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秘日记:我家的夫妻生活》
第14节

作者: 伍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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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华是个小MM,理工大学大三学生,目前19.5岁。少不更事,看问题难免浮于表面。以为写点狗屁东西的生意人,就是儒商了。事情当然没有那么简单——太过儒雅善良,生意怕是难做得好。不过,我倒乐得她这样看我。让一个小女孩如此仰望着,膨胀着自己的信心,这种感觉不坏。
  认识小华纯属偶然(那些肉麻哲学家可能要说,是偶然中的必然,哈哈)。买书桌那次(为避免再度粘乎,没去小刘那儿买),店老板在销货单上把送货人的手机号码写错了,这是我认识小华的缘起。两天后书桌还没送来,打电话又不接,于是发去个短信:“怎么搞的,书桌还没送来?!”这下倒是很快就回信了:“What??#@%^&……”我看了好生奇怪,心想国民素质真的提高了啊,一个给家具城送货的民工兄弟,竟而玩起了英文。细问才知道,原来搞错手机号码了,但这不妨碍我们继续交流——几条短信下来,我们算认识了,QQ和MSN也交换过了。

  小华问过我的年纪,称我“伍叔”,后来又“汉叔”,令我忍俊不禁,同时暗自叹惋:我们竟是两代人了。这于无形中为彼此的交往竖起了一道墙壁,或是挖出了一道鸿沟。不行啊,这种障碍必须清除,而且越早越好。我于是说:“……没缘分与你同窗,已是遗憾得只愿尽早投胎;如今你一句‘汉叔’,更让我觉得自己仿佛来自史前人类,白骨一堆了!”

  小华笑得东倒西歪,没有表态;但此后开始改称“汉哥”,有时也直呼“伍汉”(这与常乐保持一致)。
  我一直在想,19.5岁,到底有多大?譬如我那个也在省城某学校读书的亲戚小倩,19岁,在我眼里就纯粹还是个孩子(我上大学时她还未启蒙,终日在田野上奔跑,满身土气息、泥滋味)。但是,小华毕竟不是我的亲戚,19.5岁,当是发育成熟的大姑娘了。我这样想着,身体的某个部位便不期然地怒放起来……
  秋天的一个夜晚,下着寒雨,我开车在回家的路上,一边想着许多琐事。小华突然发来短信,大意是天气骤然变冷,回家了没有,可要多保重。心里最脆弱的那一缕柔情立即被搅动并继而发酵了,我下了环线,径直朝大学城驶去。
  不得不说,大学城是个恋爱的好地方:幽静的山坡、热闹的烧烤一条街、河堤上、足球场……但今夜大雨,天气又冷,我们只得呆在车上——开始是在前排,后来我们转移地点,到了后座上。雨点愈加急迫地打着车窗玻璃,这对我们而言,似有点快马加鞭的意思。小华冲动得厉害,和外边一样,满世界湿漉漉的。一边纠缠,我一边默默地将小华和常乐进行比较,蓦然惊觉:时间竟能给一个人的生理机能带来如许显著的变化!

  大家或许误会了,以为我竟而摧折了那未放的花骨朵。欧阳秋常吟哦什么“怀里抱着下一代”;但我臂弯里的小华,瘦如弱柳,涩如青柿,一身未熟的肌肤。这令我到底泛起罪恶感来了。“算啦,就譬如是小倩吧……”我想。
  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那天,小华曾说:
  “我们的认识,源于一个错误。”
  “可你也不得不承认,所谓缘分,就是由这样的错误们经过加减乘除得来的!”
  “呵呵,还是你厉害!”她笑了。
  委实说来,与小女孩儿玩,并无太多趣味。我已经过了逗小女孩儿的年纪了。事实也是如此,我很少主动联系她。一次寻常偶遇而已,就好比春游时节在山路上随手摘取的一枚不知名的小花,嗅一嗅,然后信手丢出,任它随风而去。

  雨下了很久,仿佛欲留人。这使我陡然想起日本戏作文学家为永春水《辰巳园》中的一个情节:丹次郎访问阔别已久的情妇仇吉于深川的密宅,旧欢相谈之中,日暮雪落,欲归不能归,两人情意缠绵。我们今夜,亦多少有点那样的光景,呵呵。待到我不得不走的时候,小女孩儿竟然啜泣起来。情窦初开时节,这也正常;但我仍深受刺激,在归路上一再警醒自己:就此打住吧,兄弟!

  到家时,常乐已坠入黑甜乡。而这时候,我突然想索取。被我摇醒,她咿咿呀呀了几句,又扭向一边去了,令我大为不快。我于是提高了音量,对她说:
  “常乐,问你一个事,你要如实回答——”
  “啊?什么事?你可别吓我!”她一下清醒了许多,哈哈。
  “要是哪天我光荣牺牲了,你会不会很伤心?”
  “啊!瞎说什么?!你没事吧伍汉?”她一边说,一边摸我的额头。
  “没事!随便说说。”
  我说着,趁势抱住她。夜已良深,我开始索取。

  “讨厌!都这么晚了……”
  一边纠缠,我一边默默地将常乐和小华进行比较……

日期:2008-7-26 20:32:48

  31
  阿民可不认为我是什么“儒商”。他说:“第一,作为商人,你还不成功,同志仍须努力。第二,写点文章未必就‘儒’。你的写作,与石匠雕狮子、篾匠织篮子,并无两样,一种传统手艺而已——我可说得直,呵呵。”
  “糟糕,这不被你看穿了吗?在你面前,我简直一丝不挂呵,妈的!”我说。承他抬举,把我的涂鸦与雕刻师、篾匠的工作类比,真有点消受不起……
  不仅如此,阿民还对我近来的心理状态进行了点评。“总体说来,六个字:严重人格分裂。鉴定完毕。”他说。
  “哦,是吗?”
  “是啊。”

  “有那么严重吗?”
  “当然有!你要不信,我帮你做个测试——”
  “测试你个头!你倒说说,到底是怎么个分裂法?某洗耳恭听。”
  他于是真说了,一副正儿八经、煞有介事的样子。我把他的说法归纳成以下几点;中不中肯,读者诸君自有明察。
  ①.一边做老板(他补充道:虽然还是个小老板),一边做打工仔(他又补充:虽然有一定自由度,不需每天坐班),这两种身份互为矛与盾,势必叫你产生尖锐的内心冲突。不是么?才训过手下技术不过硬的工人:“我这里不是学校,没有训练新人的义务!”或者对着贪图享受的工人,“想舒服?住宾馆去啊!”还没训过瘾,接到那边雇主的电话:“伍汉!哪去啦?!一天到晚不见人影,比我这个老板还老板……”刚才是训得手下一愣一愣的,一眨眼的工夫,轮到自己一愣一愣的了。当着手下的面,你一时不知如何作答。那边雇主发工资的时候,你总嫌他小气;自己给工人结算的时候,你又讨厌他们斤斤计较。在那边上班的时候,你只觉得打工的真苦;到了自个工地上,又感叹老板也不好当……

  ②.在生意场上,为追逐利润,你不得不蝇营狗苟、狼奔豕突、勾心斗角(原谅我堆砌这么多成语,呵呵),职业本性使然,无可非议。可是,你竟然还要写什么文章,换言之,你还肩负了广义上的作家的角色。作家应当是臧善否恶的,从某种角度上代表了社会的良知与正义。那么就是说,白天你做生意时,尽情展示出人性的恶;一俟夜幕降临你进入写作的、思虑的状态,居然又要摆出一副道学家的脸孔批判那恶,宣扬着人性的善。这不是很古怪么?一天两天如此,你只感到滑稽并付之一哂;但长此以往,恐怕不单单是滑稽了,你会隐隐地感到失落和不安,感到自己经商也好、写作也好,似乎都没有了意义……那么从这时候开始,你的人格已经开始分裂了,只是你尚不自知!

  ③.虽然不擅长,但你还是写过爱情故事,甚至是十分美丽的爱情故事。可在现实生活中,你那“额外”的爱情,却不是那么美丽;你还常常假借“爱情”的名份,坑蒙强取了多少美好女子的纯真爱情与洁净爱身。你那写过纯真爱情的手,可知沾染过几多处丨女丨的血!到头来,你终究会发现,你言行不一、“两巴”(阿民的口头禅,意即嘴巴与**)对立。你和你的另外一个自己,时刻进行着激烈的拔河、较劲,你的人格就这样被撕扯,最终分裂……(这都是阿民的恶意中伤。为揭露他“恶人先告状”的惯用伎俩,我不惜暂时的名誉受损也要将其列出示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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