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英国的10年,悲欢离合》
第18节作者:
读花人 亲戚朋友也议论纷纷,劝爸爸不要送我出去。
爸爸力排众议,他告诉我:“出去好好读书,做人,要有志气,要有目标。”
“读个博士可以成为专业人士。”我说。
“我听说读博士容易读成书呆子,还是硕士毕业好找工作。”爸爸说。
“我挑选的专业是和中国有关的,这样毕业以后回到中国,会是这方面的专业人才,就业的范围挺广的。”我试图打消他的顾虑。
“你考虑好了就去读吧。费用我来承担”爸爸许诺。
“你帮我付学费就可以了,大可的工资足够我们的生活开销,不够的话,我还可以去打工。”我说。
我对父母心存感激,就算他们不满意我的婚姻,他们还是责无旁贷的承担了我的教育费用。
遗憾的是,当时选择专业和导师的时候,没有考虑的太全面,一心一意学成归国,结果选择了一个和英国根本就不相干的课题。
我的导师是他的专业领域里的高手,但是,对于我的课题,他一无所知。
并且,作为博士生,选择导师的时候,导师的人品也很重要,这一点简单的道理,我付出了昂贵的代价才明白。
日期:2013-01-17 07:17:10
(61)
2003年10月1日,我终于如愿以偿,在27岁的开端,走上了我的博士路。
世界似乎为我展开了锦绣前程,我野心勃勃的想要抓住一缕阳光。
在开学之前,我还去了一趟**教授的办公室,他再次问我要不要做他的研究生,我婉言谢绝了他的好意。
后来我才明白,当初他这么做是想拉我一把,因为我所选择的F导师口碑很不好,对学生极度不负责任。
系里对这一点很清楚,F导师的学生也不都是吃素的,会去系里和校里反映,但是我是蒙在鼓里的人。
那时候教授带学生,是无偿劳动,系里并没有给导师支付额外的工资。
当然,如果导师和学生之间建立起良好的关系,将来会是一种无形的资产,比如说,可以邀请导师去自己所在的国家讲学之类的。
英国大学里的教授头衔来之不易,我们系里的好多教授是专业领域里的世界级别的专家,这可以从他们的出书的出版社和发表论文的刊物里判断出来。
系里给我安排了一个办公室,一桌一椅一台电脑,还有墙壁上钉着一排书架。
办公室里还有另外两个读博士的同学。当时系里的博士生里有几个欧洲人,大多数来自马来西亚,中东和中国。
扎德来自中东,爸爸是约旦人,妈妈是俄罗斯人,他的父母的结合是惊世骇俗的举动。涉及到宗教的因素,具体我就不说了。
扎德长得和一般的中东男人不同,他的身上没有那种蛮劲,面貌英俊文雅。
他是一个绝顶聪明的人,脑子特别灵光。他的老婆是大美女,火辣辣的异域风情。
他禁止他的老婆和其他中东博士生的家属搅合在一起。
江湖险恶,中东博士生的圈子也是刀光剑影,扎德这么明哲保身的人,最后也是中刀了。
我总相信,回到约旦,总有一天,扎德可以成为呼风唤雨的人。
露西来自马来西亚,入学的时候,她已经40岁,未婚。她是马来西亚的一所大学的讲师,公费留学。
我们交往不交心。我们同进同出去学校餐厅一起吃中饭,但是我们保持距离,下班后就没有交集。
她是个很勤奋很自律的人,每天静心静气的做研究,心无旁骛。她成为了**教授的研究生,**教授对她的论文,总是无微不至的修改,使我真心羡慕,她选对了导师。
日期:2013-01-17 21:34:14
(62)
恋爱的时候风花雪月,阳春白雪,看到的都是美好的那一面,或者说,我的眼睛,自动屏蔽了不愿意看到的那一面。
真正的生活在一起,时间慢慢地揭开了温情的面纱。
我从灵动娇媚的女孩变成了吹毛求疵的女人。大可从文质彬彬的男孩变成了不修边幅的男人。
“大可,不要把大衣放到地上,地上那么脏。”去博物馆参观,他会随手就把衣服扔到地上。
我心想,不管这里的空气有多好,马路上有多干净,地上总是有灰尘的吧?
可是,大可觉得我小题大做。尤其是我说话口气不好的时候,他会觉得很受伤。
“大可,你怎么穿着鞋子就躺在床上?”
英国人基本上在家里也穿着外面穿的鞋子,自从我们有了这个小家,我就要求他回家的时候换上家里穿的拖鞋。
大可觉得麻烦,怎么回到家还有这么多规矩?
有时候,他会很干脆的去换鞋子。有时候他会敷衍我:“我累了,让我先躺一会儿。等一下再脱。”
我在房间里走进,走出,那双鞋子就特别扎眼地在我眼前晃啊晃,我开始恼火:“去换鞋子!你把床单弄脏了!”
他会很不耐烦,觉得我无理取闹,存心找茬。
我想,很多的争吵是因为我的硬梆梆的说话方式造成的。
早饭很简单,牛奶麦片或者烤面包,他自己搞定。中饭各自在单位里吃。
晚饭也是一个头疼的问题,对他来说,米饭食之无味,对我来说,薯条是垃圾食品。
于是,肉和蔬菜成了主食。
“大可,如果你烧晚饭,就我来洗碗,如果我烧晚饭,该你洗碗,你说这样公平吗?”
“挺公平的。”他说。
嘴上虽然这样应承,他头都不抬继续下他的棋。有时候,我实在懒得和他较真,就把碗洗了。
我想,家务就是这样不知不觉的揽上身的。有时候,我很生气,就告诉他:“再不洗碗,就没有碗用了。”
他会把收音机拿到厨房,开着音乐,一边洗碗一边跳舞,他洗碗都成了行为艺术了。
洗好碗,他是不会再过水的,直接让泡沫沥干,就完事了。
“大可,第一遍用带洗洁精的水洗碗,第二遍要过清水,这样才干净。”
“我洗就用我的方法,你想洗就再洗一遍。怎么我做什么都不对。”大可没好气的说。
我只能自己再加工,把碗重新在水里洗一遍。
日期:2013-01-18 06:33:06
(63)
走出我的家门,往左再走100米左右,是一道高高的石头围墙,围墙里面是一座墓地。
N城的市中心点缀着几个教堂,教堂的后院是或大或小的墓地,有时候,你走在路上,冷不丁的会从铁围墙里看到一些长满青苔的墓碑。
可是,我家旁边的这座墓地,却与众不同,它盘踞在小山坡上,从墓地的大门出来,踩过一片青青的草地,再穿过一条海边大道,就是一望无际的大海。
墓地里散落着三三两两的长椅,供人休息和凭吊。
那天晚上,大可和英去了威士忌品酒会,深夜回来的时候,已经站立不稳,摇摇晃晃,牛仔裤被划破了无数道口子。
“你这是怎么啦?发生什么事情?”我的心一下子提上来,焦虑和责备喷涌而出。
“我想超近路,爬围墙的时候被围墙上的铁丝刮破裤子。”他含含糊糊地说。
“你喝成这样还去爬围墙?摔了怎么办?”我气不打一处来。
“不要管我!”他咆哮。
人的醉态千奇百怪,有的人醉了哭的像个孩子,有的人醉了昏睡不醒,有的人醉了胡言乱语……
大可醉了,就对着我寻衅滋事。
我一开始太把他的话当真,于是,一个清醒的人对着一个沉醉的人,互相用刻薄的语言刺伤对方。
醉的次数多了,我不得不承认,大可是一个酒鬼。
结婚前,有人提醒过我,大可是不是嗜酒?我为他辩护:“英国人都喜欢喝酒,他没有问题,我也挺能喝的。”
既然我都这样说了,朋友自然从此三噤其口。
如果你没有和酒鬼一起生活过,你无法体会这种痛楚,酒精会吞噬一个人的灵魂,把一个通情达理的人,变成一个歇斯底里无情无义的恶魔。
酒醒过后,他会忘记自己的所作所为,他可以当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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