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有隐情》
第56节

作者: 鬼笑我好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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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倉”,或作蒼。按,《广韵》云“倉姓,倉頡之后則作蒼”,非也。《帝王世纪》云:“黄帝史官仓颉。”卫恒《四体书势》云:“昔在黄帝,创制造物,有沮诵、仓颉者,始作书契以代结绳。葢二人皆黄帝史也。诸书多言仓颉,少言沮诵者,文略也。”按,史者,记事者也。仓颉为记事之官,思造记事之法,而文生焉。
  【鬼话】

  前面已经贴过,仓颉本是黄帝的记史官。据说,他的“倉”姓是黄帝赐予的。黄帝为表彰仓颉作书造字的伟大功绩,特赐此姓,其意是:君上一人,人下一君。将“倉”字分拆来看,就是“人君”二字。在我们读过的书籍中,有把“仓颉”写成“苍颉”的。
  见鸟兽蹏迒之迹,知分理可相别异也,
  “分理”犹文理。
  【鬼话】
  “文”即“纹”,“文理”就是“纹理”。伏羲、仓颉等圣贤的聪明才智,让“纹”过渡到“文”,从而生成了中国的文字。
  说文解字
  日期:2011-8-18 9:41:00
  初造书契。

  高诱注《吕览》曰:“苍颉生而知书,写仿鸟迹,以造文章。”
  【鬼话】苍颉是作书第一人,说“书”,不说“文”或“字”。本叙开篇即说包牺氏,无疑包牺氏是作文第一人。包牺氏是中华文明的始祖。无论是《淮南子》还是本篇《叙》,都说倉頡作书,而不说倉頡作字。在本《叙》中,文、字、书,是三个不同的概念,界线分明。字的概念是,“形声相益,即谓之字”。“形”则“文”,“依类象形,故谓之文”。人际交流,“声”可以直接进行交流,“文”则有赖于“书”。那么“书”是什么?下文许氏写道:“箸于竹帛谓之书。”苍颉作“书”,激活了“文”的应用。

  这“书”与今天“书法”的“书”又相同。现在的书法家是将现成的字写于纸上;仓颉所处的环境不一样,现成的字不能说没有,但少之又少,必须自造文——不能说是字,因为未有字音,然后才有可能刻写成所谓的“书契”文章。
  唐人张彦远《历代名画记》云:“颉有四目,仰观垂象。因俪乌龟之迹,遂定书字之形。造化不能藏其秘,故天雨粟;灵怪不能遁其形,故鬼夜哭。”苍颉作“书”,使人变得智巧。“天雨粟”,“鬼夜哭”,也是一种警示,警告人们滥用智巧,会令到田地长不出谷粟,也会令到人鬼相处不和谐。常见云“鬼嫉其才”,其人的日子因此不好过。占卜问卦,泄露天机,为智者所不为。

  百工以乂,
  乂,治也。
  万品以察,葢取诸《夬》;“夬,扬于王庭”言文者,宣、教、明、化于王者朝廷,
  文即谓书契也。此引《易•彖辞》而释之。
  【鬼话】
  “夬,揚於王庭”,是《周易•夬》的卦辞原文。《周易•系辞传》说:“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盖取诸《夬》。”《九家易》有透彻解释:“古者无文字,其有约誓之事,事大大其绳,事小小其绳。结之多少,随物众寡,各执以相考,亦足以相治也。《夬》本《坤》,世下有伏‘坤’,书之象也;上又见‘乾’,契之象也。以‘乾’照‘坤’,察之象也。‘夬’者,决也。取百官以书治职万民,以契明其事。契,刻也。《大壮》进而成《夬》,金决竹木,为书契象,故法《夬》而作书契矣。”

  作书契,使“宣传”和“教育”成为了可能。“宣传”和“教育”的巨大作用,对于人类社会来说,不言而喻。中国帝王治理天下,莫不以教化为大务。
  “君子所以施禄及下,居德则忌”也。
  “居德”,依许字例当作“凥悳”,而不必改正者。《十四篇》皆释造字之恉,其说解必用本义之字,而不用叚借;有为后人所乱者,则必更正之 。《叙》则许所自制之文,不妨同彼时通用之字,亦使学者知古今字诂不同,故知“叙”字不必同十四篇字也 。“施禄及下”,谓能文者则禄加之;“居德则忌”,谓律己则贵德不贵文也。

  【鬼话】
  《周易•象》曰:“泽上于天,夬。君子所以施禄及下,居德则忌。”皇廷宣教,首先宣教君子。君子之德,施禄及下,居而不施则是大忌。《梦溪笔谈》云,王辅嗣以为“则”字就是“明”字,曰“居德而明禁”。人德君子应当明白,有所为有所不为。“夬”者,决也。有个决议,作个书契——明文列出可为不可为,比自我道德约束更为重要。人德君子应当乐意见到这样的一个书契形式的“决议”。

  日期:2011-8-20 9:37:00
  九十六、學習许慎《說文解字叙》段注(三)
  倉頡之初作书也。葢依类象形,故谓之“文”;
  “依类象形”谓“指事”、“象形”二者也。“指事”,亦所以“象形”也。“文”者,逪画也。□(上“交”下“辶”)逪其画,而物像在是,如见迒而知其为兔 ,见□(上“朿”下“辶”)而知为鹿也 。
  【鬼话】

  段注中有个别字,电脑输入无效,只好用文字说明这个字:□(文字说明)。
  这里再说仓颉是初作书者,给“文”下的定义是“依类象形”。鬼笑我的理解与段注有异——段氏以为“依类象形”是说“六书”中“指事”、“象形”二者。
  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
  “形声相益”,谓“形声”、“会意”二者也。有形则必有声。声与形相軵为形声,形与形相軵为会意。“其后”,为仓颉以后也。仓颉有“指事”、“象形”二者而已 。其后文与文相合而为“形声”,为“会意”,谓之“字”。如《易》本只八卦,卦与卦相重而得六十四卦也 。
  【鬼话】

  形声相益,即谓之“字”,鬼笑我以为是许氏给“字”下定义;段注则以为许氏说指“六书”中“形声”、“会意”二者。有形有声,两个元素俱备才算是“字”;单一之形,只能说是“文”。依段注说,“其后”,为仓颉以后也。鬼笑我以为,“其后”,为“文”以后也。先为“文”,后为“声”,形与声相益成了“字”。仓颉作书,有声无声皆成文章。

  文者,物象之本;
  各本无此六字,依《左传•宣十五年正义》补。
  【鬼话】文者,物象之形,以象形为本。
  字者,言孳乳而寖多也。
  “孳”者汲生也。人及鸟生子曰乳。“寖”犹“渐”也。“字”者乳也。《周礼外史》、《礼经聘礼》、《论语•子路篇》皆言“名”。《左传》“反正为乏”、“止戈为武(‘戈’上‘止’下)”、“皿虫为蛊”皆言“文”,六经未有言“字”者。秦刻石“同书文字”,此言“字”之始也。郑注二《礼》、《论语》皆云:“古曰名,今曰字。”按:“名”者,自其有音言之;“文”者,自其有形言之;“字”者自其滋生言之。大行人属瞽史论书名,外史達书名於四方,此“韵书”之始也。《中庸》曰“书同文”,此“字书”之始也。周之韵书不传,而《毛诗》及他《经》韵语固在;周之字书不传,而许君《说文》可补其阙。〇按,析言之,独体曰“文”,合体曰“字”,统言之则“文字”,可互称。《左传》“止戈”、“皿虫”皆曰“文”,是合体为“文”也。许君某部言文若干,谓篆文。言凡若干字,谓说解语。是则古篆通谓之“文”,己语则谦言字也 。

  【鬼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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