬头不见低头见,今天不吵明天吵。绽放的花园走一遭,回头发现离自己最近相处时间最长的鲜花最经得起推敲。当她的优点不知不觉渗透到我眼里,积累到一定程度后“啪”地一声电光火石,等到我自我谴责怎么能堕落到对窝边草产生想要下手的感觉时已经来不及了。好感的产生就像决堤的尿,出来一点就憋不回去,只能任其肆意奔流。
为了不让她继续在蹩脚红娘的道路上越陷越深,我愿意丢下诗人的伪装,牺牲奉献成全一段拯救式的姻缘。
后来,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里,我抓住了一个为工作上的小事吵架的机会,趁气头上放下狠话——“有种跟我好”,对方立马上钩“老娘不怕你,来啊”。好嘛,有必要这么火爆吗?总之用短信白底黑字把窗户纸捅破了。
那一天自然也成为了我们的纪念日,也差点成了分手日,因为一觉醒来,她反悔了。我当时心里那个碎啊,跟故宫的哥窑瓷一样碎成了六瓣,有这么玩弄良家少男的么?我说为什么反悔,她说冲动是魔鬼。
我说爱谁谁,来神杀神来鬼杀鬼。好吧,关于这个问题我在日后的检讨书中侧面地提出来讽刺挖苦了一番,此处不再赘述。总之,我们正式确立恋爱关系了——以一种跟花前月下没有一毛钱关系的方式在一起了。
日期:2012-08-09 11:01:34
丫溪说:
每个人都该有点爱好,我的业余爱好是当红娘,只可惜,我从来没有说成过一对。在我和马诗歌还保持着纯洁的革命友谊的前半年,我每日都能见到马诗歌四处追求四处碰壁的景象,作为他当时的好同学、好同事、好伙伴,我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为马诗歌说一门亲!
前面已经描述过马诗歌的外形——高、瘦、小眼、带眼镜,恰恰我宿舍有靓女一枚正好钟情这种类型。于是,在我苦口婆心和精心策划下,终于在一个大中午安排两人在广院恋爱圣地——核桃林相会,相亲只持续了10分钟,两人互瞥了几眼,没感觉,道BYEBYE。(P.S此美女在求婚视频中出现过哦,她是谁呢?大家猜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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