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林的诅咒》
第5节

作者: 一剑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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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闪电不是什么稀有品种,只是狼狗与乡村笨狗杂交的那种,耳朵竖起,耳尖却向下垂着,毛是普通的黄色。但如果看它的眼睛,人会有种很特别的感觉,那既不是狼狗的眼睛,也不是普通笨狗的眼睛,而是地道的狼的眼睛。这有些可怕,令人诧异的是,闪电的狼眼在面对主人时并不冷漠,尤其在与它的肢体语言配合时,眼神中所表现出的情感,比那些俗狗更为丰富和生动。

  闪电只是一只狗,但在卫营,它拥有着明星一样的威望,也拥有着明星一样的“绯闻”。
  闪电一岁那年的秋天,可能是出于无聊,在替猫捉了两只老鼠后,又去了村后的田地里捕捉黄雀。当它发现自己的主人——张一凡夫妇正在收玉米时,不由灵机一动,飞快地跑向了场院。傍晚,张一凡夫妇回到家,发现厢房地上多了一小堆金灿灿的玉米,诧异间,见闪电正叼着一只玉米从场院跑回,边跑边四下顾盼,想必是怕人发现。张一凡夫妇恍然大悟、哭笑不得,最后严肃地批评了闪电,并不轻不重地打了它几下,因为它叼的是别人家的玉米。那时闪电的眼神非常惊恐,耳朵抿到了脑后,却没有按照指示将玉米叼还给人家,张一凡见玉米不多,也就没有送还,算是帮闪电维护了一下声誉。但从那以后,闪电再也没有偷过别人家的任何东西。

  闪电两岁那年的冬天,张一凡一家赶集归来,刚进村子,就有人喊:“一凡,你家的狗叼了一只鸡,一早叼的!”张一凡一惊,心想:这怎么可能?闪电从不伤害鸡鸭一类的小动物。但当他们走过场院,发现闪电正威风凛凛地蹲在家门前,旁边果然蜷缩颤抖着一只母鸡。张一凡气得低喝了一声,闪电吓得一哈腰,眼中掠过一丝迷茫,随即又威风凛凛地挺直了腰身。张一凡大怒,正想责打闪电,被淑文拦住,因为她认出了那是自家的鸡,而且这鸡除了翅膀被含湿之外,身上没有一点伤痕。原来,闪电是将自家跑出的鸡叼回,并且顾虑院墙较高,叼着鸡跃过会给鸡造成伤害,所以在门前守候了整整一个上午。人们知道了这件事后,纷纷惊叹。

  闪电三岁那年的春天,不知怎么就传出了卫营有宝的消息,引发了一些不三不四的外人,趁着张一凡刚刚去世这个机会,屡屡到野林甚至村中窥伺,结果探来测去什么宝也没有寻到,他们便本着“贼不走空”的原则,在一个深夜潜入了几家院落。当几个贼人拎着鸡鸭从村后走出时,被闪电拦住了去路。那一场血战,闪电的腿被刺伤,几个贼人则被咬烂了肩膀或耳朵,期间,村里其它的狗却只是在现场或自家门前狂吠而已。从此,闪电赢得了卫营人的普遍赞扬。

  闪电能够路见不平、顾全大局,甚至当陌生人走过野林、走进卫营时,它也会率先大叫,向村人们示警。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对村人(除了少数几个与张家关系密切的人)没有原则,平时它只是“正坐”在家门口,带搭不理地看着来往的人们,一旦有人走进家的“势力范围”,它必咬无疑,而且下口的地方,往往与生命的距离很近。有一次,孩子们玩耍得疯了,地主忘了这个禁忌,坐上了张晓飞家的墙头,结果被闪电一口拽了下来,幸亏他的裤子肥大,否则他的生殖系统将被作废,那样的话,他可就从地主变成了贫农。

  闪电咬人的另一种情形,更是令人惊骇,每当有人与主人发生肢体碰撞乃至摩擦,无论何时何地,它都会冲上去将那人咬伤。它是那么懂事,却改不掉这种兽性,在因这样伤人而遭到主人责骂甚至责打时,它会满眼委屈地承受,待受责之后,它会将身躯再度骄傲地挺直。因而后来,人们与张家的人开玩笑都要保持距离。就如昨晚柱子与铃铛对峙,如果张晓飞上前劝解,它会不顾事后受责的结果,斩钉截铁地将与主人有肢体碰撞的人咬伤,尽管昨天是它四岁的生日。

  狗的四岁,相当于人的而立之年,按说应该成熟或世故一些了,但闪电的这种性情如故,它丝毫没有改变自己的意思。
  它没有人那么复杂,却拥有人所不及的某些悟性;它不像其它的狗那般迂腐,却不具备它们的某些聪明。它因通达主人的心意而温顺,它因坚持自己的判断而孤傲,它宏大的时候像狂风卷过原野,它执拗的时候像钢针钉进榫头。
  这矛盾的性格,使淑文和张晓飞对它既爱且怜,使卫营人对它既敬且恨。真不知道,人与狗哪个更纠结了。
  但人毕竟是万物之灵,所以人会自大,并且善于自欺。
  人们会想:闪电是一条狗,闪电又不止是一条狗那么简单,但闪电毕竟只是一条狗而已。

  这大概是人类普遍的“精英动物观”。动物中的精英尚且得到如此评价,更不用说动物中的“平民”了,尤其是猪这样的“平民”,人们努力丰满着它们生命的轨迹,只是为了烹饪它们生命的纤维。
  黎明时分,当几声凄厉的叫声传来,闪电霍地站起,它感到诡异,因为现在并不是杀猪的季节。
  此刻,盛夏的卫营,飘摇着一丝过年时才有的血腥气息。

日期:2010-08-21 03:34:02

  8
  猪是文彬家的,送猪上路的是柱子。
  文彬的爸爸叫文斯礼,长得白皙羸弱,他看了眼被柱子捅死的猪,然后对着十岁的柱子发了好半天愣,嘴唇蠕动,却一句话也没有说出来。
  杀猪时,因为紧张,柱子的脸色有些涨红。但此刻,首次成功杀猪的成就感将他先前的一切不适驱逐得干干净净,他的眼中放射出了一种奇特的、兴奋的光。
  看着死去的猪,文彬妈眼中泛起了泪花,转过身去叹息:“唉,你这个人啊……”
  文斯礼苦笑一下,说:“得杀。”

  得杀,就是非杀不可的意思。在这盛夏季节,为什么对这只一百斤的小猪非杀不可呢?看看文彬那张右边也已经肿起的脸,就不难得到答案。
  昨夜野林边大乱,没用太长时间,整个卫营人就知道了事情的原委,幸好生产队长在镇里喝多了酒,睡得像死狗一样,不然当晚事就会闹大。
  文彬到家后,脸上毫无悬念地挨了爸爸的巴掌,而且是一直平安的右脸。
  “这就是‘打肿脸充胖子’的后果!”羸弱的文斯礼嘶哑地低吼道。
  然后,眼冒金星的文彬,在哽咽中,遵照父训去照镜子,他发现镜子中的自己果然胖了很多,并且左右脸胖得十分对称。

  看着委屈的儿子,文斯礼的语气缓和了一些:“咱们家过去是地主不假,可咱的祖上不在那碑上,人家去撒尿,那就尿呗,关咱家啥事?你为别人家的祖宗操什么心啊?打你是让你记住这个教训。”说完起身,去找刘江河。
  刘江河是柱子的爸爸,长得像铁塔一样,是卫营惟一的屠夫。
  文斯礼找刘江河的本意,当然不是请他杀猪,而是一起商量下明天怎么向生产队长道歉。
  刘江河清楚了文斯礼的来意后,差点破口大骂:“小孩子打架,也犯得着这样?我是不去,要去你去吧!”他觉得人活到文斯礼这个份上,还不如找块豆腐撞死算了。
  文斯礼万分怅然,哀叹了一阵,说:“那……,那你明天帮我杀猪吧。”

  刘江河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诧异地问:“杀猪——?离过年还早着呢,你杀的什么猪?你那猪才多大!你……”说到这里,看着文斯礼的表情,他忽然明白了,文斯礼这是要用猪肉给生产队长赔罪,不禁呆愣了好一阵子,叹息道:“斯礼啊,你自己杀吧,我要睡觉了……”
  文斯礼无比沮丧地走出了刘江河的家,身后突然传来一个憨实洪亮的童声:“叔啊,明个我帮你杀!”
  文斯礼回头,见是柱子,他苦笑着摇摇头,叹息一声继续向前慢慢地走。
  文斯礼的懦弱和谨小慎微是出了名的,现在因为自己的孩子而得罪了生产队长,自然惶恐不安。他知道,如果不能把这件事情处理好,明年划分责任田时,生产队长会把最不堪的那几亩地赐给他;而且现在,卫营村委会的老会计即将退休,他头脑聪明、识文断字,是最佳的会计候选人。
  “必须得杀啊,没人杀我自己杀,杀,杀杀杀!”走到自家门前时,文斯礼彻底下定了决心,仰望着夜空说道。
  过去、现在以及未来,因为孩子打架而在盛夏季节杀只并不成熟的猪赔罪,不论在哪个乡村、不论面对的是何种人物、不论因了何种目的,都是极其罕见的事情。
  但这个大手笔,恰恰出自心小如米的文斯礼。第二天天还没亮,他就叫醒比他还要窝囊的妻子和比他略为坚强的儿子,去猪圈捆猪,结果一家三口忙活得满头大汗,也没能将猪搞定,这时柱子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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