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言水浒:九百年前的那场山寨盛世(笑死算自杀)》
第17节

作者: 暗黑山老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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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浒传上对王伦的记载不多,而且颇有误导之嫌。
  比如说这个投名状,施大爷根据山寨权威史料,解释成王伦让林冲杀一个人。
  了解王伦的人都会知道这不是实情。
  从他自号“白衣秀士”来看,此人自视甚高,一向以读书人自居,是不会贸然提出这么没品位的要求的。
  另外施大爷后来的故事也不能在这一点上自圆其说:晁盖等人上山把王伦恶心成那样,他也没有动武,而是不厌其烦地劝对方离去。

  更何况以林冲的武功,杀个人简直易如反掌。
  既然王伦的真正目的是不让林冲入伙,那么投名状就更不应该是一个人头那么简单,否则王伦也太笨了。
  它应该是一个宏伟和远大的目标,要么分三步走,要么永远达不到。
  实际上王伦那天给林冲解释了什么叫投名状:你再去朱贵那里一趟,让他开张保证书,担保你不是官府密探。
  林冲觉得这个要求简直是扯淡:两伙土匪有什么好担保的?

  但是他又没什么办法,只好乘独木舟又回到了金门店。
  日期:2012-4-29 5:08:00
  3
  林冲第一次到金门店时,没有见到朱贵,据伙计们透露,他去村里交保护费了。
  如前所述,梁山方面的实力还赶不上一个小村,因此不但不敢打家劫舍,还经常被附近的地痞恶霸敲诈,不得不定期交保护费。
  因此这回索要投名状是两人的初次碰面。
  朱贵身材高大,又黑又瘦,须发俱白,一脸绝户相。

  这老头听完林冲的陈述后气得咳嗽了好几声,咳嗽完了冲着那个送林冲上山的店小二脸上就是一个耳光:
  “吃里爬外的东西,要不是我这里没几个人,今天就把你宰了!”
  然后他又转过头来数落林冲:“你也是,怎么去投王伦?!你看看他那个穷酸样,能干什么大事?把个山寨搞得一团糟!要是我做第一把交椅,先挑几个比较大的城市,什么瓷窑,段店,全给他打下来……”
  林冲没心情听他啰嗦,于是直接说:“朱头领,我那投名状的事……”
  朱贵一听就火了:“你不说我还忘了——我凭什么给他写投名状?我有什么义务给他写保证书?!我们之间没有任何从属关系,我们现在就是特殊的山寨与山寨的关系……”
  林冲听他发了半天火,什么也没得着,又被送上了山。
  王伦听了林冲的叙述后拍案大怒,奋笔疾书《告金门店同胞书》,要他转交给朱贵。

  文章指出,金门店历来就是梁山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金独分子朱贵抛出“两山论”,完全是对历史和民心的背叛,必将受到梁山人民的唾弃。
  末尾还赋《浪淘沙》一首:
  帘外雨潺潺,金门蹒跚,
  朱贵不耐连败寒。
  梦里不知身是客,依然贪欢。
  山寨莫等闲,杀气一片,

  吹牛容易保命难。
  流水落花春去也,朱贵要完。
  朱贵读罢王伦书信也拍案大怒,当即口述(他不识字,林冲执笔)《告王伦当局书》一封。文章再次重申了王伦当局完全是窃取山寨领导权的非法政府,作为梁山的合法领导人绝对不会屈服于王伦集团的淫威,王伦当局跳梁小丑的表演无法阻挡反攻大业的步伐。
  文章末尾,朱贵也作《水调歌头》一首(老爷子特地跑到东溪村花了五十文请当地著名的吴教授写的):
  智障几时有,把酒看梁山。
  自称白衣秀士,谁知是大专。

  他欲领兵攻去,无奈实力不许,高处不胜寒。
  百无一用者,何必在人间。
  王伦读罢此信再次勃然大怒,让林冲告诉朱贵,山寨即将举行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军事演习,希望金独分子认清大势,顺应历史潮流,并亲笔把山前的会客亭更名为“断金亭”以示决心。
  朱贵听罢也勃然大怒,指出王伦对军事无知,没有制水权还谈什么震慑力量;就算他有,我方也至少有几十套方案确保金门店万无一失……
  有大约一个月的时间,林冲就过着这种水上漂流的生活,听着反过来覆过去屁话,心里无比的烦躁。

  其实他也不是没有收获:从不会水到能参加奥运会单人帆船竞赛,也算一个不小的成就。
  但是一想到自己混到落草为寇都不可得的地步,他就有种想投水自尽的冲动。
  据他估计,水泊两岸统一的进程五十年内不会有什么进展了。
  假如这样的日子再持续五十天,他不知自己会不会精神崩溃。
  日期:2012-4-29 5:10:00

  4
  这种日子是这么结束的。
  有一天,林冲又来到金门店传话,但朱贵又交保护费去了,只好等着。
  那时候,林冲跟店里的人已经很熟了,于是伙计们热情地给他下了点面条,加了把盐——由于常年没几个客人,烧菜这种技术不是每个人都会。
  这时,一个大汉忽然嚷嚷着“饿死我了”闯进店来,坐在桌边叫道:“有什么好酒好菜尽管端上来!”
  这个大汉身材魁梧,相貌奇特:他脸上有数条平行的青痕,仔细数数,五道杠。

  伙计们看这人相貌凶恶,都以为是来找事的,一个个噤若寒蝉。
  只有林冲看他蓬头垢面,衣衫褴褛,觉得他挺可怜,就把那碗面条让给了他。
  那人狼吞虎咽的吃完,问道:多少钱?
  这时候朱贵已经回来了,听见这句话,暗暗嘱咐手下:“这人吃完饭居然要给钱,看来是个外地人,你们多加小心。”
  有人随便报了个价——这方面谁也没有经验,不知道一碗面条该卖多少钱。
  那人听罢,摇摇头说,太贵了,正好我也没带钱,你们看着办吧。

  伙计们一听是来吃霸王餐的,都感到无比愤怒:
  本地人来收个保护费也就算了,你TM一外地的也来拿我们寻开心?!
  于是一拥而上就要揍他。
  那人忽然说:”等等“,伸手拿了俩盘子揣到怀里,然后说,行了,够本了,打吧。
  这时林冲一个箭步冲上来,一拳把那人打倒在地,然后劈头盖脸的踹了二十多脚。
  可能有人觉得这样的描写有损林冲的形象:林冲怎么会殴打平民呢?
  我要为他辩解两句:要知道,此人已经有好长一段时间气顺不过来,非常需要发泄一下。
  此时在他眼里,这个吃霸王餐的人,就是高俅父子,就是王伦朱贵,因此踹得痛快淋漓。
  看到林冲这么积极,其他的伙计也就不再插手,只蹲在一旁加油叫好。

  林冲踹得正爽,忽然有一声脆响从那人胸口传来。
  林冲以为是把人胸骨踢断了,赶紧停了下来——他毕竟还不是恶棍,发泄也有个限度。
  那大汉在地上哆哆嗦嗦地敞开棉袄一看,发现盘子碎了,哀叹一声:妈的赔了!
  接着一个鲤鱼打挺跳起来,疯了一样跟林冲打成一团。
  两人斗了十几回合之后,朱贵终于看明白了:眼前这是两个武林高手啊!

  随便拉一个入了伙,收拾王伦就是小菜一碟。
  “二位好汉住手!”
  朱贵带着手下等人费了好大劲才把二人拉开,他本人还挨了两拳,差点当场休克。
  缓过劲来以后,他跟两人同席而坐,开始劝说工作:“小事一桩,两位不必动手嘛。这顿饭算我请了。敢问这位壮士尊姓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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