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中国各省未来发展趋势(2011版)》
第44节

作者: 海外再造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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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世纪后半叶,波拿巴主义成了法国占主导地位的政治思潮。其基本特征是强调专制集权和军事镇压。在欧洲政治思想史上,这种政治思潮又往往被称为恺撒主义,其形成是有深刻原因的。普法战争中的惨败,与诸列强在国际争霸中的不断失利,“在法国引发了一场精神上的深刻危机” 。为了摆脱危机,法国需要一种强有力的国家体制。这种思想后来也影响到了法国对殖民地的统治模式上。1887年法属印度支那联邦的建立,标志着法国在印度支那殖民地的统治基本完成。1899年老挝纳入联邦后,法国在这一地区的殖民统治体制全面确立。

  在1897年前,在印度支那任职的总督们并没有采取重大的行政措施来建立联邦的殖民行政机构。1894年殖民地部成立,开始掌管殖民地事务。1897年起在保罗•杜美任联邦总督期间(1897-1902年),实施了一系列行政改革。最终形成了法国在印度支那的殖民政治体制。这个殖民体制被称为“杜美体制”。杜美体制主要包括:殖民地总督集权制度、分而治之政策、文化同化政策。“在这一体制中,总督集大权于一身,驻各地的欧洲殖民官员和土著官员都直接对总督负责,从殖民政权的最上层直到最底层都是如此。上级对下级的要求是多服从少自主,下级对上级要绝对负责” 。有西方学者曾如此描述:“总督是印度支那的行政首长,他的权力很大,任期普通为五年……辅助总督的有一个咨询的团体,叫做政府会议(Conseil de Gouvernement),每年开会一次……这个会议纯粹是一种顾问的性质,所以它讨论的题目都是经总督嘱托的” 。总督代表宗主国政府,集立法、行政、司法大权于一身,全权管辖殖民地。在经济上普遍地实行严格的经济保护主义政策,通过各种法律法令对殖民地工农业产品的生产加以严格的限制。特别是对殖民地实行贸易垄断制度,禁止殖民地同其他国家进行直接贸易,通过经宗主国政府特许的贸易公司来垄断某一殖民地的一切经济利益。法国在该地区的殖民主义管理模式的设计上,试图将法国的中央集权式管理体制和东南亚国家的历史传统相结合,建立一种东方的法国式管理体系。

  杜美的继任者保罗•博(Paul Beau)(1902-1907年)和艾伯特•萨罗(Albert Sarraut)(1911-1914年)曾经对这一体制做了少许松动,推行与本地人“合作”的办法,建立咨询院,设立省级议会等等,但“这种欲防止过度中央集权的企图都未能使杜美建立起来的严密机构受到破坏” 。法属印支联邦总督被称为“全权总督”,由于总督府有了自己的财政预算和收入,自杜美之后,总督拥有了凌驾于各地区长官之上的前所未有的权力。“由于法国经济的脆弱,它对印支联邦的殖民统治不可能建立在巩固的经济基础之上,在很大程度上依赖着超经济力量” 。“法国人的殖民地统治的基本思想,不论在政治上或在经济上,都是中央集权和地方服从中央的思想” 。印度支那三国被划分为五个地区,各地区采取不同的殖民统治方式。越南分为南圻(交趾支那)、中圻(安南)和北圻(东京)三个部分。交趾支那为直辖领地,东京为半保护地,安南为保护地,柬埔寨与老挝则是两个“保护领”。河内、海防等重要城市受总督直接管辖,其市长和行政长官由总督任命。“交趾支那的殖民地议会,虽有一些代表团体的意味,实则和评议会相仿……这个议会的年会的期间太短,便产生了一个由5人至7人组成的常任委员会……该委员会的决议也只有忠告的权力而已” 。军事上的严密控制也是法国殖民统治的重要支柱。“法国是依靠武力征服印度支那三国的,因此,它一直保持着一支强大的武装作为维护自己在印支地区的殖民统治的工具。法国驻印支的军队由总督统率,总督府设陆军部和海军部,陆军和海军舰队均由法国将军任司令” 。法国在殖民地建立的地方管理政府,都是巴黎中央政府的派出机构,直接管理一切殖民地事务。

  法国在印支地区建立这种体制的主要原因在于法国人的殖民主义领土观:法国对于自己所占有的每一块殖民地,都完全视同法兰西帝国的一部分。法国为了彻底同化殖民地本土居民,实施壮大法兰西民族的目标,在殖民主义管理模式方面尽量采取法国本土的管理体制。在19世纪80年代以后,法国的殖民地从法律地位上讲也可分为三种类型:即直属殖民地、保护领和保护国以及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托管地。法国对殖民地的基本看法则是:法国是一个以自由平等和博爱为根本原则的共和国,所以不能把法国的海外领地看成是从属于法国的附属国,它应该被视作法兰西共和国的一个组成部分。“事实上,这是18世纪90年代巴黎革命政府所采取的立场。从那时起直到1871年第三共和国的建立,其间的历届政府都对此进行了一些修正,删去了一些明显教条的内容。然而,作为一个统一共和国和人人平等这些基本观点仍被保存了下来” 。

  法国是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几百年来,一直实行中央集权的行政管理体制,它根源于旧王朝时期国王反对封建割据而采取的特派员制度,并在大革命后,由拿破仓第一帝国继承且发展到极点,尽管后来法国的政体经过多次变更,地方行政及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核心线索和主要标志一直是中央集权。因此,法国殖民者1887年开始统治印度支那起,就制定和执行了一条僵硬的殖民政策,其中后果是:法国殖民者中央集权体制下的政治与经济一体化,导致印度支那三国社会与经济发展的不均衡,造成了印度支那社会的进一步贫困化。正如有学者所说,法国建立的印度支那联邦是“以越南为中心,老挝和柬埔寨处于附属地位的人为的产物” 。在这种体制下,越南是印度支那的政治权力中心,老挝和柬埔寨只是被看成是越南的边缘地带,而越南一切政治权力的中心就是法国驻印支联邦的总督。

  历史学家霍尔认为法国金融资本的保守性使得“在交趾支那的法国人是彻底反对任何进步政策的,他们并且有法国国内强大的金融集团的支持” 。这使得法国不愿对其殖民统治政策做出适应于印支三国形势发展变化的必要调整,十分僵硬也就成为必然。在20世纪上半叶,由于法国各殖民地的具体情况有差异和时代发展变化,这种简单移植管理模式的方式在实践操作上的效果有限,法国逐渐对殖民主义管理模式进行了某些调整,但其中心思想和价值趋向依然是将“法兰西文明”推广普及到每一块法国殖民地。对于法国而言,这种管理体制的最终目的是“建立起一个庞大的、多种族的、讲法语的大共和国” 。法国在殖民地实施有效管理的第一步就是彻底破坏殖民地原来的土著管理模式,如非洲的村社制度、越南的儒学文官制度等。然后再建立一套全新的法兰西式的管理模式。例如:“阮朝任命的总督、巡抚、按察以及各省的知县都要执行统使与公使的命令,他们自己决定不了任何事情” 。“1894年顺化朝廷的财政预算纳入保护政府的预算, 阮朝国王及大小官吏均由殖民当局支付薪俸与津贴,成为殖民政权机构中的公职人员。一切权力便完全握于法国驻扎官手中。国王若违背殖民当局的旨意,随时可以被废黜,或被囚禁、放逐” 。有西方学者就指出:“尽管选举没有将印度支那和印度尼西亚提升到一个行政管理上比马来亚更高的水平上,但可限制代表机构的权力。除此之外,行政权不是对任何委员会负责的,没有人拥有全部的立法权力,在一些情况下,特别是在印度支那,他们只是一个外观上的东西。在安南和东京的咨询委员会无权讨论政治问题,预算估计只是作为一个形式呈现给他们,交趾支那殖民地委员会只是建议性的,任何决策都是可以被殖民地的行政机构否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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