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大特区的太阳》
第9节

作者: 采菽采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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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老板生气的是,他把资金大把地扔在海南岛了,可是,却只见出去不见进来,每天我们这些人吃他的,喝他的,住他的,却没有带给他一分钱效益。老板经常大发雷霆,尤其在吃饭的时候。吃饭有专人为我们做,伙食倒还不错,反正那时候胃口好,吃什么都香,只是老板有时候骂人有点影响食欲。
  我总是想法子揽事情做。既然我不会发传真,也不懂对外贸易,也没有一个客户,天下哪有白吃的午餐?何况还是私人老板的午餐?每次老板骂人的时候,我都在想,一定得想个法子才好,不然这晚饭吃起来总觉得有点咯得慌。
  好容易盼来了一桩事情。
  公司过去安装了一台电话,现在搬家了,一直想移机到现在的办公室,可是,电话局的那帮吃皇粮的家伙,做什么都拖拖拉拉的,都拖了半年了,到现在还没有给我们办。
  我赶紧请缨,向老板拍胸脯:

  “交给我来办吧!我保证能办成。”
  倒不是吹牛皮,心里真的认为:这有什么难办的?
  老板斜睨了我一眼,不信任地笑了一下。
  “也好,那你就试试吧,既然你是公关员。”
  然后,老板又指了指我的鼻子,“你,为主,”转身又指了指另一名公关员的鼻子。她跟我一同考进来的,是个胖乎乎的女生,才二十二岁,刚毕业,她说已经结婚了(也许她瞎说的)。“你,协助。”

  被人指着鼻子说话是有点不爽,可谁叫人家是老板呢。再说了,好歹总算给我分配了一项任务,总算有机会证明自己了。来这么多天,我还没有机会显示自己的能力呢。
  之所以揽下这差事,一是确实想建功立业,还有一个不便说出来的原因。
  到了海南,我的心眼突然多了起来。进了这家公司以后,感觉还是不踏实,总觉得随时都可能让你卷起铺盖卷走人。于是,我又偷偷跑到三角池看招聘启事了。
  还真有一个招聘启事让我眼前一亮:
  是一家杂志社驻海南办事处,招公关和采编人员。那时候,“公关”这个岗位比较暧昧,往往让一些清纯而胆小的良家MM望而却步。可我却没有被唬住,反倒一下子被广告中“高薪、高挑战的岗位,求高素质人才,月薪一千二百元以上,上不封顶”的措词强烈吸引住了。

  “太有吸引力了!”我对林兄说起这件事。
  “是太可疑了。”林兄纠正道。
  螃蟹能不能吃,你总得尝一尝吧?不管三七二十一,我还是跑去看了。结果,人家是真招采编人员。
  一个长得像冬瓜的矮胖子,操着一口夹生的南方普通话,虽然相貌与其说像个文化人,我看更像个卖肉的,可是说起话来一点也不含糊,就像他亲自撰写的广告词那样富于煽动力。
  他说,杂志社没有底薪,也不包吃住,“不管白猫黑猫抓住老鼠的就是好猫。甚至连学历我们都不看。我们只看业绩。你能签上单,就是人才,否则什么也不是。签的越多挣得越多,签不上,就是我们不撵你走,你也呆不住,没有钱啊。我们不养闲人。”

  我的天,我倒抽了一口凉气,这比资本家还厉害啊。
  “但是,干得更好的,一个月别说一千二百元,三千五千,甚至一万都有可能。”
  说老实话,月薪一千二,听起来都不像是真的,更别说什么三千五千一万了。那时一般公司包吃住的话,一个月也就两百来块钱。
  但这位不可貌相的像屠户的办事处主任的话,再次强烈地扣动了我的心弦。
  “万元户算什么?你若是在我这里干得好,一两个月就可以跨入先富起来的行列,把这本画册做完,干得好,个人挣个十万八万的也不是梦。”
  他拿出过去的样书,大十六开的,彩色铜版纸的画册,告诉我,一页收费五千元,业务员可以拿到25%,(我在心里算了一下,二五一十,五五二十五,一共一千二百五十),一个月只要签一张单,就能挣一千二百五十元,他真的没有骗人!
  我向来不是个爱钱的人,可是这位“屠户”主任说得好,“什么叫人才?你成功了就是人才,不成功什么也不是;什么叫成功?海南是经济特区,把经济搞上去就是成功,经济搞不上去就是失败;对个人来说,你不仅站住了脚,还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就算成功,否则什么也不是…”
  这番高论,让我突然开窍了。
  来海南之前,真是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居然也可能成为“万元户”甚至“十万元户”。站在“鸿翔大厦”701室这位人不出众、话却惊人的“主任”面前,我仿佛看到了一幅不可思议的景象:

  我通过自己之手,凭借自己的智慧,用体面(这对我很重要也是前提)的手段,挣来多得不可思议的钱。
  但是我不敢贸然行事。因为,办事处既不包吃也不包住,也没有底薪,只给你一本画册,几张盖了大红章的签单合同,以及这家我从来没有听说的杂志社的简介。尽管前景诱人,我还是不敢就这么辞了公司,跑来挣大钱,公司虽然不怎么样,毕竟有吃有住而且不要钱呀,“泥饭碗”总比“空气碗”好吧?
  3.尊严比生存更重要
  日期:2011-03-13 10:02:08
  于是,我住着公司的房,吃着公司的粮,一边偷偷跑出去,生平第一次干起“拉广告”(以前连这个词语都没有听说过)的营生来。
  毕竟做贼心虚,出门总是偷偷摸摸的。被老板看见了,老板也是要问的。其实我心里已经打定主意,只要拉到一笔广告,就辞职走人。

  虽然拉广告这件事,过去没有听说过,但我觉得很有挑战性,也很刺激。人真是奇怪的动物,像拜伦说的,只要有可能,就会试验自己的能力。重要的是,一旦拉成了,提成25%,太诱人了。一旦签了第一单,我还怕什么?在海南我就算真正站住脚了!
  有了出门办公事的理由,我当然可以大摇大摆地走出公司的大门,公私兼顾了。
  可事情比我想象的要难办得多。总是这样,我总是把事情想得容易。腿都跑细了一圈,可电话还是没有移来。而广告也没有拉成一单。
  我发现,为什么用“拉”这个词,还真是有道理。广告可真是硬“拉”成的,你不使劲,是拉不来的,使傻劲,也是没有用的。这方面我真是太有心得体会了。不过,那时候体会还不深,只跑了几处,虽然尽是碰鼻子,但还是觉得很有意思,这是与客户之间智慧和意志的较量。只可惜身兼公职,分身乏术,根本没有时间没头苍蝇似的到处去找可能的广告客户。

  那天老板心情不好(他很少有好的时候),突然过问起电话办的怎么样了。主要是我在跑,所以我向老板汇报。
  “你们是干什么吃的?我给你们吃,给你们喝,连这点小事都干不成!”他操着江浙普通话,越说越气,唾沫横飞,越气普通话的成分就越少,后来基本上说的是我听不懂的江浙话了。他不但把公司所有人都骂了个遍,连那个平时在我们面前神气活现的山西小伙子也没能幸免,连整个海南岛,他说是“害人岛”,都被他骂了个狗血淋头。

  我先还能小心地向他解释,可他哪里会听。
  “这根本不是能力的问题,而是程序问题。”我说。
  同是公关员的胖女生也在一旁帮腔,为我们没办成这事情辩解。
  这都算了,可我又不知深浅地加了一句:“江总,你不了解情况,你太主观了。”我觉得江总的指责一点道理也没有,问题还不在于我说了这句话,而在于我说这话时的态度:火药味并不比江总少。
  江总的脸色陡变。
  这下子,全公司的人都被我的话吓呆了。大家面面相觑,最后,都把目光停在我身上,没人敢看气坏了的江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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