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回家的时候,看到那个无所事事的小混混正坐在厅里和老板娘诉苦:“她太象刘哓庆了,我舍不得她啊!”小混混看到我和姬仙月,有点脸红,慌忙上楼去了,姬仙月张大眼睛看着他的背影,吃吃笑了一回:“刘晓庆咋个了,那也算美女啊?”
日期:2006-7-25 11:26:00
第二十三章
老板的女儿狠狠地病了一场,高烧不断,把我吓个半死,还好,是老板娘坚持要过三八节,非和我们看樱花不可,也是女权的一种终端表现形式,不然我可能真的不知所措了,再说她那么不负责任地让我们两个外地人,对这个城市都不是太熟悉的外地人带着她的女儿,我们不把她姑娘带去卖了已经算是她的幸运。
那个小混混天天都来和老板娘说他的“刘晓庆”。后来我们得以一其女女友芳颜,那就是个小街妹,不过长得真是和刘晓庆十二分神似,只不过,身材要比刘晓庆轻灵美妙些,也难为了那个小混混,怪不得日思夜想差点得了精神病,看到这个小混混对“刘晓庆”的一往情深,我就了解了我二哥为什么会神经失常了。
小街妹天天和小混混混在一处,吃啊喝的,这男人也心甘情愿让其白吃白喝,明知她是在骗自己,但还是心甘情愿,说实话,我们一边轻视这个小街妹,一边羡慕她得到的宠爱,我私下还想,如果姬仙月的老姘再年轻些,可能也是给人恋爱的一往情深的感觉而不是我和她说话得小心别扎伤她的自尊心。
贼是天下最缺德的动物,我本来就只有两身衣服,穿一身洗一身,有天晚上,我黄昏时分把衣服洗了晒在旅社的天台上,老板看到还在滴水的衣服,劝我:“你收起来,明天再晒,在这儿放一夜会丢了。”我哪里肯信他的话,心想这个城市是多么的美丽,而我的衣服是多么的土气,并且一直滴水,谁要这旧的,湿的,土气的衣服?谁一定是神经病了。
第二天,天刚亮,我一间间的房去打扫卫生,才上天台,就发现到处光光的,我的衣服,早就飞走了,我呆站在天台上,木木的站了几分钟,一会老板一家人起来,都张着嘴哈哈笑,我突然也感觉自己很可笑的,忍不住苦笑了一下,老板娘适时地拿出一件暗暗的衣服,问我喜欢不喜欢,我其实非常不喜欢那个颜色,但老板娘开导我:“城里人哪象你们乡下人,穿得那么色泽鲜艳,这里的人都穿的无色的衣服,这件衣服卖给你吧,十八块钱,从你工资里面扣,怎么样?虽然是旧的,但是非常洋气,你自己是买不到这么洋气的衣裳的。”她说得我很信,我这个人有个很信别人的坏毛病,因为我很少自己动脑筋想问题,我想的问题都是别人想不到的,而别人想得到的我都想不到,说来说去,就是太老实了,为人实在是没有错,但太老实了就是废物,我就是这样的废物。
我花了十八块买下了老板娘的旧衣服,好几处都破了,我当时还认为那是故意做的艺术效果,我听说美国有一种牛仔裤子,叫弹洞牛仔,好好的牛仔裤做成后在上面用枪弹打上好些个洞,做成那种战场上回来的效果,一个洞一美元,洞打得多价格自然就高,那么这破衣乱衫的收些钱就没什么了,等到姬仙月告诉我,街上一条裙子只要十元,一件T恤也只要十元的时候,我好生后悔,但马上想到,如果我不工作没有赚到什么钱呢?是不是不穿衣服了,就当我不工作十来天吧。得个破衣服也不错。
等我赚到了三个月的工资,我在民族用品商店里发现了一种暗红色生白花的布,那东西是好做旗袍用,我立时想起母亲箱子里那些漂亮的旗袍,我个子比母亲高许多,穿不得那些,不然我早带出几件来了,我花了三十多块钱,买了一件旗袍料子,然后送到街上,要求人家做成旗袍,那是一家普通四川人开的店,本不具做旗袍的功能,我哪里想到,江浙两地的师傅们才会做这玩艺儿,一问价格,他们不会做,还是想做,竟然要了我三十块的做工钱,我咬了咬牙,也就同意了,他们说布是好漂亮,想买一点来给自己家的孩子做件衣裳,我心知肚明他们要攒我的布料,但想想我母亲做人家的衣服时不也经常的攒给我穿了,也没说什么,只希望他们能把旗袍做成样子。
拿回来穿上,紧而且短,并且好些地方扭扣处都毛得很,没有做好,不过总算是有了个大样,老板看到我穿,大吃一惊:“你真是不穿则已,一穿惊人,你看到街上有几个人穿这玩艺儿,再说了,你还真忘记了你是做什么的。”老板娘好笑了一场:“屁股都没有你还穿旗袍?”那个春天,我还不满十八岁,身体尚未长圆,姬仙月看到我穿,飞快打开她的包袱,里面有四件素花的做工精致的旗袍,而且她穿上后完全合她体态,那花和布都是旧社会的料子,有一件格子花的还是手工土布,我目瞪口呆看着她穿上旗袍后的风情万种,她比我还小一岁,她的身份证上清楚写着,可她咋就那么象样呢?要屁股有屁股,要前胸有前胸,玲珑有致。她叹息说:“我和我母亲一模一样!这些都是母亲的旧物。母亲原本是城里人,不知道怎么嫁到乡下去了,她后来一直教导我,宁做城市一条狗,不做乡下一个人,逼迫我来到这个地方,而我又只有初中文化,实在没有生存能力,生存都不能够,还谈什么生活?!”这是她第一次流露出伤感。
我和她穿上旗袍到街上去买晚报,卖晚报的地点离小旅馆大约一里路,那时晚报很少,发行量没有现在这么大,我们双双走在街上,才走上大街,立时看到,所有的车辆都运行缓慢起来,那些骑自选车的人纷纷停下,回头观望,年轻小伙子们惊讶的,不舍的样子。那时的人穿衣服还没有现在这样个性化,姬仙月穿的是白底起小蓝碎花的,和着我的暗红底色,一白一红,颜色有些惊艳,我们自已却不自觉,回到小旅馆的时候,才发现,有个年轻英俊的现役军官一直跟在后面,我们上了楼,他在楼下徘徊良久,做了些手势,姬仙月一直在楼边栏杆前捂了脸暗笑,半小时后,那小伙子见实在没有人理他,方才离去。
老板娘下来,朝我们两个,腰都要笑弯了:“你们要把人家害死了才心甘,象两个鬼妹。”
日期:2006-7-26 9:23:00
第二十四章
小混混终于让那“刘晓庆”给甩了,完全彻底地甩掉,回到小旅馆里,一个大小伙子的,竟然不顾脸面的“呜呜”地哭,把一些“刘晓庆”照片抖出来,一张张用心的欣赏,我和老板娘,还有姬仙月,我们三个在一边看他的笑话,我现在想想,那时怎么那么恶俗,把看人家的悲伤当成了一件痛快事,只因为这人不务正业,就认定了他活该如此。
说句公道话,这个“刘晓庆”无论是着装还是长相,都比真的刘晓庆更好看,那种灵生生的孤媚样儿,演一个孤狸精都不要任何化妆打扮,头上扣着个精致的方格小帽,有些调皮地瞧着我们一伙人,我和姬仙月对视一眼,一种山外青山楼外楼的酸。
姬仙月的老头三天两头来,渐渐熟了,才发现,老头很幽默,而且他们会面的时候,都是开着门的,这好象是此地无银,因为他们不是经常三天两头出去玩吗?谁知道他们到哪儿去了呢?
我每周都给家里写封信,对母亲说我想家,但大部份信都给退回来了,还说“查无此人。”只有少部份信没有下落,我一个回信也没有收到,所以伤感就快要把我给击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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