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美国电影叫《Head of State》,主演Chris Rock,那个大嘴黑人喜剧名星,被临时委认为民主党的总统候选人(说实话我真搞不清民主党和共和党有什么区别),当他刚听到人家让他当总统president的候选人时,惊问“of what?”(问得倒也有理,因为president只是在汉语里才叫“总统”,公司的头也是president,它本来就只表示是机构头目)几个FBI似的大人物回答:“of theUnited States”,Chris Rock还不敢相信,又问:“of what?”(有理,也许其它洲有个国家也叫united states)大人物急了,说:“of America”,又加了一句“north!”才把Rock镇住了。这里,of的这种用法和起到的效果,还真没法用汉语表达。
用介词最有力量,让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林肯演讲里那段著名的“of the people,by the people,for the people”了,三个不同的介词,表示出了从属、关系和目的三个范畴的概念,形式简洁而统一,用最简单最常用的字眼表达出最深遂而伟大的理念,使这一理念本身也带有了巨大的力量,这也是语言的力量。我们不论把它译成“民生、民主、民享”,还是“属于人民的、被人民管理的、为人民的”,都达不到它的形式和力量感了。
日期:2010-11-09 18:59:50
英语:从句的乐园
学英语前面的大多数时间是很辛苦的,你要面对一种完全不同的思维方式,一切都是全新的,一切都要费劲地记,要改变原有的汉语的观念。但是,唯独到了从句这儿不大一样了,你好象从储藏室里发现了一只溜冰鞋,而你以前从未见过这东西。你穿上它,发现它是这么好玩,你可以顺畅地在地上溜啊溜,原来挺远挺难走的路都一下子变得轻松不费力。
英语的确可以说是从句的乐园,而重要的是你享受它的快乐根本不用买票,这让我每次使用从句时,不禁有一种沾了便宜的窃喜。
举例而言:
1、I destroyed the missile which had been set to hit the dam by the bad guys。
2、If I had not stopped them ,they could have taken whatever they had wanted from our planet。
3、The bad guys live on the planet where everyonestands up side down。
4、There would be a day when every bad guy got what he deserved。
要把它们翻译过来,我们就要费点劲,把修饰的部分全部放到核心词的前面去。
1、我摧毁了那枚本来被坏人设置要攻击大坝的导弹。
2、如果我没有阻止他们,他们可以从我们的星球拿走他们想要的任何东西。
3、坏人生活在一个每个人都倒着站立的星球。
4、会有每一个坏人都受到罪有应得的处置的一天。
什么乱七八糟的——这是我从超人的日记本上抄来的。让我们只看从句吧。其实也不用我多说,语法书上关于从句也讲得很清楚了,我只是想强调运用从句的轻松畅快。你可以在前面说一个短句子,把主语谓语宾语都说完,然后后面就跟从句了,这从句你想说多长就说多长,直到说得你气都接不上来了,听的人也不会不明白,因为核心的词前面已经说出来了,后面就全是修饰,管它多长呢。
但是汉语就不同了,汉语是倾向于把所有的修饰部分都塞到核心词的前边,这就会产生一个严重的问题:看的人把从句看了半天,早已忘了前面整个句子的谓语是什么,最后看到了宾语还可能要回头去找一下,把它们二者合一合,才能更好地理解这个中间插入了一个长的从句的句子。——你可以看看我这段话中有没有这种句子,读起来是不是有点费劲?
其实我们生活中谁也不太可能说这种句子,人的脑子会受不了的。汉语,是一种基本上没有从句的语言,结构比较简单,这种修饰的句子,我们可能更会把它当成两个并列的句子来说。比如例1的翻译,我们可能会说:我摧毁了那枚导弹,它本来要攻击大坝的。这也是很多人,包括我,如果要翻译带有从句的英语时更倾向于采取的方法。如果你有时要看一些翻译过来的社会科学书籍,你一定会被那种长的句子弄得头昏脑胀。但是英国人人家本来并不是那么说话的,人家是把核心词先说,然后从句放后面,我们翻译过来却完全调了个个儿。
英语也有把从句象汉语一样一大堆放到前面说的,例1可以说成,I destroyed the set-to-hit-the-dam-by-the-bad-guys missile ,中间要加上“-”,表达一种特殊的一口气说出的语气,显然,生活当中在核心词前说一长串东西对英国人来说是很不常见的。
英国人当然也可以把从句拆开,说成两个句子,但那样,语言就不同了。一句话和两句话是不一样的,语言发展到出现从句这种高级玩意儿,意味着人脑逻辑思维能力的进步。写一句结构复杂一点的句子,不仅意味着一点小小的成就感,同时我相信它能引导人的思维向更深的层次发展。西方发展出了复杂、庞大、成体系的哲学思维,依靠what、when、which、how这样的引导词,英语的长句子可以做到层次清楚,长而不乱,从句中套从句也没关系。中文就不行了,你可能首先遇到的是无法轻易把句子层次分清的问题。所以中国哲学大多只有只言片语的感悟,也许就和汉语无法构建复杂的从句有关。
现在,我就想说说这个困扰了我好几天的问题了。
首先我想,汉语为什么没有类似英语的放在后面的从句?——汉语没有what、which、when、why、how这样的引导词,从句放在后面如何表现它和前面是一个完整的部分呢?但是我想到引导词的缺失可能不是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说汉语的人一定要把这些修饰的部分全部塞到前面才舒服,这实际上是个语序的问题。不光是从句,汉语习惯于把时间地点这些短的“状语”也放到前面才舒服。“我今天下午在教室上自习”(我在脑子里把这个句子揣摩了无数遍,它快成了我的恶梦了),我们为什么不说“我自习在教室今天下午”——象英语和我们的老祖宗那样做的?——他们又一次站到了同一条战线上。I was studying at the classroom this afternoon,英国人这么说。“吾习于室”,古汉语这么说,唯独现代汉语要把修饰的部分放到谓语的前面,现代汉语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很明显的是,把从句从后面移到前面,并不是汉语在翻译外国语(比如“五四”时的翻译风格)时才遇到的问题,而是汉语本身的问题。我在《水浒传》中找到了例子,宋江谋杀了阎婆惜后出逃,在一座山被几个山大王劫道,并且要杀他吃他的肉(这有点象《西游记》了),得亏临动刀前宋江叹气道“可惜宋江死在这里。”山大王燕顺大惊,问:“你莫不是山东及时雨宋公明,杀了阎婆惜,逃出在江湖上的宋江?”——修饰语全在前面。
修饰语提到前面,无疑是影响语言表达的,宋江如果自己说那个长句子,估计等不到他说到“宋江”两个字就被吃了。
修饰语提前,跟汉语的口语化有关,现代汉语,实际上是口语的汉语。可是英语的口语中,修饰语为什么没有提前?
我想到了好多解释:比如汉语没有at、on、with、in这样明确的介词,汉语的“在”有时候是动词,这样放在后面有可能与它前面的动词混淆。再比如说,如果说“我自习在教室”,可能改变了“自习”的动词属性,因为汉语的名词动词在字形上并无变化。再比如说,“汉语的核心词如果不放到最后反而容易找不到”,还有如“修饰语比核心词更重要”之类……
算了,不让你也头晕了,我想到的没有列出的解释还有很多很多,可是好象没有一种能完美地解释这个现象。我就象一只顶在墙上的电动玩具汽车一样,明明走不动,轮子却还在高速转动。为什么不放弃它呢?前两天刚看电视《流言终结者》中有一句标语Failure is always an option——失败总是可选项之一。说得的确很诱人,但凭自己的大脑成功想明白一个问题的诱惑也在那里,尤其是当它似乎触手可及的时候,更是让你欲罢不能。
最后,我终于觉得,用一个解释可能永远无法解释各种不同的情况,只能分而治之了。对于现代汉语修饰语前置的原因,我得出的结论是:很多因素可能都起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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