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一在北京生活得游刃有余,生活丰富多彩,白天上班晚上泡吧。庄一的公司在CBD,她经常去三里屯的酒吧。她说没准在三里屯一个不小心就钓到了哪国王子,平民女子玛丽?唐纳森,不就是在悉尼某个酒吧里遇见丹麦王储费雷德里克成为王妃的吗。人生有很多意外与偶然,不可小瞧灰姑娘。
刚开始,我还和她去酒吧玩,后来受不了酒吧里的氛围,不怎么去了。酒吧里老外多,喜欢找中国女孩调情,叽里呱啦的,我学的是哑巴英语,比不上庄一在外企上班,英语不离口,能和老外肆意调侃。我笨嘴笨舌,衣着装扮方面比起酒吧里的其他女孩像个村姑,我在长沙还算时尚,可在这里才知道什么叫真正的新潮和前卫。
庄一平时总是一副慵懒的样子,可是一到灯红酒绿的酒吧,如同鱼儿到了大海,活蹦乱跳起来,抽烟喝酒划拳,无所不能。或在舞池里疯狂摇摆,或在幽暗的角落里和男人调情。她和那些男人调情时,笑得妩媚之极。她说生活太压抑了,需要发泄。
日期:2012-03-12 14:51:42
我觉得酒吧里的庄一最真实,真实得淋漓尽致。不过这种生活属于庄一,不属于我,我不喜欢和陌生人说话,我只认识庄一,除此谁也不认识。对庄一来说,除了我她还认识这里的每一个人,只要她愿意去认识。用英文表达,我和庄一是except和besides的区别。当我不再去酒吧后,就不需要用except了。
我公司做媒介,总经理说这个岗位很锻炼人。我对媒介工作毫无经验,而且客户都是IT行业的,我有点摸头不知脑,糊里糊涂。我以前只懂教书育人,教导那些十三四岁的学生尊老爱幼,谦卑有礼。
同事的脸像一尊尊冰雕,让我这个南方人体会到北京到底有多冷了。同时在这里,我也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快节奏的生活,从早上9点到下午5点半,除了中午吃饭休息一个半小时,我要不停地打电话,不停地查资料,不停地跟着同事跑媒体,不停地扯着肌肉对记者笑,回过头来,还要讨好前辈同事,像个跟班的丫鬟。
一天下来累得我的每一根骨头都发酸,每晚早早上床睡觉,而庄一深更半夜才回来。不是加班就是泡酒吧,时常喝得醉醺醺的又唱又跳,吵得我睡不好,而且她烟瘾大,每天两包芙蓉王都打不住。在这种浓烟中我像被熏的腊鱼腊肉,我实在无法忍受,于是在网上找了与人合租的房子搬出了庄一的房子。
日期:2012-03-12 14:54:26
我和庄一的生活方式不同,她不能改变她的生活方式,我也没法迁就她。她对我搬走没说什么,也不留我。还好我们并没因此生疏,君子之交淡如水,我们仍是好朋友。双休日,我们常一起吃饭逛街什么的。
我的新家是一居室,在翠微路,离公司也不远,房子虽不大,但收拾得很干净。室友叫白纯,在中关村一家公司做文员,辽宁人,和我年龄相仿,长得明眸皓齿,面似桃花,喜欢穿粉红色的衣服,涂粉红色的指甲油。她是我的二房东,睡卧室,我睡客厅。我是一个客人,庄一的客人,出租屋的客人,北京的客人。
白纯却说我是厅长,我不解。
她说:“睡客厅的难道不是厅长吗?”
我说:“你睡卧室就是室主任啦?”
“两个傻瓜都想当官,做白日梦!”她哈哈大笑。
“有梦总比没梦好吧。”
“I have a wonderful dream!”
精彩的梦,我曾经有一个美丽的梦,但是破了,我把它留在了长沙,北京能否给我好梦,梦是否能成真,我不知道。
日期:2012-03-12 15:12:58
第三节 邂逅秦渊
庄一的父母回长沙后,庄一在公寓自杀的消息在市委家属大院里传开了。我父母不放心我一个人在北京,他们当时也是因为相信庄一才让我来北京的,不停地打电话要我回去,说走走关系没准还能回学校教书。我当时办理的是停职,并没有真正离职。但是我一想,刚来不久就回去,面子上过不去,同事邻居怎么看我,在家呆久了母亲没准又给我念经,我可受不了。我不愿轻易服输,坚持留在北京。虽然没有了庄一,难免会遇到许多困难,但我不信没有她我就呆不下去,白纯一个人不也在北京呆得好好的吗?父母拿我没办法,又不能拿根绳子跑到北京来捆我回去,只得一天N个电话给我这个那个的。想想我真是不孝,古人早就说了,父母在,不远游。
星期天,我去了趟都市时尚公寓,这是庄一父母走后我第一次来这里。窗台上的玫瑰花已经枯萎,掉了不少花瓣,暗红,如凝固的血。庄一的床罩上了一块干净的白布,像裹着白布的庄一的尸体,冰冷冰冷。
我站在窗边看了看下面,没来由,觉得19层不好。19,一个阶段的极致,凡事到了极致总是不好,花开到极致会衰败,人乐到极致易生悲。我不知道庄一是否在某方面达到了极致,所以才如花儿一般凋零。她快乐吗,我不知道,她悲伤吗,我也不知道。我是庄一最亲密的好朋友,却不清楚她快不快乐悲不悲伤,我突然觉得我对她一点也不了解,她像一个陌生人。
我拿起书柜里庄一的照片看了看,她表情冷漠,眉宇间有一丝谑弄的神情,似笑非笑。看着她的照片,我心里空落落的,把照片放进了书柜。她的书柜塞得满满的,有美术方面的专业书,有小说,有花花绿绿的杂志。还有很多碟,音乐,故事片,很丰富,像她的夜生活。
我无意中看到《飘》,我上大学时看过,非常喜欢这部小说。没想到她也有,不过我以前看的是装订成一本的,而她的是装订成上下两部。我抽出来一翻,很意外,里面居然不是小说,而是笔记本,扉页上龙飞凤舞地写着四个字,青春飞扬,内容却用透明胶带封住了。我于是又抽出下部,也是个笔记本,扉页上写着,雾里看花,但内容没被封住,是日记。庄一的日记?这年头都时兴写博客了,她还用笔写日记?何况她是如此前卫之人。我又惊讶,又意外,更不明白她为什么要用《飘》的封皮把日记包装起来,难道是怕别人看到她的日记?
我翻了翻雾里看花,时间是从9月开始的,第一篇是泰戈尔的一首诗,第二篇是她第一天参加工作的心情,估计是她去年开始写的。
日期:2012-03-12 15:13:28
我还来不及阅读,门铃响了,我一惊,什么人?我放下日记,走到客厅,从猫眼向外一看,只见一位三十来岁的男子站在门外,看上去文质彬彬的,我怀疑他找错门了。
我隔着门问道:“找谁呀?”
“庄一,是我,秦渊。”
竟然没找错门,是找庄一的,不过似乎误把我当成庄一,难道他不知道庄一去世了吗?
“你找她有事吗?”
他似乎听出我不是庄一,有些意外,“喔,庄一,她不在吗?”
“她,不在了。你有事吗?”
“能不能开门说话,放心,我不会入室抢劫,我叫秦渊。”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开了门。他见了我,目光在我脸上停了几秒钟,问:“您是……”
“我是她同学,你找她有什么事?”
“喔,庄一去哪里了?”
“天堂。”我的声音很低。
他一惊,随即又笑了笑,“小姐,你说话真幽默,既然是她同学,别这么开玩笑啊。”
“不是,她不久前去世了。”
他又是一惊,脸上露出怀疑的表情,但这种表情在我不容置疑的眼神中渐渐淡了,他似乎接受了这个事实,平静下来,问道:“哦,请问你有她家里的联系方式吗,我有一笔钱要给她。”
原来是给庄一送钱的,不过这钱对她来说没用了。而且庄一的父母不缺钱,他们缺的是一个漂亮的女儿,不过我还是把庄一家里的电话告诉了他。
我虽然开了门,但一直站在门口,把他堵在门外。他把庄一家里的电话存在手机上后,递给我一张名片,“谢谢你,这是我的名片。”
我接过一看,秦渊,北京威华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总裁,来头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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