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怕你跟别人睡……(绝口不提爱你)》
第27节作者:
9月的果果 回到家就接到该死的电话,“果果,出来唱歌,我已经帮你把燕子约出来了。”
“上次新来的实习生?搞错没得,你真给我介绍女朋友呀?”
那家伙一阵阴笑,又叹息说:“燕子说你出来,她才出来。”
我骂了句:“该不会是你在追她吧?”
该死急忙否认:“你还不清楚我唛?不到三十岁,我绝不耍女朋友。”
该死的分辨是苍白的,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是很正常的一回事,爱一个人追求一个人,谁也没权利可以阻止你,但是爱情必须由双方共同呵护,缺少任何一方的爱,不叫“爱”。
那晚我还是去了,和曾该死、燕子及其姐姐去蓝月亮唱歌。整晚我锋芒毕露,几乎开了两小时的个唱,从张学友的《分手总要在雨天》到刘德华的《冰雨》,从张国荣的《追》到黎明的《今夜你会不会来》,一首首老歌把其他几桌客人唱成了我的歌迷。他们在下面使劲鼓掌,我友好地对他们说“多赛,多赛根满的盆游!”
该死心有不甘,点了一首《九百九拾九朵玫瑰》,在投影下来了一段开场白:“我将这首歌送给新认识的师妹,祝她在实习期间工作顺利,万事如意。唱得不好献丑了。”然后闭上眼睛开始深情地嘶叫。
燕子的姐姐坐在我身边,扑哧笑道:“这不叫献丑,这叫出丑。”
燕子转过头对我说:“你的歌唱得真好,你经常来唱歌吗?”
我假装谦虚地说:“见笑了,我唱得不算什么,我们乐队的主唱,那才是专业级歌手,媲美张学友。”
燕子不解地问:“你们什么乐队?”
我自吹自擂,开始标榜自己:“我们有四个朋友组建的乐队,有贝斯,有键盘,有鼓手。搞了一年非常有意思。”
“曾医生也是你们乐队的吗?”
“该死?你见过拿手术刀的人,下班后去拿吉他吗?”
“有机会一定去看看你们乐队的演出。”燕子天真地说。
我顿时黯然于色,叹口气说:“我们是地下乐队,自娱自乐,还没参加过演出,现在都散伙了。”
燕子哦了一声,表示惋惜。接着又说唱歌需要天赋,像她怎么唱,都唱不好。
我摇摇头,否认她的的说法。大二的时候,另校有个叫魏来的女生,室友老杨的高中同学。第一次大老远跑到我们寝室找老杨没找到,我热情接待了她,还请她吃了午饭才走。结果后来她每周都来找老杨,每次都请我们吃饭喝酒。
有一次她请我去唱卡拉OK,我自以为唱歌霸道,结果唱的流行歌曲首首都跑调。更羞愧的是,夜总会里某桌客人的歌唱得好,服务员就会送上一支玫瑰。整晚下来,我们桌上堆了很大一束玫瑰,都是服务员献给魏来的,我一支玫瑰也没得到。
我把这个故事说给燕子听,她笑着摇摇头说,你也有献丑的时候呀?
其实后面还有两个情节我没告诉燕子,我唱《今夜你会不会来》的时候,魏来笑着跑到我身边,送上一支桌上的玫瑰,一脸幸福状还锤了我几拳,说“假使失去你谁要未来”,可不是在说不要她吗?吓得我半生不熟的粤语全走了音。走出夜总会的时候,魏来把一束玫瑰送到我怀里,说今晚的歌都是唱给我听的,玫瑰也是送给我的。我接过玫瑰,顺手丢在马路边的水沟里,然后对她说了一声对不起,我晚了回学校要翻围墙,转身就跑掉。
燕子带一点央求对我说,刚才那首黎明的歌很好听,想再听一遍,你再唱一次好吗?
我问黎明哪首歌,燕子说《今夜你会不会来》,我一听头都大了。
日期:2009-10-10 23:49:10
蓝月亮演唱会成功结束之后,我和燕子在该死的电话邀请之下,又唱了一次歌,喝了一次茶,平平淡淡认识,轻轻松松见面,普普通通做起陌生的朋友。
我以为自己没有勇气再去爱一个人,或者我根本还不懂怎样去爱一个人。
因此日子总在电脑游戏室、足球和朋友聚会中一天天过了,周而复始,没什么特别,也没什么不特别。
有天晚上我通宵陪几个老熟客打三角洲部队,快天亮才上门市的阁楼去睡觉。梦到我趴在山坳里狙击了一百零八个叛匪,杀人数排名第一,但是总感觉有人从身后靠近,难道敌人想抄我的后路?再用匕首将我手刃之?这也太藐视我了吧?
有人真的推了我几下,我睁开了眼,看见燕子坐在床边小凳上。
原来一个梦境可以穿梭时空跑到另一个梦境,而且还这么真实,真实得能让我闻到空气中包子的热腾腾香味。我准备让灵魂代表我的肉身继续随梦境的转变而演绎下去。
燕子说,起来懒猪,吃早饭了。
我揉揉瞌睡弥兮的眼睛,从梦境中醒来,现实居然和梦境一样,漂亮的女孩子坐在我面前,手里提着一小袋早点。
阁楼是门市的二楼,空间不高,里面堆满了杂物,空气比较浑浊,我经常玩晚了不回家就睡在临窗的单人床上。
我坐起来,抓一件T恤从头罩下,遮住半裸的上身,呆呆地把燕子望到,不晓得该说什么。
她把包子和豆浆递给我,我老老实实接过来连谢谢都没说,插上吸管开始吸莫名其妙的豆浆。豆浆微热,让我的心开始紧张。
燕子默默看我吸完了豆浆才开口说,你知道曾医生这段时间在做什么吗?
我摇摇头。
燕子欲言又止,好像内心在挣扎什么,脸色一会红一会白,最后才像鼓足了勇气,皱着眉头抱怨说曾医生一周来每晚都打她家座机,而且经常都是深夜十二点以后,吵得她全家人刚睡觉就起来到客厅接电话。如果燕子接电话,该死就语无伦次表达无限的爱慕之词;如果燕子的姐姐或老妈接电话,该死就迅速挂掉,然后过几分钟又打过去。
燕子望着我的眼睛,可怜又无辜,“你和曾医生是好朋友,我才来告诉你。我再三警告他不要半夜打电话来,不要影响我们家人休息,他就是不听。”
哦,我叹了口气,该死这人做事从来都是头脑发热,说一套做一套。在兄弟伙面前天天拍胸脯说三十岁以前不耍女朋友,结果背后天天去追女孩子,而且没有分寸不讲任何策略。
“那你喜不喜欢他嘛,你给他明说噻。”我也想不出什么办法帮她,只好敷衍几句,问她要不要我出面劝告劝告该死,让他半夜以后莫打骚扰电话。
燕子内心的挣扎继续投影在漂亮的脸上,像笼罩了一层薄薄的面纱,紧张而迷乱。
“我怎么可能去喜欢他?!”她看着我说,“我喜欢的是你。”
肉包子噎在我的喉咙,涨红了我的脸,半天都掐着气管说不出话。惊喜恐慌又失魂落魄,幸福无措地给了我一记响亮的耳光,我明白了,原来被丘比特之箭射中之后,就是这种难过又想呼叫,欢喜但快要窒息的感觉呀。
我俩呆呆相互望着,不好意思地傻笑,笑到她说上班要迟到了,然后消失在楼梯间。我捏着冷冰冰的包子坐到腰杆发直,才缓缓清醒过来,收藏起射在心窝上的箭枝,等待冒失的女猎人下一次再来临。
晚饭后,燕子给我电话,我们在电话里哆哆嗦嗦半天都不清楚对方在说些什么。然后我骑上新买的近两千块钱的山地车,迎着夜风蹬到她家楼下。
燕子站在路边,微笑着说了些什么,现在我一句都记不起。然后她坐在单车后面,一只手拉着我腰间的衣衫,我们从这条街骑到那条街,在街上来回兜圈,骑了一整晚我都没觉得累,而且好希望永远这样蹬下去,没有尽头。
今夜,原来如此的美,这种宁静的美让我舍不得闭上双眼,我们共同呼吸微凉的空气,相互寻找对方慌张的心跳声。
第二天晚上,我们还是整晚都在街上骑单车兜圈。第三晚,我们骑到一个街心公园,找到一根石椅差点坐到天亮。
第四晚,我把单车寄放到一家商店门口,和燕子在人少的街道漫步。我边走边数人行道上的瓷砖,数到八十一块的时候,她轻轻告诉我,我们是不是发展的太快了?我们相互都还不了解,我们还是先做好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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