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英国的10年,悲欢离合》
第30节作者:
读花人 日期:2013-01-27 11:10:45
(96)
在Q城的住宿敲定了,玉苍说他的朋友在Q城的城乡结合部租了一个房间,8月的时候要去其他城市工作,我正好可以续他的房子。我看过房子挺满意,就和房东说定了搬进去的日期。
一切都安排好了,就等着8月份到新单位报道,好像觉得学生时代的最后一个暑假特别可贵,我每天都脚不着地,和朋友们一拨接着一拨的玩。
临去Q城的前一天,初中时的死党锦给我打了一个电话:“石晓,你什么时候去Q城?明天有空出来玩吗?”
“后天派遣证就到期了,不能再拖了,明天的车票去Q城。”我在电话里告诉她。
电话里一阵沉默,她好久才问:“你怎么不早告诉我明天就要走?”
“你不是忙着招待你的朋友吗?”我很轻松的说,确实如此,我们见了几次面,但是她的朋友这几天在她家玩,所以我们一直也没深聊。
“要是知道你明天就去Q城,我无论如何也要单独和你聊聊。”锦说。
“我只是去Q城上班,又不是不回来了。Q城又不远,你来看我!”我接着说,“对了,那个X,你防着点,他有点油腔滑调。”那个X,是当时在追求锦的一个男人,还有一个Y ,是锦的家里挑选好的如意女婿人选,各方面条件不错,但是锦对他没有感情。锦在两个男人之间犹豫不决,不知道该听从家里的安排还是顺从内心的呼唤。作为无话不说的死党,我肆无忌惮地告诉她那两个男人都配不上她,劝她两个都断掉。
“你要好好照顾自己,多保重!”她的声音有点伤感。
锦向来不是多愁善感的人,今天是怎么啦?“拜托,不要弄得像生离死别。”我跟她嬉皮笑脸,无意中说出去的话,竟然一语成谶。
锦和我初中同桌三年,我们的家在同一条马路上,只是那条马路很长,她家在马路的西边,我家在马路的东边,学校在我们两家的中间。有时候下了晚自习,她会送我回家,然后,我还有话没说完,我又接着把她送回去,天天见面,也不知道哪里来那么多说不完的废话。“锦,送来送去,都成了十八相送了。我们就在学校这里分开吧。”我跟她说,但是最后,她还是会坚持把我送回家。
有时候,家乡的夜晚,会有人挑着担子敲梆买馄饨,木头燃烧着的火苗在黑夜中一闪一闪。热乎乎的馄饨汤里有紫菜虾皮鸡蛋丝,有时候两个人凑起来的钱才够买一碗馄饨,就分着吃,那个美味和记忆,是永生难忘的,直到现在,我还时时想起,家乡的馄饨。
初中的时候,班上的女生拉帮结派,有次有个女生对我出言不逊,锦放学后把她截留在楼道上,差一点对她动手,被我硬拉走了,吵架的时候我比较伶牙俐齿,打架想都没想过,因为我肯定吃亏。
有一次四个女生骑车去一个风景区玩,住了两天,回来的路上,傍晚时分,我的自行车轮胎漏气了,荒郊野外,根本就没有修车的地方。锦着急着想把我的车修好,看我像没事人一样,一点都不着急,她说:“轮胎爆掉了,你怎么好像有点幸灾乐祸,这可是你的自行车。”我笑嘻嘻的跟她说:“我知道你们不会撇下我的。”她摇摇头:“你可以做我的后面,自行车怎么办?”
“自行车不要算了,反正都那么旧了。”
我建议轮流骑车,她说算了吧,就你那点力气。于是,我就坐在她的自行车后座上,她载了我四个小时,中途的时候,还去一家点心店吃了馄饨,回到家的时候,天已经墨黑墨黑了。
中考的时候,我跟她说:“锦,我们一起读高中,一起考大学吧。”
那时候,成绩最好的学生才能进得了中专,因为进了中专,等于端上了铁饭碗。锦服从家里的安排,读了卫校,成为了一个助产士。我读高中的时候,是多么的羡慕她和她的卫校同学们,我在头悬梁锥刺股的时候,她们已经开始潇洒人生了。记得高中时,她给我寄了一张贺卡,上面写着:“朋友,还是你最好!”把我感动的一塌糊涂,这一生中,收到过无数的贺卡,可是这句话却记忆犹新。我读大学的时候,锦开始在医院上班,她开始自考大学的文凭,弥补没有进入大学的缺憾。
自从高中开始直到大学,我们都只是寒暑假才见面,平时几乎不联系,因为那时候的通讯没有现在这样发达,我也是懒得动笔写信的人。可是,见了面,没有任何的生疏,我们照旧是最亲密最有默契的朋友,她知道我心里的小九九,用我妈的话说:“你那一帮朋友里面,锦最聪明,以后也会最有出息。”是的,不仅是我妈,学校的老师,单位的同事,都看好她,她是不动声色的人,从来不说长道短,还有,她初中时喜欢读萨特和王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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