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进行时—一享受孤独和幸福》
第6节

作者: 待卿凯旋回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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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学校每一次考试都会让学员自己搬着桌子去操场上写卷子,无论酷暑严寒。有一年夏天我去看他,正赶上他们训练结束,他脱下了被汗水浸湿的衬衫,紧接着后背上火红的一片映入了我的眼帘——那是由于考试暴晒而脱掉的一层皮!记得他当年是我们班二十几个男生里最白净的一个,我们总调侃他的皮肤比姑娘的还要好。而如今这血红的一片皮肉,长满老茧的双手似乎诉说着他从军以来的变化。这种变化是常人难以想象的。多年后旧时同窗在婚礼上见到他的时候,大多表示他的容貌与从前几多不同。当然不同,我们在周末睡懒觉的时候也许他已经跑完了负重五公里,我们在夕阳下踱步的时候也许他正在训练场操练……岁月的痕迹在他脸上和身上到处写满了沧桑。从那时起我开始收敛自己的锋芒,因为我害怕刺痛他已经伤痕累累的身体。

  日期:2013-12-26 23:45:17
  07年在我的勤奋和他的寡欲中安然度过。只是有件事在我内心泛起了不大不小的波澜——11月,也就是在分手两年之后C向我道歉了,并请求得到我的原谅。在那封邮件里,他称我为让他“心疼的姑娘”,这几个字让我自嘲了很久。用句北京姑娘的话就是:心疼你丫当初跟我分手?!这就是我最想跟他说的话。但是我得承认,我心里始终有这个人的分量,因为他欠我一句对不起,也因为他的名字里写满了我的青春。因此,我答应了他约我见面的请求。

  在F中的操场上,那个我多年前喜欢看他打球的地方,他说他想重新爱我。一时间我恪守两年的尊严和骄傲土崩瓦解,我对他所有的恨和埋怨在那一刻消失殆尽。我承认我内心是向往的,但我不敢忘记曾经的背叛和伤害,以及和现男友的感情。
  那段日子大概是我一生中最纠结的光阴。我用疲惫的意志,等来了一声迟到的歉意,还有一份我不敢再次触碰的情感。后来的一些日子里,我一直恪守着自己最后的尊严,拒绝和他再次交往,哪怕是我在和男友吵架闹分手的时候。

  日期:2013-12-26 23:45:41
  08年春天到来的时候,我已经顺利当选为学生会主席。那段日子在大学的路可谓顺风顺水。奥运志愿者选拔时,我以绝对的优势进了工体,成为了文字记者。C也在这里工作,我们几乎天天都能见得到。据说他那段日子对我的痴迷不亚于几年前我对他的盲目崇拜。只可惜缘分这个东西让我们相识,却不曾让我们相交。当两个人的爱成为平行线,那么便是这世上最苦恨的悲歌。我和C就是这样。

  大学毕业他便急不可待地结了婚,妻子据说是他的初中同学。可笑的是,我们最后都跟自己的初中同学结了婚。奥运会结束我们便再无联系,直到两年后,我手机上收到一条莫名其妙的信息,大概意思是追忆往昔。我顺势回拨过去,不想竟然是他。那个时候他的儿子已经半岁多了,掐指一算如今该会打酱油了。
  我能如此平心静气诉说从前,最应该感谢的是时间。
  日期:2013-12-26 23:46:12
  我在工体当志愿者的时候,男友也在进行着护送奥运会运动员的安保工作。几个月的时间里,我每天都有大量的人物专访工作,文字积累起来大概都能出书了。每天昏天黑地的工作,甚至夜以继日了。和他本来就很少见面,奥运会一来,骨子里的荣耀已经把世俗的爱情抛到了身后。
  我不得不承认,中国的大学是个熔炉,它可以把国家的荣耀直接传递给学生。记得当时负责餐盘回收和厕所清理的是俩男生,长得一个比一个精神。但是眼睁睁看着他们在做志愿者最边缘和最底层的工作,心里真的挺不是滋味。酷暑,太阳地,一堆吃剩下的餐盘,以及满地的垃圾和随处飞舞的苍蝇……真心不敢往下回忆了。倘若放在今天,我猜想这哥俩一定不会去干这些活,但在当时,哪怕是扫厕所,对于大学生来说,都是国家给予的至高无上的荣誉。关键是,我们竟然都这么认为。

  日期:2013-12-27 00:29:49
  奥运会期间我们一共见过两三次面,都是在安保大院门口(因为安保的保密性,所以不允许闲杂人等随意进出)。看到他的微笑,我似乎就看到了盛夏的清风。
  每次见面他都会掏出我背包里的钱包,翻出身上仅有的一两张百元钞票塞进去,以防我拒绝,他还会立即连我带包一起抱住,在我耳边轻声说:你用钱的地方比我多。
  我们都是普通家庭的孩子,上的都是免交学费的大学,而且国家还会每个月给师范生和军校生相对较多的助学金。他的衣食住行几乎都是部队提供的,所以从不向家里要钱。即便如此,我仍然不想接受他微乎其微的零用钱。因为他在以委屈自己来提升我的生活质量,这是我于心不忍的,而且,这让我想到了曾经的G。
  直到后来,他索性把津贴卡交给了我,但是我从未刷取过,只是在我实在拒绝不了的情况下让它安然地躺在我的钱包里。
  基于这种真诚的感情,我也开始加倍对他好,因为我相信他也在不遗余力的爱我。
  日期:2013-12-27 00:42:24
  记得07年是猪年,年初就开始流行“小金猪”,女孩子们一般会让男友买来串起红绳当戒指。他欣然拉我去了菜百,在柜台前犹豫了很久,最终送给了我一个白金的戒指,纵然我一再拽他离开(以我们当时的经济能力这简直是败家的奢侈),但他还是果断付了款。待亲自给我戴上的时候,他诡异地笑了,那笑容干净又纯粹。他说倘若买了小金珠,我只能戴在猪年,但是白金不同,我可以戴一辈子。那个戒指大概真的圈起了我们的爱情和我的心,因为无论如何吵闹,我们始终没有离散。

  那个戒指我一直戴在无名指上,直到2011年我们订婚买了新戒指。

  日期:2013-12-27 21:00:18
  大学三那年我开始打工,在马甸的大中电器当临促,一干就是一年的时间。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不想拿父母的钱享受,更不想拿他们的辛苦钱谈恋爱。其实我的收入微乎其微,一天只有50块钱,通常都是要站柜台整整12个小时,而导购是三十岁左右的东北两口子,大哥很厚道,大姐有些苛刻,但总的来说人还不坏。
  记得我当时想要买一双NIKE,所以在那年“五一”,整整干了七天(当时的五一还是一周的长假),每天中午我都和另外一个零促忙得晕头转向,甚至顾不上吃饭。而客人较少的时间一般都是中午1点到2点的时间,这也就是我们的饭点儿。我通常都是在大中电器一层的服务区花四块钱买一碗酸辣粉,因为一旦吃饭时间超过半个小时就要看大姐的脸色。衣食足知荣辱,那种饥饿真的会让人低眉折腰。所以平时吃饭至少要耗一个小时的我基本上当时在10分钟内就可以解决战斗。泡面和酸辣粉给我带来的,是远远比一顿必胜客更加有营养的食材,因为它真的可以让我一直坚持到晚上9点打烊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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