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时间一样,速度也是过程性的差别形式,也是过程本身,只不过是两个过程的比较,是变化的比率,在极限范围内,速度必定是有限的。
典型的速度是两个变化中的时空实体之间的比值,比值越大意味着变化越大,也就意味着差别越大,如果差别的实现是能量,那么,能量就是速度的函数。
只有在空间尺度等于0的情形下,速度才失去意义。空间尺度等于0的情形只出现在直接接触的场合,只出现在没有差别的实体自身内,除了实体本身内以及理想状态的无限维联系的实体这两种情形外,没有其他场合的实体可能达到速度无限大。
日期:2010-08-01 13:36
4.4.6 物质与差别形式的相对性
和时间、空间、能量、场、力……的相对就是与差别形式的相对,物质和物质差别者、差别形式构成的差别者这样两类差别者处于相对之中。只有处于这种相对之中的物质才是存在着的。
这种相对性还表明,作为物质的差别者和作为差别形式的差别者之间没有绝对的界限,由于这两种差别者的同源性,两种差别者有相互转化的可能,在物质还没有充分积累的初级层次更为显著,比如,玻色子和费米子之间的相互转变。
物质与物质形式的相对性就是物质与元间的相对性。
物质与元间的相对性起源于元子的差别性与差别者性的双重身份及其直接同一。
元间和物质这两种不同实体都是由元子这种最基础的素材的两种不同性质的不同积累所形成。由于元子的双重性质,在以元子为素材的积累结果中都保持着这两种性质,元子的积累者也都具有差别性和差别者性这样双重的性质。
例如,基本粒子都具有“波粒二象性”,所谓“波”是一种形式,一种形式性的实体,一种相互作用的方式,一种元间性实体;所谓“粒”就是一种物质,一种相互作用者,一种物质性的实体。具有波粒二象性的粒子不受时、空唯一性的限制,作为波的粒子和作为粒子的波在时、空上并不绝对统一。一个粒子同一时刻可能在一处也可能在另一处,甚至可能在任何地方。
但是,充分积累后的物质就逐渐丧失了这种性能。这是因为一些积累者更多地积累了差别者性质,另一些积累者更多地积累了差别性,更多地表现了这两种性质中的一种,成为差别者性或者差别性分别格外突出的情形。比如,一只茶杯在同一时间内只能处于唯一的空间位置。
元子的差别者性与差别性的直接同一,在粒子的层次上表现为差别者性与差别形式的对立统一,具体的粒子都或多或少不同程度地同时具有这两种性质,这两种性质的比值影响和决定着粒子的性质。
当积累达到相对充分的程度后,差别者性与差别性的分离就愈加显著,直至分别成了两个极端,各自形成了差别者性的积累者与差别性的积累者这样两类不同的实体,形成了物质与元间这样两类实体,出现了物质与元间对立统一的新关系。
这种对立统一意味着物质和物质要素之间的关系相互决定着对方。
物质要素都不能脱离普遍相互作用而单独存在,因为这样它就不是存在者了。同时,也不能脱离自己所处的具体相互作用环境而单独存在,否则,它就不是一个具体的存在者。物质同时处于这两种层次的相互作用之中。
物质要素和这个物质要素所处的环境势态也是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着的,互相决定着对方的形式和性质,决定和影响着对方的是其所是。
一个物质实体要加入到一个新的物质组合中去,加入之前自己所拥有的元间特征、自己的是其所是就会因为这次加入而发生不可避免的改变;同理,一个既成的物质势态也会由于新的物质要素的加入而发生改变,也不能继续维持之前的是其所是,不能绝对保持原有的元间特征,加入者和被加入者双方都因此而发生改变,尘埃落定之后,双方又达成了新的对立统一的平衡。
至此,差别者与差别之间的关系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差别者与差别的直接重叠;
差别者性与差别性的对立统一;
差别性和差别者性的分别积累形成了物质与元间的对立统一
。
日期:2010-08-02 12:04
第五章
对立与统一
5.1
差别与同一
5.1.1 唯一性和同一性
元子就其本身都是差别与差别者的直接重叠体,所以,每个元子都具有差别和差别者这样双重的性质。
作为差别者的元子,每一个元子相互之间具有绝对的区别性,相互之间绝对不等同。每个元子都是唯一的,因此每一个元子作为差别者都是唯一的。
作为差别者,元子之间有“
A ≠ B ≠ C……
”的关系。这是差别者性关系,这时,
差别者性关系就是唯一性关系。
除原始差别之外
,作为差别的元子都拥有相同的差别形式,任何一个元子的初始形式都不比其他元子有更多或更少的特点,元子在初始差别形式上是相互等同的,没有任何区别。
作为差别,元子之间有“
a = b = c……
”的关系。这是
同一性和共同性关系
。
所以,元子相互之间就差别者性来说,相互之间具有差别性,就差别形式来说,相互之间又具有同一性。元子之间同时具有同一和差别这样双重的关系。
5.1.2 物质实体的差别性
根据前面关于物质的定义,物质是元子差别者性质积累的表现,元子的差别者性质积累起来的差别者就是物质。物质作为元子差别者性质的积累,继承了元子作为差别者的性质,也就继承了元子的差别者性,随着差别者性积累的程度,物质实体之间趋向于绝对区别,趋向于相互不能等同,相互之间持“
A ≠ B ≠ C……
”的关系。
充分积累了的、典型的物质实体都是唯一的,不可重复的,除了自身等同之外不与任何其他物质等同。
5.1.3 元间实体之间的可同一性
元间实体是由元子的差别性积累生成的,因此它继承了元子之间的同一性关系,元间实体之间可以或可能持同一的差别形式。因为,元间实体是由元子的差别性积累起来的,最后都能还原成元子之间的、元子本身的性质,还原为元子之间的同一性。
以上表述似乎是一个悖论,差别性的积累居然是同一性?其实,所谓同一性一定是指不同主体之间的同一性,先要有不同的主体,之后才会有同一与不同一的问题。既然是差别者之间的关系形式,从最初的原始差别开始,就有了差别和同一这样两种形式。同一不过是一种特殊的差别,是反方向表达的差别。
元间实体毕竟是已经积累起来的差别形式,积累的过程和变化使得差别形式发生了多样性,多样性意味着不同一,但是同时也意味着可以或可能同一,同一性就成了多样性中的一种典型和极端情形。
元间实体的可以同一性使得不同的实体可以、可能拥有相同的元间形式。实际上,相同的元间实体就是同一个元间实体,但是,同一个元间实体可以以不同的物质实体来表现自己,处于不同的物质实体之中。这就是说,元间实体可能与它所处的物质实体发生分离。
5.1.4 元间差别者
元间实体之间除了具有
可以同一性
之外,还有
可差别性
,元间实体又可以作为差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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