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怕你跟别人睡……(绝口不提爱你)》
第17节

作者: 9月的果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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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祖儿悄悄对我说,这首歌很好听。我告诉她,这首歌在网吧已经把耳朵的老茧都听出来了。
  “你以前在电台为别人点歌没有?”她问。

  “点过点过,”小军在前面接过话题,“高三那年,我们班上流行给电台写信点歌,我们折腾写了半学期,就只有果果点的歌被电台播放了。”
  “他点的什么歌呀?”祖儿问小军。
  小军支支吾吾说,“歌还是好听,就是不出名,记不清楚了。”
  “什么歌?”她轻轻摇我的胳膊。
  “达明一派的《石头记》。嗯,给一个小学同学点的。”后一句的用意主要想阻止她的猜想,断绝她证明哥德巴赫的机会。

  “小学女同学?”她轻轻笑。
  女人敏锐的直觉如果用在数学上,肯定会像陈景润研究解析数论一样,证明哥德巴赫和破解其它一个又一个世界级迷题。
  “算是吧。”我给了她一个继续想象的参考答案。
  大家又沉默地随面包车左右摇晃,饥寒交迫中回到城里。
  小军直接把车开到好吃街的一家烤鱼店,吩咐老板点了杂七杂八几个菜。

  “喊不喊该死出来喝点小酒?”小军问。
  “今晚算了吧,你看我们浑身脏兮兮的,手脚都受伤了,早点吃了好回家休息。”我说过就牵祖儿到小店里面找水龙头。
  这顿晚餐吃得有点狼狈,我和祖儿右手举筷子有点疼痛,所以动作很缓慢,有时候弯手腕的时候还会噌唤一声。
  小军一直在旁边偷着乐,摇头甩脑看着我们,好像中了彩票窃窃自喜。
  我提醒祖儿慢点吃鱼,别卡喉咙。没想到说着说着自己就被卡住了。
  小军嘲笑说,“各人都照顾不好,还去关心别个?”然后喊老板拿一瓶保宁醋给我喝。
  祖儿夹了很多长叶子小菜,说卡住了鱼刺,多吃菜就能把它咽下去。

  吃完烤鱼差不多晚上十点多了,小军说先送我们回家,他再去找地方给踏板车补胎。
  祖儿仰头看看细细的小雨,央求说我们走路回家嘛。
  好吃街离家大概有两公里,我担心她手脚的伤势,而且淋了雨很容易感冒。
  小军嘿嘿一笑,变魔术一样从面包车里找出一把折叠伞,夸张地用慢动作奔跑过来,学周润发《纵横四海》里经典台词来喜刷我:“你要浪漫,我陪你浪漫;你要做大明星,我陪你做大明星。”
  应该是《纵横四海》的台词。小军和该死最大的特长就是记得住很多香港电影的对白,而且常常在不同场合,像唱双簧一样即兴表演。其中周星星《唐伯虎点秋香》的对白,他俩可以从头背完,一个字不错。从前考大学那时候,他们最头痛的却是背古文。

  两个受伤的人和受伤的心,在夜里再也经不起碰撞。我们避免说起未来,未来还没来,承诺太遥远,时间是一条曲折的星河,我俩各在河的两岸,而且都在努力寻找渡口那条小船。
  在这平静冷清的夜晚,我们早已疲倦,渴望早点回家。
  家的温暖可否再次由祖儿来点燃?
  我们就这样相互挽着,在街上傻傻地走…
  找到以前翻唱的一首歌,满适合这一节的结尾。那就是黎明的老歌《OH!夜!》

  唱得不好,只录了一遍,连歌词都唱错了。那就将就听罢。
  播放网址:http://www.yyfc.com/play.aspx?reg_id=2235430&song_id=3431109

日期:2009-09-11 13:13:06

  “如果你是雨点,你会沾在我耳边的发上吗?”祖儿在路上突然问了一句离现实很遥远的话,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怎么回事。
  “什么意思?”我问她。
  “我愿是一颗顽皮的小雨点,沾在你耳边的发上。我愿是你眉上的黛,随你的喜悦忧伤而抑扬…”
  我年少时写给别人的诗句,杨松随口念了一遍,祖儿却把它深深记在了心里。
  此刻,我不知道应该惊喜,还是忧伤。

  如果对一个人的爱,可以用一千毫升的容器来承载的话,她这份良苦用心,无疑是向我心的容器里再次倒进了一百毫升的感动。
  也许将来有那样的时候,她每天都在添加的爱,每天都从容器中漫溢出来,那么我的心,还有没有地方再容纳燕子呢?
  被感动的爱,算不算爱?我可能会义无反顾地爱上她,在现在心灵最空虚的时候。
  路过楼下的小商店,我买了一包抽习惯了的宽盖三五。付钱的时候,祖儿接过钱包去翻看,然后问:“你钱包里没放照片?”
  回到家,老爸老妈依旧不在,我们径直上二楼,那里才是我自由的空间。
  祖儿花了十分钟,用双手浏览了一遍我的房间。她没说话,但我知道,她在找相册。

  “是你藏起来了吧?”祖儿问我。
  “有一次晚上,我们吵架了。”我告诉祖儿,“我很生气,出门找朋友喝酒,喝得很多。朋友送我到楼下,他走了,我就醉倒在花坛里,睡到天亮。”
  祖儿靠在我身上,睁大眼睛问:“然后呢?”。
  “燕子在家一直等我回去,等得像祥林嫂一样发了神经。”
  “祥林嫂是谁?”
  “凌晨两点开始,燕子翻开我的通讯薄,很小的那一种。然后从第一页打到最后一页,不管男女老幼,亲戚朋友,或者远方同学。她打去就问,果果在你们家吗?”
  说着,我突然感觉鼻子酸酸的,“电话打完了,没找到我,她并不知道我喝醉了酒。她可能觉得再没有意义,就翻看我们的相册,还有我从满月到大学的几本相册。她一边看,一边把相片抽出来。天快亮的时候,燕子点了一把火,把照片统统都烧掉。”

  祖儿身体抖了一下,右手抓住我的衣领,轻轻啊了一声。
  我继续说,“天亮以后,她收拾好衣服,走了。”
  祖儿望着我,柔柔地问:“这就是你们最后一次分手?”
  我苦笑摇摇头,“不。好象是倒数第二次分手”。
  这就是命运。缘份是一个让人只能信仰却又无法把握的东西,缘份可以让你我遇见,也可以让幸福擦肩而过,爱与痛都在那一瞬间。
  “如果是我,我只会烧掉属于我俩的照片,”祖儿有些固执,有些遗憾,“我真的好想看你小时候的照片。”
  她从挎包里找出自己的钱包,抽出一张照片递给我,笑盈盈地说:“以后你的钱包,只能放我的照片。”
  照片上的她半躺在沙发上,披着很薄很短的内衣,一双修长又雪白的腿几乎占领了大半张相纸,散发半掩着香肩,迷离的双眼摄人心魄,性感得让我开始嫉妒。

  “给你拍照的人,真幸福。”我的语气甚至有点酸酸的。
  光线昏暗线条清晰,肯定是专业相机拍的;能在这种环境下为你拍照的人,关系应该不一般。
  “他当然幸福,天天在影楼为顾客拍照。是我朋友的朋友,这是上个月我在他们影楼拍的一组照片。”祖儿看着我说,她可能喜欢看我嫉妒的样子。
  “哦,影楼的摄影真幸福,天天看性感美女。”我把嫉妒的版本升级成2.0。
  “看多了,还不是一个样子。”

  “哦,那就是摄狼的第一层境界,眼中有美女,心中无美女。视美女若无物。”
  “有你说的那样夸张吗?”
  “我有一个爱好摄影的朋友,他说照相有四种境界。第一种境界是手中有相机,心中没相机,第二种境界是手中有相机,心中有相机。第三种境界,是手中无相机,心中有相机。第四种境界,也是最高境界,是手中无相机,心中无相机。有漂亮风景就好好的看,有漂亮美女模特就好好地干。”
  “龌龊!”
  “我给你讲个笑话。有回我和朋友吃完狗肉出来,在街上看见一个要风度不要温度的女人走过来,大冷的天只穿了很薄的裤袜。我们都盯着她看,结果她也盯着我们看,边看边笑,笑得花枝招展差点晕过去。”
  “为什么呀?”

  “因为我们有个朋友叫该死,他看穿得这么少的女人,就开始流鼻血,胸膛上都滴满了血。”
  祖儿笑着说我吹牛,但是我真的没吹牛。曾该死后来一直给我们解释,流鼻血是因为狗肉吃多了上火。

日期:2009-09-12 21: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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