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到手里翻阅,是一本青春小说,作者是最近以创作个性青春题材大热的文坛新秀,从作者介绍里,我看到这个作者的照片,是一个面容清秀的小姑娘。
“这个作者是我一手策划包装出来的,现在她很有前途,写的书十分畅销,很受在校学生的喜欢。”周博文不紧不慢地道,“其实,我觉得你也可以做到,你的文字比她的要有深度。我很看好你的。”
我当然有自知之明:“我也就小打小闹,在文字里抒发一下感情还行,还没写过长篇小说呢。”
周博文鼓励我:“你好好想一个故事题材,只要你写出来,我就给你出版。”
“谢谢,”我有些底气不足,“其实我觉得自己还需要多沉淀沉淀,现在立马写长篇,会显得浮躁有余,内涵不足……”
周博文打断了我的话:“你不要不自信,我觉得你行,你就一定可以。你知道现在正当红的作家XXX吧,就是写哈韩小说的那个,其实她是那家图书公司的老板娘,从来不写东西的,她的作品都是旗下的写手以流水线的形式创作出来,然后冠她的名字出版的。”
我有些震惊。
周博文接着道:“你长得漂亮,文笔又好,这些都是资本。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好好策划一下,绝对可以将你炒作为当红美女作家。你觉得怎么样?”
话末,我感觉桌子底下有周博文的一条腿凑了过来,正好挨着我的小腿位置,也不知道他是有意还是无意,我立马尴尬地往后挪了挪。这一挪,那条腿更放肆了,继续跟进,还在我的小腿肚上蹭了蹭。
我从心里泛起一种生理的恶心,但很快忍耐住了。还好,脸上并没有表现出来。
周博文继续侃侃而谈,“当然,这个都是后话了,现在最重要的是要把你这本文集好好策划出来。”
我看了看表,晚上十点整,已经和他聊了很长时间。咖啡馆里的顾客已陆续走光,只剩下我们这一桌了。有服务生过来催买单,说是收银员要下班了。
我也催周博文:“要不今天就聊到这里吧。”
周博文主动付账,边掏钱边说:“我们先出去再说。”
买完单下楼,我步伐很快地走在前面,周博文亦步亦趋,“看你性格那么温柔,长路倒风风火火的。等等我嘛。”说着,将一条胳膊搭在了我的肩上。
快速下楼,走到朝阳路上,我对周博文说:“周主编,我们再见吧。”
周博文没有缩回放在我肩膀上的手,“不要那么着急回去,我们找地方吃个宵夜,再好好聊聊出书的细节问题。”
我婉言拒绝:“下回吧,太晚我就赶不上末班车了。”
周博文说:“没有末班车不要紧,聊完我打车送你回定福庄。你是一个人住吧?”说完还用手使劲捏了捏我的肩膀。
果然是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我心里冷笑,枉我还以为自己人品爆发,终于遇到识才的伯乐,没想到是遇到一只把我当小白兔的大灰狼。
我冷言道:“不用了,下次见面再聊吧。”绝对没有下次了。
周博文见我态度有变化,语重心长地道:“机会不是时时都有,也不是人人都能遇得到,有时候错过了也就错过了。像文学圈,有文采的人比比皆是,但大多怀才不遇,真正能出头的人少之有少。你我都在北京,又是老乡,说起来也算有缘,我是真心想帮你。”
我点点头:“确实如此,不过谢谢周主编的好意,出书一事我想从长计议,不介意暂时耽搁一段时间。”
周博文叹了口气:“我没想到明欢你这么单纯,不过要在北京更好地生存下去,太单纯不是一件好事情。”
“谢谢周主编的谆谆教诲,不过……”是那辆姗姗来迟的末班车拯救了我,“我的末班车来了,再见!”
我甩开周博文的手,快速地往前走,前方站牌位置,正停着我心里呼唤多时的末班车。
周博文追了过来:“真要走?好不容易见次面,那走之前拥抱一下吧……”
我没理会,把他最后说的话,撇在了迎面而来的习习晚风里。然后随着人流,迅速登上了那辆末班车。大巴车发动,周博文的身影模糊在倒退的街景中,他脸上那种怅然若失的表情,定格在我的脑海里。
日期:2012-12-22 00:36:38
(20)
自上回那次面试后,周博文的出现,再一次颠覆了我的人生观。
在这之前,我像大多数刚毕业走出社会的孩子一样,认为自信就一定会得到别人的认可,努力就一定会有回报,但我忘了,这是个靠筹码换取机遇的世界。天上永不会有掉馅饼的美事,如果有非亲非故之人捧着机遇,和你套近乎时,先别高兴太早,不妨掂量一下你自身有哪些筹码可以付出。这个世界之所以公平,在于每行每业每个角落,都有不少人为设定的潜在规则。你默认这些规则的存在,想得到公平竞争的机会,就必须付出某些代价。
我想到了周博文策划包装出的那个作者。她面容清秀,年龄不大,文字里个性张扬,当时确实在文坛里红火了一阵子,后来鲜少有作品问世,也就渐渐销声匿迹,不知道她的生活轨迹是怎样子,在当年这场机遇的面前,可否曾付出过什么?她写过的文,出过的书,在不少年轻孩子手中翻阅时,有否给他们的成长之路留下过一些痕迹?
我想到了老马组织的那场聚会,坐我对面的那个叫小雅的姑娘。她衣着考究,妆容精致,身边坐着一个年龄、相貌与她极不相配的出版人,在那样的场合里,她就像别人携带的华丽行李,安静而又不合时宜地存在着,她的身上是否也有一些不为人知的故事?
我还想到了我自己。假设我极力配合周博文的策划与炒作,默认那些潜在的规则,并且甘之如饴,那么,2005年的文坛,是否会多一颗名叫沈明欢的新星冉冉升起?
呵,这些说起来,都是别人的故事了。
二十三岁的沈明欢并不患得患失,有时候甚至可以用没心没肺来形容。在见过周博文的第二天,她背上行囊,兴高采烈地和小米会面,前往天津玩去也。
和小米在天津待了整整五天,住在她一个朋友所租的房子里。
小米的朋友是一个职业影评人,去了香港旅游,正好房子空着,有一只猫需要看管。我和小米住着她的房子,帮她喂着猫。她有一房间的影碟,古今中外各种类型的电影都有。白天,我和小米一起去逛和平路步行街,去吃天津油炸糕和狗不理,还去了沈阳道古物市场瞎转悠,小米淘了两枚纯手工的龙凤银镯子,吉祥的那只她自己留着,如意的那只送给了我。晚上,我俩买了一瓶梅子酒,在DVD里随意塞一张碟,一边看电影,一边喝着小酒聊着天。
这样的生活,实在惬意,让我彻底忘记了所有在北京经历过的烦恼。
我和小米聊起周博文。女人天生爱八卦,我讲起自己的乌龙来,绘声绘色,添油加醋,像在讲述别人的故事。
小米听完捂着肚子哈哈大笑,笑完后说:“明欢,你的遭遇和老马的不相上下,真是又喜感又令人觉得悲哀。”
“啊!老马怎么了?”我几乎尖叫,“难道周博文还曾经想潜规则老马?这‘周志摩’难道想男女通吃?!”
小米忙解释:“不是,你误会了。是老马刚写完第一个长篇小说后,找了行业内一个著名的出版人,把稿子投给他,想看看能不能出版。你应该知道是谁,就那个叫XXX的女作家认的干爹。”
我接着问:“然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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