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医疗管理制度详解——解析奥巴马医改》
第5节作者:
JohnFL 美国传统的医疗保险称为补偿性保险(Indemnity Insurance),意思是说医疗费用发生后,保险公司全额照付。一般由病人先付,然后保险公司再补偿给病人。由于医疗费用在最近的几十年间持续快速上升,医院和医生的收费虚高,这种保险现在已经几乎绝迹了。
现在市场上取而代之的医疗保险,包括雇主提供和个人自行购买的,绝大多数都是管控型医疗保险(Managed Care)。这个管控既是针对投保人,即病人或潜在的病人,也是针对医疗服务机构。这里病人称为Patient,医疗服务机构,包括医院和医生,称为Healthcare Provider,而保险公司称为Third-party Payer。这个第三方付费方既为病人求医设置重重门槛,也对医疗提供方的行医行为进行监控,目的是压低医疗费用,谋取自身的利润。从客观上讲,这种管控型医疗保险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对医疗资源的滥用,但是如果做得过分,就会耽误病人的合理治疗,造成严重后果。
管控型医疗保险根据其管控的程度不同,分为以下几个大类:
1.医疗保健组织(Health Maintenance Organization,简称 HMO)
2.优选医疗组织(Preferred Provider Organization,简称PPO)
3.混合型组织(Point of Service Plan,简称POS)
4.按人数承包医疗(Capitation Plan)
这些医疗保险种类的名称比较奇特,他们现在其实并不是什么组织,而是一种保险形式而已。其名称的来源与其形成的历史有关。1929年,罗斯鲁斯医疗集团(Ross-Loos Medical Group)开始每月向洛杉矶水厂电厂的500名员工收取1.5美元,为他们提供医疗服务。后来洛杉矶地区的政府人员,消防和丨警丨察都参加进来。这被认为是美国第一个HMO。其实质是某些医院和医生联合起来,直接为一定的人口保证医疗服务,争取固定的客户群,同时也带有保险的性质在里面。从此全美有很多医院开始效仿这种做法,成为很多地区性的医疗保险合作组织的前身。
1973年,尼克松总统期间,为了遏制日益高涨的医疗费用,国会通过了医疗保健组织法案(Health Maintenance Organization Act of 1973),正式向全国推行HMO这种管控保险形式。HMO从此变成了管控保险的最主要形式和它的代名词,成为了现代美国医疗保险形式的主流。其他的管控保险种类都是从它派生出来的。
下面我要讲一下HMO 两头管控是如何实施的。
日期:2009-04-16 12:02:17
第三章 美国私营医疗保险
续
管控的实现 (How does Managed Care manage care?)
从病人这方面来说,管控主要有经济手段和程序手段。
经济手段第一类就是分清什么服务是入保的,什么服务是不入保的,什么服务是要单独购买的。比如美容服务和某些不影响健康的皮肤科服务是不入保的。一般的眼科服务是入保的,但是激光矫正视力是不入保的。牙科保险一搬都是要单独购买的。
经济手段第二类就是除每月应付的保费以外,病人利用医疗资源时自己有自付的部分。其形式有以下几种:
1.门诊自付费(Co-payment),就是到医生诊所就诊时,每次都要付的,一般10-20美元一次。注意这不是门诊费。医生看你可能10分钟,15分钟,30分钟,保险公司最后可能付他100,150,或200,但是你每次都只要付你的20刀Co-payment。
2.年度初付费(Deductible), 就是每年医疗费的最初的500,或1,000,或3,000,都由你自己负担。超出这个数目,才由保险公司来付大头。
3.自付百分比(Co-insuarnce),就是当医疗费超出你最初自付的数额后,以后部分你自付的百分比。一般是10%到20%。
4.年度保额封顶(Coverage Limit ),就是某项服务全年保险公司付费封顶额。
这些自付额度的设置目的就是费用分担,减少病人对医疗资源不必要的滥用。这些都是可以灵活调节的,并且和你每月应该交的保费挂钩。自付多,保费低;自付少,保费高。所以购买时,你要预测好自己的身体状况。如果你32岁,力状如牛,那你就买报费低,自付多的,这个保险是为以防不测用的。如果你58岁,高血压,那就买报费高,自付少的,这样你今年看医生,进医院自付总额就少了。当然如果你今年身体没出问题,那就上上大吉,多出点报费没问题。
程序性手段也有几方面。
首先,你买了这个保险,保险公司就会给你一个单子,单子上全是初级诊治医生(Primary Care Physician),有些也叫家庭医生(Family Medicine Physician)。这个单子就是这家保险公司的医生网络(Network)。保险公司网络内医生的叫In-Network Physician,不在网络内的叫Out-of-Network Physician。 你在单子上挑一个,以后不管发生什么事,都先找他,每年的年检也是他做。他就成为你的医生了。这个关系可能持续很多年,所以他可能比较了解你的身体状况。有些女士的初级诊治医生可能就是妇科医生,小孩就找儿科医生,也可以一家只找一个。
然后,如果你身体出了问题,比如心口痛,呼吸困难,你就要先约见你的初级医生。他看过之后,觉得可能要进一步诊断,就给你开一个介绍单(Referral)把你介绍给一位心脏专科医生。这个心脏专科医生也是保险公司网络之内的。你自己由于保险的限制,是不能自己跑去看心脏专科的,更不能看保险公司网络以外的医生。从这个意义上讲,你的初级医生成了保险公司的守门人(Gatekeeper)。
随后,你拿了这个介绍单,去约那个心脏专科医生。他做完心电图,压力测试,看完,觉得满严重,或者吃不准,你心口还在痛,他就要收你住院观察。他首先要告知你的保险公司,告诉他们你的病情,得到保险公司的许可,才可以收你入院。这个许可叫 Pre-authorization。没有保险公司许可,医生不能收你入院。即使他收,医院也不敢要你,因为保险公司会拒付医疗费,除非你全自费。这又是一道门槛。
日期:2009-04-17 05:21:40
第三章 美国私营医疗保险
续
虽然保险公司对病人就医设置门槛,但很多预防性手段却是免费的。比如每年一次的基本体检,某些疫苗,戒烟治疗,适龄女性的丨乳丨房检查等等。这样的预防性服务正是HMO模式的初衷,长期来看,有利于减少医疗费用的投保人的健康。
对医疗提供方的管控也有经济和治疗管控两方面。
这里说明一下保险公司建立网络自己的医疗提供网络的过程。相对于医院,这对医生影响更大一些。如果一个保险公司在一个地区有一定量的投保人,它就有了买方的优势(Buyer’s Power), 医生加入了他的网络,对其他医生就有了竞争优势。相反地,如果别的医生都加入,而自己不加入, 自己就占了劣势。当然一个地区某一专科的医生可以组成合作组织,集体和保险公司谈判,争取相对有利的谈判位置。所以保险公司和医生之间在组建网络协定合同时,围绕费率、治疗规则、审查程序等等有一番斗智斗勇的过程,主要看哪方占有市场优势(Market Clout)。医院也是如此。但是特定市场上,医院的数量远远少于医生的数量,所以大医院在与保险公司的谈判中往往容易占据主动。
一旦合同谈定,网络建成,那么这种关系模式将会持续相当长的时间。具体来看,保险给医生付费有两种方式。对专科医生而言,是计件工资制 (Fee-for-Service),也就是说对一个病人做一个诊疗付一次费,按照CPT代码计费。费率则由双方商定,订立合同,一般参照联邦医保费率,在联邦费率的100%到120%之间,十分透明标准。
对保健医生,或家庭医生,很多保险公司让医生按人头数承包(Capitation)。也就是说只要投保人选定了某个保健医生,保险公司就每月付给保健医生承包费 (Capitation Per Member Per Month),不管投保人有没有来看病。如果A保险公司有100个投保人选择史密斯医生为保健医生,保险公司每人每月付20美元,那么史密斯医生以每月2000美元的费用为这100个人提供基本保健服务,这包括体检,门诊和常规免疫注射。门诊时,病人的自付费(Co-payment)还是要付的。如果病人的病症超出了保健医生负责的范围,他就会介绍病人去看专科医生。很多身体好的人,可能一年就做一次例行体检,也可能根本不做。保健医生可以和多个保险公司签约,也可以到联邦医保中心注册,诊治联邦医保病人。
对于医院,合同大都采用联邦医保DRG包干的形式。如果不动手术,也可以按天算,普通病房一天1,000-1,200美元,重症病房(ICU) 翻倍。DRG包干的好处就是医院处于自身利益考虑,会尽量缩短病人住院时间,不需要保险公司定期审查住院的天数(Length of Stay)。
在治疗方面的管控,主要是针对医生的。管控的目的还是在于降地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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