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汉语是完全一样的,比如“周五”和“中午”的例子,尽管它们很象,可当你说:“周三、周四、中午、周六”,你已经说了另外一个词了,但我相信大多数人仍会顽固地把你说的第三个词听成“周五”。可见这种靠前后词和环境识别语音在人脑中的作用有多大和多强。
总是处于特定的前后词环境中,实际上还是用增加语音元素数量的方法保证语音的“不同性”和“唯一性。”
日期:2010-12-01 23:00:35
“完全一样”为什么却没有混?
如果说前后词对于区别“很象”的词还只是起到了辅助作用,因为“很象”的词毕竟说仔细一点本身还是能区别的,可是对于“完全一样”的语音,前后词就成了区分它们的唯一手段了。
我们再把前面用过的例子看一遍。这不是简单的重复,相信你再一次看到这些词时,一定会有不同的感受。
reign 和rain 的音完全一样,英国人困惑吗?一点都不。因为reign总是用在一位君王的后面,或者是一位具有统治力的角色的后面,再不济也是一个人吧。你可以说he reigns,或者说his reign,或者the reign of 谁谁谁,而 rain 就没法这么用了,he rains 在逻辑上是不成立的,所以在这里人的大脑一定会选择“he reigns”作为合理的语言。但是his rain 是有可能存在的,但这时,再往前或再往后一定还有语境来区别,his reign 后面可以是in 1600s之类这样的年代,而his rain的语境是什么呢?这里的his有可能是“雨神”he,或者是给某人带来幸运的一场雨,his lucky rain 。
dye和die的音没有区别,英国人之所以敢说“把头发给我‘死’成红色”,是因为die后面一般不会再跟东西,干干净净,而dye不仅可以跟东西,而且跟的东西都是可以吸收染料改变颜色的,所以在说这个音的时候,人们一点都不会想到die——死。
英国女王给人颁发骑士工作证的时候,会不会担心别人把knight 听成 night,把骑士当某种夜班工作者呢?knight 和 night出现的位置是不同的,你可以说 the Queen knighted him,he became a knight ,night 肯定就不能这么用了。并且在英国女王授勋的现场,除了最后说一个good night 外,我想其它时间可能不大有机会说到night这个词。
weak和 week 会出现的地方是大不相同的,因为weak是形容词,week是名词,一个this加在前面形成this week,就足以让你确定这里的[ wi:k] 不是weak了。
一个拥有完全不同多种意思的词,更得靠前后词定位。
fine,当他想说“好”时,肯定是说it is fine,或者就是一个字fine,或者是a fine day。而要表达罚款的意思时,一定是a fine of 100 dollars 这样的话,其实只要让fine 以名词的角色出现,就够了。
mine,你说mine field 雷区的时候,他肯定不会听成“我的区”,因为即使要说“我的区”也只能说my field 。
汉语的情况完全一样,所有的规律你自己都在使用着,这里面的道理你好好想一想,自己也能想明白,只要你能跳出你身外足够远来观察自己。
汉语的同音字和“比较象”的字比英语多多了,可是我们也没觉得太混,为什么?就是因为每一个都字都大抵出现在一个固定的前后词的环境中,这从客观上还是保证了语音的唯一性。
举一个例子,这是一个大学语言学教材里使用的著名例子:“公式”。这个音的叶子上已经不是两只知了趴着了,而是好几只。“公事”、“工事”、“攻势”、“公示”,还都是常用词。你困惑过吗?你如果没有,你对英语也不应当困惑。要区分“公式”这个音到底表示哪个词,有时候听前面还不行,还得听到后面。“这是一个gong shi ”——到这儿还不具务区别作用,必须要听到后面说“这是下面我们要学的”,或是“我们一定要把它修结实”,才能明白分别是“公式”和“工事”。——很多词都是听完成了后面才能明白前面说的是哪一个词的,你自己回忆一下你说话时候的情景,是不是这样?
尽管有前后词的限定,实际上歧义和“混”还是时时发生的,这也是很多幽默工业从事者吃饭的饭碗。如果你自己都觉得将会混——后面会说到,这个感觉很灵的,你自己觉得要产生歧义了,你就一定要再多加一点话,让语音的量更多一点,来达到区别的目的。
日期:2010-12-03 01:03:22
远在他开口说话之前你就“听懂”了——语境
经过我如此连篇累牍的表述,你应该明白了,识别一个词,不能光把注意力盯在它本身上,而要把它的前后词,甚至前后句都考虑进去。但是实际上英国人走得更远,他们把整个谈话的语境都考虑进去了。
实际上人说话的时候在某一个特定语境中说到的词都很有限,大概也就是那么些,人大抵已经设定了一些词的范围,对于可能出现的词都有了预期——预期相当重要。比如说,你到一个物理学家的年度聚会,一定会预期听到“成人片、网恋、视频脱衣……”这些词——物理学家的生活都很寂寞,这也很正常——这是开个玩笑。总之他们一定有特定的一些学术的词汇,而这些词在普通人之间说起来,大多数时间要解释一下,或者至少要给一个清晰的重读,否则尽管听的人在知识上也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可是突然听到还是要发出一个“what?”
语境,给谈话定下了一个很重要的基调,对于双方都很明白的事,他们在谈话的时候经常会省略某些部分,或者发音很轻,并不需要特别强调,如果有这种我们觉得一定要特别强调的词才能听懂而他们只用普通的轻重说出来,那说明我们完全不熟悉他们那种语境。两个人说话,如果他们很融洽地处于同一个语境,那简直所有将会说出的话都是听者可以预期到的,都是在一个特定的很小的范围内,如果说话人突然有一个词跳出了这个语境,即使是常用词,听者当时就会产生接受障碍。
夫妻两个谈离婚。男的惋惜地说到“money、 lawyer、 car、 dog、 job、 mother-in-law”,这都很正常,女的爱听不听,男的要是突然蹦出来一个“UFO”,女的一定听不懂,“你说什么?”
语境中的预期,对人能听懂一种语言起着很大的作用。它本身的实用意义是,它增强了人们对于语言识别的能力,降低了人们说话所需要耗费的精力。也就是说,有可能很多音和前后词的组合仍不能区别它们,这时语境的加入其实是给语音又增加了一个新的元素——元素越多,越好识别么。同时,人们说话时,也不用每个字都念得很重很清晰,象外国人似的。可以说,语言识别的相当大的工作量在开口说话之间就由语境和预期完成了。
语境是永远存在的,有各种各样特定的语境,就有各种特定适用的词。那么也有很多词是出现在所有语境中的——那就是常用词了。那要说了,如果是光杆一个词,这时也完全没有在前面陈述一下语境,英国人会怎么判断?这时实际上还有一个语境,就是我们的生活,我们大多数人都过着类似的生活,所以在这个语境下我们对很多词已经有了判断。比如说那个词mine,普通英国人听到这个音,第一反应一定是“我的”,然后是“矿”,最后才是“地雷”,一定是按照它与人生活距离的远近排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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