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文化圈就是一个很大的圈子,这个圈子可细分为好些个小圈子,小圈子又有不同的类别,譬如搞影视的是一类,搞传媒的是一类,写作的人是一类,编辑记者是一类,诗人是一类,打着文化的旗号从事商业活动的是一类,挂着文化人的招牌沽名钓誉、招摇撞骗的又是另一类。这些类别里的人鱼龙混杂,时常四处流窜,使得圈子与圈子的界限变得混淆,有时你甚至搞不清楚他们的来龙去脉。
小米就是身处这个大的文化圈中的一员,她在国内一家知名的旅行网站当专题编辑,是新媒体圈里的一份子,业余又喜欢发表点小文章,与文字圈里的人打成一片。但据小米自己说,她虽然属于这个圈子,但不喜欢抱团站队,更不喜欢参加各类圈子聚会。因为她觉得没意思。
但老马组织的聚会,她一定会参加。
老马并不姓马,老马姓曹,因为在论坛里发表文章时,他喜欢用“老马识途”做笔名,所以大家都称呼他为老马。老马年过三十,为人低调,不抑不扬,在论坛里资历很老,却从不倚老卖老。他真正的身份,是一个诗人,经常在论坛里发一些有分量的诗歌,在他的帖子高楼里,遇到献花的,他不喜形于色;遇到砸砖的,他以礼相待、以理服人。时日一久,老马在我们心目中的地位,几乎可以用德高望重来形容。
这两年老马开始告别形而上的诗歌生涯,转战小说领域,可惜难遇伯乐,辛苦码了几十万字,却无一出版。我和小米经常在网上出言安慰,老马则豁达一笑,自嘲道:“天道酬勤,只是时机未到。”
我和小米被他平和的心态所折服。
老马很少组织圈子里的聚会,偶尔组织一场,总是呼声很高,他常说一句话:“为人莫装逼,装逼被雷劈。”
小米是老马的忠实跟随者,我到了北京,自然也加入了小米的行列。
一转眼周六快到了,小米打电话提醒我,说周六老马组织的聚会别忘了。我说:“忘不了,这几天我为找工作的事愁眉不展,正需要组织的温暖呢。”
小米安慰我:“别着急,车到山前必有路。”
我欣然领受。
城市很大,圈子却很小。在城市里走失一个旧友很容易,在圈子里遇见一个宿敌,更容易。说起圈子里的事儿,我插播一小段。
时间闪回到2006年,也就是我来北京的第二年,那时我已经有了份稳定的工作,而小米则在她工作的旅游网站,升职为频道主编。
某天我接到小米的电话,“明欢,还记得去年你面试过的那个《XX商务旅游》杂志吗?”
我说:“当然记得,没齿难忘啊。”
小米压低了声音:“今天我在单位见到这个杂志的主编了,是一个五十岁左右有点秃顶的中年男人,对吧?他来我们网站谈合作,是我洽谈的。看样子他们杂志是经营不善,快要倒闭了,想拉动外需促进销售码洋呢。”
我问:“谈得怎么样?”
小米说:“当然是没合作的可能啦,我们网站可不是四处搞慈善扶贫的企业。哈,你说这是不是叫风水轮流转啊?”
我说:“这样的结局,我早料得到。一本运作成功的杂志,作为媒介的存在,是需要树立正确的价值体系,引领读者的价值观导向的。一个如此教条不善于通融,可以随时用高姿态扼杀别人梦想的人,最后肯定会被自己狭隘的价值观给逼入绝境。”
小米说:“说得好!话说,我这算不算给你报仇雪恨了啊?”
我拉长了声调回答:“当然算。还是小米威武!”
很多年后,我读到一个句子,心里感慨万千:“不要诋毁别人的梦想,不要嘲笑他人的失意”,二十四岁的那年我做不到以德报怨,而三十岁的今天,我默默祝愿这位主编,能一切安好。
日期:2012-12-20 02:33:03
(17)
老马组织的聚会在北四环一个川菜馆里进行。
包厢里偌大一圆桌,中间上了一大盆热气腾腾冒着油花的水煮鱼,然后是各式川菜陆续摆满了一桌子。坐在主位的老马,理着爽利的平头,体型微胖,一脸的气定神闲。他点了几瓶小二和几大瓶饮料,先给自己斟上一杯酒,然后侃侃而谈:“咱们几个聚会,不搞小资作风,不拍照,不说客套话场面话,大家用不着装腔作势,好不容易凑一块儿,吃好喝好聊好,大家都好。先吃!先吃!”
小米坐在我的右手边,刚脱下外套,解下厚厚的围巾。只见她盘着一头漆黑的长发,穿一身阔领的墨绿色厚棉布裙子,露出洁白修长的脖颈。她的长相很容易被人记住,眼睛狭长,眼内漆黑有光,额头和颧骨都很高,像从哪个部落里偷跑出来,误入都市石头森林里的异族少女,说不上多美,但自有一翻味道。
见我看她,她冲我欣然一笑,嘴角有梨涡隐现。第一次现实中会面,竟然如同老友重逢,完全没有陌生感。
老马开场白说完,众人皆笑,气场融洽,大伙儿埋头忙着大快朵颐。等到风卷残云得差不多了,才开始慢慢进入聊天的氛围。
有人笑老马:“老马最近发福了,少了点诗人的气质,多了份老板的气场。”
老马豪气地回敬:“兄弟,你真有眼光!来,我和你喝一杯!”
又有人见缝插针道:“老马,喝完这杯,即兴作一首诗怎么样?”
一听作诗,满桌子的人开始起哄。
老马慢悠悠地呷一口酒,摇了摇头,“作诗是一种私人行为,不是餐桌上的佐味料,各位饶了我吧,绕了我吧。”
见他一脸为难,觥筹交错里,大家也就一笑而过,不再强人所难了。
一桌子十来个人,都来自那个知名的文学论坛,网络上披着马甲相互追捧,见了面也并无隔阂,只是大家都隐藏在各自的网络ID里,相识容易,但要走进对方的生活里,则十分艰难。萍水相逢的两个人,要发展成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好朋友,前提要彼此欣赏,性情投契,还要有和对方推心置腹的勇气。否则,在一张餐桌上聚会再多次,也只能是点头之交,永远也不会肝胆相照。
除了老马和小米,对面的一个女孩也引起了我的注意。女孩子很安静,穿一件毛茸茸的白色皮草,面容精致,大约是怕花了唇膏,用餐的时候都是小口小口的吃。这样小心翼翼的吃相,令我不由得多看了几眼。
刚落座的时候,一个出版社的朋友介绍她给大家认识:“她是今天的‘外挂’,不属于咱们圈内的,我带她过来玩。”
老马点头有礼:“美女大大地欢迎!怎么称呼?”
女孩颔首道:“叫我小雅就可以。”然后就不再说话。
我注意到她一直很沉默,只是当别人聊到笑场的话题时,她也跟着笑一笑。不知道是怕生,还是性格本来如此。
八卦心起,偷偷问身边的小米:“对面的女孩,你见过吗?”
小米说:“没见过。是那个姓赵的出版人带过来的吧?嘿,他身边的女人,可是走马观花一样的。”
我“哦”了一声,心中一片了然。
推杯换盏中,聚会很快到了末尾,大家AA制买了单,都有些意犹未尽,开始三三两两地聊着。老马换位置坐到了我旁边,抱歉地道:“你大老远过来,一晚上都没顾上和你说话,实在不好意思。”
我连忙笑道:“没事儿,我理解。你永远是我们大伙儿的老马。”
老马拍拍我的肩膀:“真是好哥们。”
我一直认为,男女相处的最高境界,是一个男人把一个女人当成哥们,一个女人把一个男人当成闺蜜。我和老马,至今为止仍然保持着这样一种高境界的纯洁关系。
散会后,我和小米、老马三人并肩出门,老马十分关心我找工作一事:“你先别着急,既来之则安之,工作的事我会帮你留意。”
最后作别,我目送老马离去,凝视着他朴实而深沉的背影,不由对身边的小米感叹:“老马果然古道热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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