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大特区的太阳》
第10节

作者: 采菽采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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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候我还没有学会把老板当作老板来尊重。过了很久以后,我才悟出了一个准则:如果你不尊重你的老板这个人,但你起码要尊重他的老板地位,这是职业道德,或者说是一种职业修养。
  我的问题是,我还没有学会把老板当作老板,当作我的衣食父母,而只把老板当作一个人,一个与我平起平坐的人。
  老板先是不相信似的朝我瞪大了眼睛,呼呼地喘了几口气,接着开始咆哮,以比刚才更大的音量向我咆哮。
  我倒没有被吓住。其他人都垂下了头,不敢看他,只有我站在他那间办公室里,看他在房间里困兽似的走来走去,疯子似的挥舞着胳膊。
  “哈!居然这样跟我说话,简直是笑话!我还从来没有见过像你这样的手下呢,你知道你在同谁说话吗?”
  这回我学乖了一点,没有吭声。
  他继续说:“我十八岁就当厂长了,领导一千多人,那时候你们——”他用手指点了点我的头,又遥指了指那位胖女生,“你们两个黄毛丫头还在幼儿园流鼻涕呢。”
  外面发出了压低的轻笑。

  我没有笑。感觉自尊心受到了打击。
  我也像他一样在原地走了两步,心里突然就做出一个并没有仔细想的决定。
  “既然这样,既然江总这样不满意我,看来我只好辞职了。”
  这是第二颗由我投放的原子丨弹丨。
  静寂片刻之后,江总冷笑一声:“好!好!我没炒你,你倒炒起我来,好好!你走吧。”
  我从他的办公室走了出来。
  所有的人都用那样的眼光瞅着我,刘姐对我轻轻地摇头示意。我明白她的意思,但我不予理会。
  “江总,那你叫江主任把我的工资发给我,我一共上了…天班。”

  江总愣了一下,重新转过脸朝我看了一眼,什么话也没有对我说了,直接对他的侄子,办公室主任小江说:“你给她按考勤发。”说完“砰”地关上了他的门。
  “你真是太傻了。”当我回到寝室收拾东西的时候,刘姐跟了进来。
  刘姐是贸易部的,很能干的湖南妹子,毛主席的老乡,其实也比我们大不了多少,只是她是我们中唯一当了妈妈的人,也是一位很善良的姐姐,所以我们都叫她“姐”。另一方面,大家也都很佩服她,孩子才刚满周岁,就扔给婆婆,老公去了广州,她却自个儿跑来“闯海南”了。
  我低头收拾着。刘姐叫我去给江总说说好话,也许事情还可以转圜。还说人家江总骂人是骂人,可是心眼不坏,一个人都没有炒过。
  我摇头。
  虽然这会儿冷静下来,觉得辞职是早了点,可是,从小听母亲说“不吃喈来之食”,江总每到吃饭的时候就骂人,这不是喈来之食又是什么?说老实话,有时候他骂那些小伙子的时候,我都替他们脸红。
  “不,我还是走吧,自尊心受不了。”

  “哎呀,什么自尊心不自尊心的,生存第一嘛,你看连那些小伙子都不吭声,你出什么头呢?”
  “不,我决心已定了。”
  “那学校那边住有问题吗?”刘姐又关切地问。我的事都告诉了她,她知道我还在外面偷偷拉广告,只是,不相信我能拉成,她虽然佩服我的勇气,可是并不认为我能成功。
  其实那边已经在催我搬家了,说是又有新学员来了,要我尽快搬出去。我一屁股坐在马上就要不属于我的小床上,半天没有说话。
  “还是去跟江总下个矮桩吧,我们也帮你求求情——”

  “不!”我执拗地说,“尊严比生存更重要!”
  她好脾气地笑了笑,“傻妹妹,你连生存都不能生存,哪里来的尊严?”
  我“呼”地站了起来:
  “我还就不信了,我就不能在海南体面地生存下去?!”
  就这样,我第二次走人,还好,也是我炒人家,不是被炒,这回在这家公司干了10天。
  4.海南不相信眼泪

  干部学校的张副校长,看上去虽然斯斯文文还戴着副眼镜,可是把我叫去的时候却一点也不含糊。他要我马上搬家,越快越好,还说新学员已经到了,“最多两天之内”。
  日期:2011-03-14 09:35:55
  干部学校的张副校长,看上去虽然斯斯文文还戴着副眼镜,可是把我叫去的时候却一点也不含糊。他要我马上搬家,越快越好,还说新学员已经到了,“最多两天之内”。
  这是最后通牒。
  我还能说什么呢?我不相信就差我一个床位,学校啦,老师啦,看来都不管用了,我知道。再说,说什么都多余,这也有个尊严的问题。我傲然地答应,两天之内搬家。

  不知道为什么,小艾那边一直没有消息,我搬出汽车总站的时候,又去过龙昆上村,把新的电话留给女房东了。不知道小艾是怎么回事?
  我不好意思去找林兄想办法,都来了海南一个多月了,我必须靠自己。
  于是,只好硬着头皮去找杂志社办事处。还好,“屠户”主任在。
  “怎么样,有收获吗?”见了我,他大声问道。不仔细看,还以为他是香港的那位矮胖子喜剧明星曾志伟呢,这是我刚到海南时见过的最典型的闯海者中的“牛人”。
  我说想请他帮忙找个住处。那时候,我一片茫然,甚至不知道自己也可以出去租房子。
  这位看上去没有多少人情味的主任,想都没想,说我可以先暂时跟他们住一起,然后再想办法。
  听他这么说,我这才仔细打量了一下这间房子。

  这间屋子比我刚离开的公司的房子还要小,只有两间屋,他夫妇俩住一间,另一间是几个男的住,好像是他的同乡,也是拉广告的。
  “那——”我怀疑地问道,“我来了住哪呢?”
  “住厅里呀,挂一张帘子,办公桌上铺张席子不就可以将就了嘛?反正是临时的,要想舒服,挣了钱住海口宾馆去。”“屠户”主任说。
  他老婆也过来帮腔,说人多的时候,厅里地上还睡过三四个呢。
  “也只好先这样了。”我说,虽然有点委屈,总比花钱住汽车总站强。

  “抓紧时间行动吧!”主任说,他又朝住男人的房间望了一下,“他们已经签了好几万了。”
  “真的?”我几乎不相信,又朝那边屋里正在闲聊的几个男人望了望,心想,几个看上去土拉巴叽的中年男人,居然拉了几万了?可是主任的神情既不夸张,也不躲闪,他的妻子也平静地点头说确实如此。
  我的心再次激烈地跳动。
  诚如他所言,挣了钱什么都好说,好,干吧!
  搬家的时候,我主动来到张副校长办公室,通知他我要搬了,并且谢谢他的关照。
  “好,好,不过,还有点手续要办。”
  我吃了一惊,心想还有什么手续?我记得当初老师带我来是要他们照顾我的。我理解,这当然是免费的住宿。

  副校长效率很高,在我还发愣的时候,他一个电话就叫来了出纳。是一位很干练的女出纳。张校长很快算了一下,我一共住了24天,每天6块钱,总共要交144元,真难为他算得比我还快,记得比我自己还清楚。他一边吩咐出纳给我开收据,说了声“失陪”,拔腿就要往外走。
  我急了,真是做梦也没有想到呀,居然要收我钱?还每天6块?比总站五块五还要贵呢!
  我赶紧请校长留步。开始大声跟他争辩,说当初我可不知道这是要付钱的。
  校长倒不急躁,不冷不热地说:“你在哪里见过住店不要钱的?”
  “可这不是旅店,这是学校!”我说。
  “这是学校,可这是学生公寓,就是我们的学员也要付钱的。不信你问出纳。”
  女出纳连忙点头,温和地说,真的要付钱的,这是学校的规定,没有办法的。
  我搬出我们学校我的老师来,可这没有难倒这位不急不躁的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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