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英国的10年,悲欢离合》
第20节

作者: 读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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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我掌握了龙虾的生杀大权,磨刀霍霍,把龙虾剁成几节。
  大可在一旁惊叹不已,好像我是个大屠夫。
  事后,他还向他的朋友们描述我有多厉害,把龙虾轻易搞定。
  其实后来我才明白,切龙虾可以很斯文的,用剪刀顺着关节,很容易就剪断了。

  来自不一样的世界,小小的事情,也变得惊喜不断,其乐无穷。
  日期:2013-01-19 08:34:34
  (67)
  2003年11月5日。盖伊.福克斯之夜,冷。
  在这个以车代步的城市,平日里难得看到行人,这天晚上,从我家到海岸的马路上,不断有人流涌过,这么多人,好像突然之间从地底下冒出来似地,汇聚在海边的草地上,等待烟花绽放的那一霎那。
  我们加入了趋之如鹜的人潮中。是不是我们的心中,都有着“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的期盼?

  烟花,瞬间的耀眼,我们,有过自己的灿烂时刻吗?
  1605年,英国的天主教和新教徒的斗争日趋激烈。
  一群天主教徒不满新教徒对他们的迫害,密谋在11月5日这一天,炸掉上议院,暗杀国王詹姆士一世。
  在最后时刻,火药阴谋败露了,盖伊.福克斯是负责点燃火药的人,他当场被捕。
  于是,每年的11月5日,英国人会在篝火中焚烧福克斯的肖像,并且燃放烟花庆祝火药阴谋的失败。

  对于我和大可来说,烟花表演的渊源已经不重要。
  重要的是,那年那月那天那夜,我们十指相扣,在海边,观望了一场烟花表演。
  火树银花不夜天,各种颜色各种形态的烟花绽放在大海之上天空之下。
  这是怎样的一种凄绝的美艳啊?惊鸿一瞥中,那么多的美丽耀眼,前仆后继,瞬间即逝。
  烟花,流星,鲜花……是不是美丽的事物,都要在绚烂之后,归于沉寂。

  日期:2013-01-19 22:54:06
  (68)
  2003年11月29日。硕士毕业典礼。阴天。
  闹钟响了,摁掉,再躺5分钟,起床,洗簌。
  我穿上了白衬衫黑裤子黑皮鞋。化了一个淡淡的装,戴上了一条红色和米色相间的骨头项链。

  大可请假一天,陪我参加毕业典礼。
  根据我的要求,他也穿上白衬衫黑西装红色领带,我喜欢红白黑的配色,这样穿,多多少少,有点情侣装的意思。
  我们住在市区,只需要15分钟,就可以步行到学校的礼堂。
  英国的大学不设围墙,是开放式的建筑,教学楼和民居相间,相映成趣,互不干扰,教学楼分布的范围也比较广。
  这个大礼堂在市中心的繁华地段,是N城的标志性建筑之一,一座庞大的哥特式建筑。

  哥特式建筑是在1140年左右产生于法国的一种建筑风格。
  哥特式建筑的顶端有无数高耸的塔尖,就像溶洞里的石笋一样傲然挺立。
  走入尖形的拱门里面,可以看到开阔的广场,再往里走,进入大厅,大厅里有无数的大窗户,窗户镶嵌着巨大斑斓的彩色玻璃,玻璃上描绘着圣经故事。
  领取了硕士帽和黑袍,时间还早,我和大可牵着手,在大街上闲逛,人来人往中,无数扬眉吐气,喜笑颜开的脸孔,家长们也是盛装打扮,喜气洋洋。
  到时间了,大可去举行毕业典礼的大厅里就座。
  毕业典礼有条不紊的进行着,我和我的同学们在等候厅里排队,个个神采飞扬,互相问候,诉说着毕业后的打算。
  同学们来自世界各地,一声祝福,以后永远也不会见面了。

  偶尔涌上心头的分离的惆怅,被拿到学位的喜悦和对新生活的憧憬,冲涮的不留痕迹。
  终于等到我们系入场,管风琴里响起了悠扬的音乐,我们鱼贯而上,鱼贯而下,到台上领取毕业证。
  台上短短的几秒钟的停留,付出了十几年的辛勤的努力。
  对我来说,所有的成绩,都来之不易。
  毕业典礼结束,大可预定了我们举行婚礼的那家意大利餐馆吃中饭,他说这是英国的传统,毕业典礼后要吃饭庆祝。
  大可,我在这个国度唯一的亲人,我的相依为命的亲人。他为我取得的小小成绩而自豪。
  日期:2013-01-20 06:52:09

  (69)
  我相信,男孩和女孩之间有纯净的友谊,我自己就有几个好哥们。
  那么,男人和女人之间呢?走近了,会是清白的友谊,还是暧昧?
  W是我的硕士论文的辅导老师,一个腹有诗书气自华的人,也是当年系里招聘的第一个中国人。
  因为是导师和学生的关系,有了一些公事公办的交往。
  开始读博后,偶然和W在办公室的过道和打印室碰到,会闲聊几句。

  用他的话说,我现在是博士生,我和他的关系,已经不是学生和导师的关系。
  我的左手食指上套着明晃晃的结婚戒指,他没有戴婚戒。
  有一天,我去他的办公室帮他下载一些软件。
  “你真富有啊。学富五车,坐拥书城。”这还是第一次好好打量他的办公室,满屋子的书籍。
  “昨天刚去旧书店,买了四箱子的书,书店老板明天帮我送过来。大学里的时候,无事可干,每天耗在图书馆看书。”他笑着说,要不怎么说,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呢,看把他乐呵的。
  我快速的回忆一下我的大学生活,好像除了考试以前临时抱佛脚,其余时间都挥霍了,无限汗颜中。

  看到了几个没有打开的纸箱子,其中的一个箱子上有小孩的涂鸦,画着一只胖乎乎的彩色小兔子。
  我不禁会心一笑。我们的交谈,从来不涉及对方的家庭。
  我们正聊得起劲,大可给我打了一个电话:“喂,甜心,你在哪里?”
  “我在办公室里。”鬼使神差的,我撒了一个谎。
  “你今天能早点回家吗?我提早下班了。”

  “好。”匆匆挂掉手机,当着别人的面撒谎,有点面红耳赤。
  大可最烦用手机,我要求他随身携带手机,还亲自给他买了一个手机,他不是出门的时候忘记带出去,就是忘了给手机充电。
  “你没有手机,如果我在外面有了意外,找谁去啊?”我总是很悲切的跟他说。
  “哪里会有什么事情发生?”他总是不以为然地说。
  几次三番下来,我也懒得和他较真,他就是没有手机的自由人,除非他找我,我是找不到他的。

  所以,上班时间我们从来是互不打扰,今天这个电话打得有点邪门。
  因为谎言,我觉得空气中有了暧昧的气氛,有点坐不住了。
  “我得回家了。电脑下载应该没有问题,有问题的话,我明天再来帮你。”我匆匆告辞。
  一起读硕士的朋友都回国了,对我来说,难得能找到一个一起说中文的人。
  估计W也是曲高和寡,孤芳自赏的那种人。
  和他的交谈有一种奇妙的感觉,那种感觉如沐春风,受益匪浅,相见恨晚。

  我和他聊王小波的书,他居然能整段整段的背诵下来,听的我目瞪口呆,我对王小波的作品虽然喜欢,也只是浅尝扼止,泛泛而谈,人家才是下了真功夫的。
  总而言之,我读过的书,他都读过,他读过的书,我只读了九牛一毛。
  这还只限于随性阅读的书籍,专业方面,那更是相差十万八千里。
  也许是出于没有学问的人对有学问的人的一种尊敬,我挺佩服他的博学精深。
  我们都问心无愧,所以,没有什么忌讳,有时候,他会到我的办公室和我聊几句,我能感受到扎德和露西的眼神有点异样。
  真希望他是个她,那我们的交往就没有这种世俗的压力。

  “嗨,这么晚了你怎么还没下班?”有一天快6点了,在打印室碰到W。
  “我经常加班。你怎么还在这里?”他说。
  “明天要见导师,今天晚上需要加班才能赶出论文。”我有点泄气,我的导师已经放了我无数次鸽子了,希望明天能顺利见到他,我要把论文好好润色一下。告诉大可,我得加班,大可和英出去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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