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奈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世子忽再一次拒绝了齐侯的美意。如果说前一次拒婚还情有可原,这一次拒婚则未免太偏执了。郑国的大夫祭仲私下批评世子忽说:“您总是要结婚的,娶齐国的公主有什么不好呢?娶了齐国公主,您就是齐侯的女婿,如果有什么事,齐国还不帮着您?上次您说门不当户不对,又怕高干子女不好服侍,我们也就姑妄听之。这次您有恩于齐国,齐侯又那么殷勤地想把女儿嫁给您,谁还能对您说三道四呢?再说了,您要好好想想,咱们主公可不只有您一个儿子,那几位公子也均非泛泛之辈,您要想在他们当中脱颖而出,必须要有强大的外援,否则的话,主公百年之后,谁当郑国的国君,还很难说呢!”
祭仲这番话说到了点子上,世子忽没办法反驳,搪塞道:“当年我没为齐侯做什么事,都不敢娶他女儿,现在我奉了主公之命前来救援齐国,如果带个老婆回去,老百姓见了,难道不会说我打仗是为了人家的女儿?你叫我把脸往哪搁?”
话说到这个份上,我们只能说,世子忽这人的逻辑确实有点混乱。实事上,郑国的老百姓对于这桩婚姻倒是蛮期盼的,有诗为证:
“有女同车, 颜如舜华。将翱将翔,佩玉琼踞。彼美孟姜,洵美且都。
有女同行,颜如舜英。将翱将翔,佩玉将将。彼美孟姜,德音不忘。”
这是《诗经·郑风》中一首名叫“有女同车”的爱情诗,写得唯美而浪漫,其中“将翱将翔”的诗句令人联想起泰坦尼克号上两位年青人在船首迎风而立的场景。《毛诗序》说,这首诗其实是郑国的百姓因世子忽不娶齐国的公主、替世子忽感到惋惜而作。
日期:2009-12-14 12:14:33
《左传》记载,公元前706年齐国抵御北戎入侵,不只请了郑国出兵,同时也请了鲁国等其他诸侯国相助。北戎兵败后,齐侯慰劳各路诸侯,请鲁国派来的大夫为诸侯排座次。这一安排本来就有点存心不良:按爵位,郑是伯爵,其他诸侯一般是侯爵,郑只能排在其他诸侯之后;但按功劳,郑军是这次打败北戎的主力,理应排在其他诸侯之前。到底是序功还是序爵?齐侯耍了个滑头,把这个烫手的山芋交给了鲁国人。
在当时,鲁国被认为是保存了最正统的周礼的国家,所谓“周礼尽在鲁矣”,鲁国人也引以为荣。因此,对于齐侯的安排,鲁国人欣然领命,并严格按照周礼的规定排了座次。
可想而知,郑国人被排到了不起眼的位置上。世子忽感到很恼火,但当场也不便于发作,只是回国之后向老爸郑伯寤生好好告了鲁国一状。
郑伯微微一笑,将这件事记下来。
时隔四年,也就是公元前702年,中原大地再起战端,齐、郑、卫三国联军讨伐鲁国,理由就是四年前鲁国人在齐国侮辱了郑国,郑伯因此兴师寻仇,并且请齐国发兵相助。
这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你郑伯要寻那年的晦气,也应该找当时的东主齐国才对吧,怎么就单冲着鲁国来了呢?
齐侯也不厚道,这事明明因你而起,你非但不做和事佬,还助郑为虐,并且动员卫国也派兵掺和这事,是什么道理嘛?
看来这齐侯的女婿,还真是不好当。
《春秋》写到这事,就冷冷的十个字:“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
郎是战争发生的地点。为什么要用“来战于郎”这样古怪的表述呢?《左传》上说,“我(即鲁)有辞也。”也就是说,鲁国实际上无罪,而且三国联军未奉王命,师出无名,所以不能用“讨伐”或“征伐”这样的字眼,而只能书“来战”。
还有一个问题,按照《春秋》的习惯,战争的发起国应该记载于仆从国之前,但这一次是郑国发起的战争,为什么要把帮凶齐侯、卫侯列在前面呢?
对此,左丘明解释:“先书齐、卫,王爵也。”这就是文人的嘴毒:你郑伯不是说排座次有问题吗,我还是要这么排,就算是以你为主发动的战争,我也要严格按照周礼,把别人排到前面,怎么着?
鲁国人采取了避而不战的战略。三国联军在郎耀武扬威了几天,自觉无趣,草草收兵回国了。
这也是郑伯最后一次领兵出征。
日期:2009-12-14 12:17:04
公元前701年,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外交家、阴谋家、修辞学家、周王室原左卿士、郑伯姬寤生在郑国首都新郑与世长辞,被谥为郑庄公。
“庄”的意思是,克敌制胜,平定乱世。
回想郑庄公的一生,早年受到母亲不公平的待遇,郁郁寡欢,养成了喜怒不形于色的性格特征,精于计算而深藏不露;当上国君之后所做的第一件大事就是与兄弟段叔相争,置其于死地,由此也巩固了政权,树立了威信;作为周王的卿士,对王室既斗争又拉拢,牢牢掌握了主动权,将天子玩弄于股掌之上;挟天子以令诸侯,在大小邻国间纵横捭阖、折冲樽俎,时而刀兵相向,时而把手言欢,开创了郑国外交事业的新局面;在军事上充分运用公子突、世子忽等帅才,依靠颖考叔、原繁、祝聃、高渠弥等猛将,指挥郑国军队东征西讨,攻城拔地,扬威于内外。
郑庄公为人能屈能伸,屈的时候具有超强的忍耐力,东门被围五日而甘当缩头乌龟;伸的时候具有穷追猛打的战斗精神,死死盯住对手不放,一次打不死,三五年再重来一次,直到对手跪地求饶。
郑庄公行事果敢,对退自如,善于把握一个“度”字,让人又爱又恨,又拿他没办法。濡葛之战中,他大胆迎击王军,开诸侯在战场上直面天子的先河;在打败王军后,又及时控制局面,放天子一马,并派人向天子致慰问之情。什么时候打一巴掌,什么时候给糖,巴掌打多重,糖给多少,全在他的掌控之中。
郑庄公还是一位高明的修辞学家。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他都保持着清醒的头脑,注重遣词造句,文采斐然。他善于用最平和的语气说出最狠毒的话,一句“多行不义必自毙”,用意令人不寒而栗;而他对许叔和百里的一番演讲,措辞之谦卑,实质之倨傲,更是堪称古今一绝。
郑庄公在世的时候,郑国政治稳定,军力强大,国际地位崇高,为历代先祖所不能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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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庄公死后,世子忽顺理成章继承了君位,成为郑国的主人,也就是历史上的郑昭公。
郑庄公留给郑昭公的是一个强大的国家和一批精明能干的朝臣。这些朝臣当中,最受郑昭公信任且最有权势的是祭仲。
据记载,祭仲深得郑庄公宠信,曾经作为郑国的迎亲大使,前往邓国为庄公迎娶公主邓曼为夫人。邓曼生了世子忽。因为有这段渊源,祭仲与世子忽的关系十分密切,可以说一直以来就是世子忽的老师和智囊。而世子忽的即位,按《左传》的说法,“祭仲立之”,也是靠了祭仲才上台,似乎有点夸大祭仲的作用。因为按照嫡长子继承制的原则,忽作为世子的身份是早已经明确的,无须祭仲来立,他最多作为辅政大臣,在政权交替的过程中帮助世子忽接管各项国家事务,确保其顺利上位。
日期:2009-12-15 05:02:54
前面说到,郑庄公还有一个优秀的儿子,也就是公子突。公子突的母亲名叫雍姞,是宋国权臣雍氏的女儿。郑庄公生前十分宠爱雍姞,当时的俗话说,诸侯家里是“母宠者子抱”,郑庄公爱屋及乌,对公子突也特别喜爱。加上公子突本人的表现也确实不错,特别是在几次重大战争中出谋划策,为郑军克敌制胜立下大功,令郑庄公对其刮目相看。
郑庄公知道公子突的能力远远强于世子忽,一山不容二虎,为了避免再次出现兄弟相残的悲剧,他在临死时安排公子突移居到宋国的外公家,这与宋穆公临死时安排公子冯到郑国居住是同一个考虑。
然而,这种看似明智的做法,实际上都事与愿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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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印象中,公子突是一个面色冷峻的年轻人,喜欢皱着眉头,寡言少语,不说话则已,一说话必定挟持风雷,掷地有声。他和父亲寤生是两种性格。
他不像当时大多数诸侯子弟那样,喜欢捧着竹简研读诗书礼乐。在他看来,那些看似高深的文字无非是些过时的文物,与时代的精神格格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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