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个被误读的史事真相》
第32节

作者: 张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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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多人都以为这个“冒”字上面就是个“曰”,下面是个“目”。错就错在这里,“冒”字的上面并不是“曰”,而是“冃”。
  这个“冃”就读mào,它与“曰”的区别是,下面那两横不与别的笔画相连。古文字中的“冃”是个象形字,就是画了一顶古人的帽子,那两横是帽子上的装饰物。
  由“冃”组成的“冒”,上面是一顶帽子,下面是一只眼睛,帽子盖在眼睛上,这只眼睛其实是代表了整个的脑袋瓜。最早的“帽”就是“冒”,并没有那个头巾的“巾”。因为一个“冒”字还表示别的义项,负担太重了,后来人们又给“冒”加上“巾”,造出个形声字“帽”,“冒”“帽”分工。“冒”专管“向外透出”等意义,“头上的帽子”这个意思交给“帽”专管。至此,我们可以看出“帽”字的演变历程是:冃—冒—帽。

  不常用的陌生字,人们还查查字典,问问别人,可像“冒”这样的天天见面的老哥们儿,也就没有人太注意它了,于是错在不知不觉中;没有与“冒”易混的形近字,没有别的字与之形体相近,错了也就不容易发觉了。

普通话的“普通”

  有个喜剧小品:一个大款用方言跟别人对话。人家说:“你说的我们听不懂,用普通话好不好?”大款说:“我又不是普通人啦——为什么说普通话啦?”这个大款是将普通话的“普通”当成了与“特殊”相对的那个“普通”了,他认为“普通话”中“普通”的意思就是“平常的、一般的”,普通话自然就是平常的一般的话了。听起来好像是笑话,其实,的确有许多人并不知道“普通话”这三个字的真正意义,真的是认为“普通话”的“普通”,就是与“特殊”相对的那个“普通”。

  那么,“普通话”的“普通”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普通话”的“普通”其实是“普遍通行”的节缩,与平时说的那个“普通”并不是一码事。语言学家王力先生在他的《汉语浅谈》中专门设了个小标题“什么是普通话”,他说:“什么是普通话呢?普通话就是通行全国的话。”“普通话就是普遍通行的话。”
  其实“普通话”这个词早在清朝末年就已经有了。1906年,切音字运动积极分子朱文熊写了一本名为《江苏新字母》的书,书中将汉语分为三类,其中有一类就名为“普通话”。他说,普通话是“各省通用之话”。
  朱文熊提出“普通话”这一说法后,并没有得到广泛的使用,当时人们称各省普遍通用之话为“蓝青官话”,“蓝青”本意为颜色混杂、不纯粹,“蓝青官话”是指夹杂了各地方言的北京话。因为这种话多是在官场使用,所以称为“官话”。后来,大家都开始说这种人人都明白的话了,使用这种话已经不再仅限于“官”了,民国初年就出现了“国语”一词,“国语”代替了“官话”。较之“官话”,“国语”有了“民”的味道。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进行文字改革时,语言专家对“普通话”这一词的使用进行过严肃的科学论证,称“官话”显然是不可以的;称“国语”也是不妥的。因为我国是多民族的国家,并不是所有的人都用汉语,还不能称普遍通用的汉民族共同语为“国语”。直接使用“普遍通行的汉语”又嫌音节过长,于是才采用了节缩的方式,称之为“普通话”。


“仲秋”与“中秋”

  商品广告上,有的写“仲秋节”,有的写“中秋节”,甚至有的日历上也有两种写法。“仲秋节”、“中秋节”到底是哪一个对?还是全都对?
  咱们先看看“仲秋”与“中秋”各是什么意思。
  古人排序时用孟、伯、仲、叔、季,就相当于现在的第一、第二、第三。这其中,孟与伯,表示第一个;仲表示的是第二个;叔与季,有“以后”的意思。古人的字中常有这几个字,如曹操字孟德,他就是老大;孙权字仲谋,他就是老二;许慎字叔重,他可能是老三,也可能是老三以后的。
  古人说季节时,也用孟、仲、季。春天共是三个月,第一个月就是孟春,第二个月就是仲春,第三个月就称季春。孟秋是七月,仲秋是八月,季秋是九月。所说的仲秋,就是秋天的第二个月。
  农历八月十五那个节,的确是在秋天的第二个月,但是这个节日是个时点,并不是时段,这个节是秋天中的最中间的那一天,而不是一个月,所以说只能是“中秋节”而不应该是“仲秋节”。《辞海》“中秋”说:“夏历八月十五日。因在秋季的正中,故称。”
  “仲”读zhòng,是表示次序的;“中秋节”的“中”读zhōng,这个“中”是表示位置的。“仲”、“中”,写法不同,读音不同,意思也不一样。

  中秋节的起源可以追溯到远古的祭月活动。太阳和月亮,是几乎所有原始民族都祭祀的。我国的周代,祭月已经成为制度。祭月的时候,要求月亮是圆满明亮的,而农历八月十五日,这天秋高气爽,是望月的最佳时间,又逢农闲,于是这天就成了祭月的日子。因为这天是秋天的最中间一天,所以称“中秋节”。
  中秋节最要紧的是吃月饼,其实,远在宋代就已经有月饼了。写于宋代的《梦粱录》、《武林旧事》已经有“月饼”这个词了,但那时可并不是家家、人人吃月饼,到了明清,月饼才成了家家必食的节日食品。

“仁丹”与“人丹”

  小时候,我们在东北的一些街道墙上常见用蓝白两色写的“仁丹”。大人说,这是日本鬼子画的暗号:标志这条路是死路还是通路。后来,知道这并不是传说而是真的。
  仁丹本是一种药,曾在日本风靡一时。
  甲午战争后,日本人占领了我国台湾。为了避暑,台湾人早就学会了用月桃种子“砂仁”制造清凉解暑药。一个叫森下博的日本军人,从台湾当地居民那儿学到了这种制作方法,回日本后,求教药剂师及汉学家,制成了仁丹。仁丹的成分为甘草、阿仙药、桂皮、茴香、生姜、丁香、益智、缩砂、木香、薄荷脑、龙脑、甘草、芳香性精油。其中缩砂就是砂仁。

  这种药取名“仁丹”。取名的日本人认为,取“丹”字,可以兼容道家炼丹兼修身养性的形象;取“仁”字,所谓儒家的“仁义礼智信”,深入东亚民族人心。1905年,仁丹出笼问世,在日本一路畅销,甚至占据了中国市场。
  1907年,上海总商会通电全国,号召开展抵制日货的反日爱国运动,一呼百应,各地商家拒绝日货,日本货在中国遭受灭顶之灾,然而,仁丹仍然盘踞在中国市场。
  中医出身的上海商人黄楚九对日本仁丹在中国大地横行义愤填膺,决心反击仁丹。
  1909年黄楚九得到叫做“诸葛行军散”的古方,同时参考自己祖传的“七十二症方”,反复研制,终于研制出新的方剂,做成小粒药丸,取名为“人丹”。
  人丹寓意以人为本。人丹因为含有桔梗、樟脑、小茴香等,保健脾胃的功能更强一些,比仁丹好。为了生产人丹,黄楚九还组建了一个“龙虎公司”。

  人丹上市后,黄楚九大力宣传,凡是贴着仁丹广告的地方,都贴上醒目的人丹广告,人丹、仁丹展开大竞销。日本人自然不甘示弱,日本人想出鬼点子,在仁丹广告及说明书上用了中文、英文、蒙文、满文、藏文、回文等六种文字,但是怎么折腾,日本仁丹还是渐渐落败。
  日本人眼看人丹要将仁丹打败,便控告人丹是“冒牌”、“侵权”,要求中国政府勒令停产。黄楚九聘请上海著名大律师,与日商打起了官司。官司一直打到北京最高法院机关,到1927年才作出终审裁决,判定人丹与仁丹各不相干,可以同时在市场上销售。
  诉讼让黄楚九损失10万余元,但“人丹”的名声从此扩大,销路大增。这场官司的胜诉,给中国人出了一口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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