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半尸语时》
第10节

作者: 无意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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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料记载,吃人的办法有各种各样。比如有的是把人放在一只大缸里,外面用火煨烤,直到把人烤熟;有的是把人放在一个铁架子上,下面用火烤,像烤羊肉串似的;有的是把人的手脚捆绑起来,用开水浇在身上,然后用竹扫帚刷掉人身体外层的苦皮,再割剥肌肉烹炒而食;有的是把活人装在大布袋里,放进大锅里煮;有的是把人砍成若干块,用盐腌上,随吃随取;有的是只截取男人的两条腿,或者只割下女人的两只丨乳丨房,其余的部分扔掉。而更酷毒的,莫过于生吃活人了。有记载说,古代契丹的东丹王李赞华喜好饮人的鲜血,他常把婢奴的身上刺个洞,用嘴对著伤口吮吸血液,像小儿吸奶似的。北宋大将王彦升常把抓到的敌兵俘虏绑在柱子上,用手硬扯下俘虏的耳朵,放在嘴里咀嚼,同时举杯饮酒。俘虏满面鲜血淋漓,疼得嗷嗷直叫,王却谈笑风生。明太祖朱元璋的孙子朱有熹,更有活吃人的嗜好,最爱生吃人的肝、胆和脑汁。

  如此变态到令人作呕的吃人事件,真实地存在于我们的历史之中,号称“礼仪之邦”的中华民族中。乃至于伟大的中华医药瑰宝《本草纲目》中亦记载道:“人的器官可以入药”。
  如此算来,猫吃人尸,算得了什么?
  我缓缓阖上门。黑猫从卧室里踱了出来。
  如果有天我死掉,无人知晓,黑猫是否亦会以我为食?

燃烧的纸钱

  《庄子·杂篇·列御寇》中记道,庄子将死,弟子欲厚葬之。庄子曰:“吾以天地为棺椁,以日月为连璧,星辰为珠玑,万物为赍送。吾葬具岂不备邪?何以加此!”弟子曰:“吾恐乌鸢之食夫子也。”庄子曰:“在上为乌鸢食,在下为蝼蚁食,夺彼与此,何其偏也。”
  亦即:庄子反对弟子死后将他厚葬,因为尸体放置于天地之间,给秃鹰吃掉,与死后葬于地下,给蝼蚁吃掉,并无本质上的不同。
  只是给秃鹰吃掉,众人都会看到;给蝼蚁吃掉,我们看不见。
  眼不见为净。于是活着的人心安。
  我不介意死后,我的尸体被人怎么处置,是送入猫口还是送入火葬场;只是对于爱我的人,他们断然见不得我的尸体被猫毁损,虽然火葬场的那把大火,要把我毁损得更加彻底。
  但,吃了人尸的猫呢,是否还是从前的猫?

  最深的疑虑是,我家的黑猫是否就是504老太太的那只黑猫?
  我捡到黑猫至今,已有三个多月。
  504老太太死亡距今一个多月。
  如果吃掉老太太尸体的,确实是黑猫的话,那么应该不是现在匍匐在我脚下的这只黑猫。
  倘若吃掉老太太尸体的,不是黑猫,而是其他动物,比如老鼠,那么……

  只是为何黑猫会离开老太太呢?是因为它嗅到了屋里的死亡气息吗,还是它无力阻挡黑暗幽灵的侵袭,被逼离开呢?
  我想起了黑猫眼神里的绝望。
  如果是真的话,那么命运的轮回是何其的荒谬呀。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说:人不能两次走进同一条河流。可是我的黑猫,却两次走进了同一个危险境地。
  莎士比亚曾借哈姆雷特之口提出了一个深刻的命题:生?还是死?这是个问题。
  如今,这个问题响彻在我的心头。
  生是本能。

  可弗洛伊德又说了:死也是本能。不过他最后对这个观点进行了修正。
  即便他不修正,我也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生。
  生不能带来,死不能带去。这个指的是财富。
  可我处于生与死的中间,于是恨不得与财富偕行。至少我不能放弃我新买的房子。
  网上有言道: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可是如果没有婚姻,爱情就死无葬身之地。
  房子是房奴沉重的壳,可是没有这个壳,我们就只能流浪乃至裸奔了。
  我想有个家。

  于是我暂且相信柳云深的话语:没有鬼,只是朱晴在搞鬼。
  但我想不透朱晴做出这些事的缘由,至少柳云深话里留下了一个深深的疑团:即便朱晴可以做出血脚印,可以用猫血在别人家门口写“死”字,可失踪的两名小孩哪里去了呢?
  她可能像对付小动物一样地对付两名小孩吗?
  我觉得不像。如果她可以这般残忍,那么柳云深就不可能活着跟我说这番话。
  柳云深与朱晴为何会结怨这么深呢?

  我并不相信柳云深的理由。因为如果他真觉得朱晴的行为干扰了他的正常生活,那么他完全可以报警——不管血脚印等是否为朱晴装神弄鬼的行为,单凭一个虐猫的视频,哪怕现在法律尚无法给她定罪,都足以引起民愤,至少本楼的居民会给到她敌视的目光,无人再去相信她的话,自然包括她攻击柳云深的话。
  莫非,柳云深与朱晴一样,希望本栋楼变成个鬼楼?
  可他们为何又相继上门,“拉拢”我呢?
  是我有值得他们利用的地方,还是404房里有他们渴望的东西存在?
  我身体有点发冷。

  我越来越觉得自己像只身陷蜘蛛网的昆虫,再用力地挣扎,也无力返回蓝天,只能束缚在网上,等待着死亡的命运。
  我的网,就是我的家,新家,404房。
  一整天里,我都将自己关在屋里。
  室内阴凉,就像一座百年古宅。青苔密布。
  青苔太冷了。于是它将所有的阳光热量吸收,再如同传说中的武林高手一样,把体内的寒气一点一点地逼出。
  寒气渗在了空气里,栖息在我的皮肤上。
  我的皮肤逐渐被漂得发白。那是寒冷的象征。
  牛奶加鸡蛋的能量早已被我耗尽。营养不良下的心脏,像个疲惫不堪的老人,每跳动一下,都要喘息一声。
  我于是决定出去吃饭,吃我一天里唯一的一顿正餐。
  刚打开门,听到一阵奇怪的声音。

  声音细碎。像是有人憋在嗓眼间的呜咽,又像是念经的呢喃声,或者像是老鼠开会的声音。
  声音自头顶上传来。
  我抬头看了一下楼道外渐行渐窄的一片天。天色已暗。夕阳的光芒被蝙蝠和乌鸦的翅膀遮住。
  我的鼻子里嗅到了一缕青烟的气息。
  不是寺庙里香火的那种祥和青烟,而是浓烈一点,也暴戾一点。

  所以这个青烟,不是牵引着我的心向上升腾,而是向下坠去。
  为抗拒这种地心的引力,我抬腿往楼上走去。
  504门口,摆了两个纸人,一个火盆。一个女的蹲坐在地,背对着我,一边往火盆里丢纸钱,一边嘴里在念叨着什么。听不清她的话,但按照香港鬼片里的旁白,应该是:娘,我对不起……我不是故意丢下你一个人在屋里,尸体臭了,被动物吃了都没人知道……你安心地去吧,不要找女儿……
  黄色的火苗跳动着,瞬间消失,接着新的纸钱又被丢了进去。
  每一张纸钱燃烧的样子,都像是一双眼睛,冷冷地瞥视着眼前的女人和楼梯口的我一眼,随即就带着怨恨,去了地狱。

  所有纸钱的去处,都是地狱。它们是地狱的通行证。
  地狱是黑暗的。
  我看到了黑色的纸钱的灰烬。那代表它们已经到达了地狱。
  我觉得,504漆成黑色的大门,就像是地狱的入口。
  我甚至幻想,如果此刻打开大门,里面会不会翻滚着血色的迷雾,或者是黑色的火焰,迷雾和火焰之上,是老太太残缺不全的身体,往下滴着尸水,依稀可见被动物咬开之后的森森白骨。

  她会是什么样的表情呢?
  怨恨,愤怒,嘲讽,还是冷酷?
  总之,不会有微笑,只有浓浓的杀机。
  火光闪烁,照着女子脸上深深的恐惧。她看到外面的黑暗如被打翻的墨水,迅速地泅开,不觉地加快了烧纸钱的动作,然后,手在发抖。
  我也有点意外,今天的夜色似乎降临得特别快,还有特别深,就像是有一双手,一巴掌将所有的光线都给拍死了。


门后传来怪兽声

  风高放火天,夜黑杀人夜。
  是魔鬼蠢蠢欲动,伺机出来寻找猎物着吗?
  我突然听到504门里传来纤细的声音。
  女子显然也听到了。她往火盆里递纸钱的手僵住了在了空中,直到火苗窜上来,吞噬了纸钱,也咬了她的手一下,她才清醒过来,惊跳了起来。
  然后她一转眼,看到了立在黑暗中的我。

  我和她,都忘了开路灯。不同的是,她用纸钱燃了一点光明。虽然是如鬼火一般的光明,却可以将视线续接上。而我什么都没有,只是安静地站立。
  她尖叫了起来,跌倒在地,打翻了火盆。这种场景下的正常反应,只是稍微夸张了一点。
  我苦笑了一声,开口道:“你不要害怕,我是楼下404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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