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的“山寨”》
第8节

作者: 一个小人物的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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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2009年春节有两个原因,导致几乎没有“甩货”了。
  次要原因,潘家园市场开了个春节博览会,很多摊位都留下来,想借着博览会再赚点钱。

  主要原因,2009年春运的火车票更难买了,我认识的几个摊主都没买到,所以春节没回老家,继续摆摊,就没有甩货了。
  由此可见,春运的确是件大事。

日期:2009-10-24 17:00:51

  第七节 鬼吹灯(三)
  “托儿”和“水分”这两个鬼“可以有”,下面这个鬼“必须有”。
  收藏品市场小鬼之——假货。
  这个年头,什么都有假的。
  证件能做假,车牌能做假,人民币能做假,连儿子都可能是假的。
  走在大街上,被一辆跑车撞飞5米,撞出去20多米,一命呜呼了,人家肇事车只有70码。
  得,扯远了,回到收藏品市场。

  提到收藏,真假永远是不能回避的话题。
  大型收藏品市场和旧货市场,经常会出现这么一番情景。
  外国友人们一边用“半生不熟”的“中国话”与摊位老板“讨价还价”,后来就是“啪啪”的点钱购买。
  什么字画呀,绣花鞋呀,盆呀,碗呀的,连刻花夜壶都看半天。
  他们只要觉得有意思的东西,都会买。
  摊位老板,最常说的一个词,就是:“LOOK!”,而且经常是以复数形式出现“LOOK!LOOK!LOOK!”

  大部分中国人都是来市场“转悠”或者叫“逛”,很少有掏钱买东西的。
  有时候,报纸上会登出来,某某某收藏品市场惊现“天价古董”,或者有个“幸运儿”低价买了十分值钱的“好东西”。
  大家看了前面的内容,对报纸等媒体的“可信度”,应该有个“?”号。
  《鬼吹灯》里面有个大金牙,也在潘家园“倒”各种“好货”。
  但是,事实是这样吗?

  大部分市场,是露天的,潘家园过去也是,后来在上面加盖了“顶棚”。
  这就十分明显了,“价值连城”的“古董”,每天被风吹日晒的,有的还可能被雨淋。北京的天气时不时闹个脾气,来场沙尘暴凑凑热闹,对“古董”的损伤极大。
  换句话说,这些“面”上的东西,没有值钱的。
  就像人民币收藏品的店铺,明面上摆的全是差品,或者残品人民币,根本没有价值高的纸币往上摆。
  就是因为,光线,风,沙之类的东西对收藏品损伤很大。

  报纸上那一两个“漏网之鱼”,不是媒体故意炒作,就是有的摊主真的“看走眼”了。
  “看走眼”的几率是多少?
  您买张彩票就知道了。

日期:2009-10-25 09:19:50

  第八节 鬼吹灯(四)
  这一节,介绍一个重量级的鬼。
  收藏品市场大鬼——碰瓷儿。
  这个年头,什么东西,都能“碰瓷儿”。
  “碰瓷儿”本来是收藏品,古玩之类的专用名词,本意是有不法商贩,故意将摊儿或者物品摆在路中间,行人路过不小心碰倒或碰碎,摊主便向行人索赔,以此来获得利润。

  但是,咱们中国人创造力是无穷的,举一反三的能力甚是惊人。
  于是,什么汽车刮蹭“碰瓷儿”,车撞人“碰瓷儿”,老人故意摔到“碰瓷儿”之类的,笔笔皆是。
  “ 碰瓷儿”的确源于收藏品市场,用一句比较通俗的话解释,可以说是:哗啦一声碎了。
  报纸,电视上经常报道关于“碰瓷儿”的新闻,但这些报道几乎没有提到过“受害者”是怎么“碰”的,东西又是怎么“坏”的。
  “ 碰瓷儿”关键词之一“碎”。
  一般的瓷器,在外力作用下,一不小心,就会碎。这些“碰瓷”儿品,本身就是劣质货,它的存在,就是为了“碎”。很像战场上的“炮灰”,不值钱,容易死,但是会给主力部队带来部分利益。
  这些瓷器,生下来,就是为了“碎”的。
  它们不值钱,十几块钱的成本,却能让“受害者”付出几百元的代价,也算“死得其所”吧。

  各位看官可能该问了,为什么不用值钱的东西来碰瓷儿呢,“碎了”之后,“受害者”就赔得更多呀。
  大家想想看,假设自己就是“受害者”,你一个不小心弄碎了一个价值几十万的古董,你会乖乖的照价赔偿吗?
  肯定不会的。
  你一定会跟老板理论一番,再找人鉴定,最好再放两句狠话,“哥们儿的叔叔认识某某局长,市委书记,美国总统”之类的,总之,你不会轻易赔钱的。
  最后的结局,百分之九十九都是拨打“有”情热线“110”,叫来丨警丨察同志。
  丨警丨察来了一看,眼熟呀,对了,这个摊位一个月之内被人“不小心”“碎”了N多件东西了。
  OK,摊主,你跟我们走一趟吧,别再说自己摊儿风水不好了,要说你不是“碰瓷儿”的,市场门口随地大小便的沙皮狗都不信。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引用一段法律知识,为了说明,用贵重物品“碰瓷儿”,后果很严重。
  因此,为了安全,为了保险,更加为了保全自己,都用不值钱的东西“碰瓷儿”,碎了,坏了,您赔个一两百块钱意思意思完了。毕竟大多数人不会为了这些钱再弄个鉴定什么的。

日期:2009-10-25 09:21:37

  “碰瓷儿”关键词之二“卡位”。
  “卡位”本来是篮球术语,后来衍生成游戏术语,主要意思是像魔兽争霸之类的RPG游戏中,由于英雄和小兵都有碰撞体积,利用自己挡住对方,叫卡位。(DOTA里面更常用)
  有些“碰瓷儿”的,业余时间可能是游戏高手,因为他们的“卡位”,十分“到位”。
  当你走进一个收藏品市场,看到一个摊位周围“人头攒动”,你的好奇心被充分发掘,“里面有什么好东西?”你这么问着自己。
  但是摊位周围有很多人,几乎已经站满了,我说几乎,因为还有一块“空地”,于是你站在“空地”上看了看,“这个摊位也没什么呀。”你的好奇心得到满足了,转身要离开。
  此时,你的脚下仿佛有什么东西“阻”了你一下,随后,“哗啦”一声,有个瓷瓶什么的,碎了,或者倒下坏了。
  这时候,摊主告诉你,你把东西碰坏了,赔钱。

  围观者霎时变成了“正义之士”,纷纷谴责你这种“毁坏私人物品”行为。
  得了,算我倒霉,脚下没个准劲,把人家东西弄坏了,也就几百块钱,赔钱了事。
  这个,不叫倒霉,也不是脚下没准。
  因为就算黄飞鸿再练十年“佛山无影脚”,站在你刚才站的“位置”上,他也得赔钱。
  首先,这个“位置”很巧,周围有六,七个人围着这个摊位,唯独留下一个“空位”,让“受害者”站。

  这个“空位”旁边,一般都会放一些极不稳定的瓷器,俗称“见风倒”。
  “见风倒”在设计上,就很容易倒。
  很多摊位在摆放物品的下面有块布,这块布学问大了去了。不法商贩在“空位”上的布,比较长,或者说多出一块。你运气不好,不小心踩到多出那块布,一转身,布上的东西就倒了。
  运气好的,没踩到布,转身离开时候,大衣带阵风,那东西可能也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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