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个被误读的史事真相》
第41节

作者: 张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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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的汉中,当时是什么地方呢?周原出土的文王时卜辞已有“伐蜀”字样,周武王灭殷,蜀人曾经出兵相助。可见,从关中至四川盆地的交通早已经打开了,从关中到四川盆地,必经之路就是现在的汉中。有周一代,今汉中一带为褒国,后称南郑。《华阳国志·蜀志》:“周显王之世,蜀王有褒汉之地,因猎谷中,与秦惠王遇。”《史记·秦本纪》:“躁公二年,南郑反。”“(秦惠公)十三年伐蜀,取南郑。”南郑就是现在的汉中,这个时候已属秦,因为有南郑扼守着入蜀道路,伐蜀必须先取南郑。张守节在《史记正义》中说,南郑“春秋及战国时其地属楚也”。这显然是错误的。张守节的错误就是将战国时的汉中与《汉书·地理志》中的汉中混为一谈。到秦惠文君时,司马错率大军伐蜀,可以说明,今汉中一带早已经完全是秦地。因为,当时由关中入蜀一定要经过现在的汉中,如果说今汉中就是战国的楚汉中,而楚汉中还在楚人手里,那样,司马错的大军就得飞过去才能伐蜀了。《史记·楚世家》载丹阳战后一年,“秦使使约复与楚亲,分汉中之半以和楚”。如果说这个汉中就是现在的汉中,秦人怎肯把关中入蜀的要道给楚国?即使是骗人,也是太明显了,太过分了。

  汉中得名于汉水。周昭王南征荆楚,丧师殒命。宋代在今湖北孝感出土的著名青铜器上记载了周昭王命令中先到南方勘察行军路线,为昭王南征做准备工作的事。其中提到了曾、方、邓、汉中州等地名,这些地方都是在今河南南阳到湖北襄阳的大道上。“汉中州”与其他地名并列使用,看来,这个“汉中州”并不仅仅是汉水中的小岛之义。如此说来,汉中这个地名的使用至少可以追溯到西周了。《吕氏春秋·季夏纪·音初》:“周昭王亲将征荆……王及蔡公殒于汉中。”春秋时期,楚汉中一带是楚国的范围,“楚有汉中,南有巴、黔”,与“南有巴、黔”相对,可见,汉中是楚的北界,应该是现在的湖北西北部一带。秦楚丹阳之战发生在秦惠文王更元十三年(公元前312年),是在司马错伐蜀后四年,因此司马错是不可能越过楚国的汉中去伐蜀的,他越过的是现在的汉中,即当时的南郑。丹阳战时,秦于武关之外有商於之地,秦兵出武关攻楚,战场在今湖北西北部的丹江一带,再南下一点就是汉水,楚军战败,秦军“遂取汉中之地”占领的就是这一带,这是顺理成章的。《史记·张仪列传》:“楚尝与秦构难,战于汉中,楚人不胜,列侯执珪死者七十余人,遂亡汉中。”这次战争就是丹阳之战,不言战于丹阳,言战于汉中,可见,汉中与丹阳实为一地。汉中包括范围较广,丹阳为汉中的一个城邑,因此可以称汉中,也可以称丹阳。《史记·楚世家》:“当周成王之时,举文武勤劳之后嗣,而封熊绎于楚蛮,封以子男之亩,姓芈氏,居丹阳。”这汉中就是丹阳所在地,是楚人的发祥地。

  楚汉中在《禹贡》中属荆州,秦南郑在《禹贡》中属梁州,楚汉中在东,即今湖北西北部,秦南郑在西,即今陕西汉中一带,两地相连但并不相属,并非一地。秦取楚汉中之后,“昭王十三年,而白起为左庶长,将而击韩之新城。是岁,穰侯相秦,举任鄙以为汉中守”(《史记·白起王翦列传》)。合原来楚汉中与秦南郑而为汉中郡,治所在南郑,即今汉中。因为是政治中心,从此汉水上游的南郑才有了汉中之称,而原来的楚汉中渐渐地没有人称为汉中了。于是,有人误以为现在的汉中就是战国的楚汉中。《辞源》中说汉中,“郡、府名。战国楚地,秦惠文王后十三年置汉中郡”。以为秦的汉中郡原来完全是楚地,是不准确的。

  将楚汉中误认为是今汉中,源于古人的旧注。《史记·张仪列传》中说“战于汉中”,唐司马贞的《史记索隐序》:“其地在秦南山之南,楚之西北,汉水之北,名曰汉中。”司马贞的错误是将秦惠文王更元十三年(公元前312年)后合二而一的汉中郡,当成了楚国的汉中。南山就是秦岭,“南山之南”这地方,丹阳之战时不可能是楚地,不可能是楚的汉中,而应该是秦的南郑。“南山之南”早就是秦地了,秦取楚地到“南山之南”来取岂不是笑话?后人多是沿用了司马贞的这一错误的注解,而没有多加推究。《读史方舆纪要》感到了司马贞的说法有些问题,说汉中府“春秋时为蜀地,战国初属秦,后为楚地。楚衰,又属于秦。秦置汉中郡”。《读史方舆纪要》说了“后为楚”,但是并没有说出时间和具体事件。其实是找不出来,因为史书上并没有记载。这“后为楚”当是为了解决司马贞的误说而推断出来的。

  胡三省注《资治通鉴》的“故立沛公为汉王,王巴、蜀、汉中,都南郑”句时,说:“近世有李文子者,蜀人也,著《蜀鉴》曰:南郑自南郑,汉中自汉中。南郑乃古褒国,秦未得蜀以前,先取之。汉中乃金、洋、均、房等六州六百里是也。秦既得汉中,乃分南郑以隶之而置郡焉,南郑与汉中为一自此始。”这个李文子说的是正确的,可惜并没有引起众人的注意,楚汉中即汉中之误说,才一直沿用至今。


“胡城县”是何县

  杜荀鹤《再经胡城县》:“去岁曾经此县城,县民无口不冤声。今来县宰加朱绂,便是生灵血染成。”诗中的“胡城县”,是不是真的有一个县叫胡城县?
  《唐诗鉴赏辞典》于这首诗的释文后加了注释,“胡城县:唐时县名,故址在今安徽阜阳县西北”。这是明明白白地说了,胡城县是唐朝的一个县,并且有具体位置——“安徽阜阳县西北”。其他解释这首诗的人,也多数是这么说的。
  安徽阜阳,唐代属河南道颍州,可是查《旧唐书·地理志》,是这样说的:“颍州,中,汉汝南郡。隋为汝阴郡。武德四年,平王世充,于汝阴县西北十里置信州,领汝阴、清丘、永安、高唐、永乐等六县。六年,改为颍州,移于今治,省高唐、永乐、永安三县。贞观元年,省清丘县。”颍州内并没有一个“胡城县”。查《新唐书·地理志》“颍州汝阴郡,上。本信州,武德四年置,六年更名。土贡:施、绵、糟白鱼。户三万七百七,口二十万二千八百九十。县四:汝阴,(紧。武德初有永安、高唐、永乐、清丘、颍阳等县,六年省永安、高唐、永乐,贞观元年省清丘、颍阳,皆入汝阴……)”。《旧唐书·地理志》、《新唐书·地理志》记述县名是极详细的,颍州所领的县名也说得很清楚。可两部地理志中,都没有一个“胡城县”。

  《辞源》只说,胡,“国名。春秋时为楚国所灭”。其地在今安徽阜阳西北。《辞海》说的也基本是这样。均没有说有个胡城县。
  由此可见,诗中的胡城县并不是一个实有的县名,而是作者为了写作需要虚拟出来的。《唐诗鉴赏辞典》首先认定了它是一个县名,然后,根据古胡国的位置,断定出胡城县的位置,这是不正确的,这样的解释损害了诗意。
  胡城县的有无,看似是无关宏旨的考证,其实,对诗的解释有重大意义。如果说这个县是实有的,诗人是在写实,那么,诗中所说的事,就成了一个县的个例,诗中写的就成了个别现象;如果说这个县是虚拟的,那么,诗中所说的,就不是个别现象了,而是诗人从生活中提炼出来的具有普遍意义的社会现象了。
  诗人虚拟出一个县,并让它名为“胡城”,这是别有意味的。“胡”,胡乱的胡,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一个意思是我这不是实指的,另一个意思,随便哪一个县都是这样,胡乱的社会,就有这种胡乱的荒唐事。

“杏花村”何处寻

  一说到“杏花村”,像我这样的人,就想到了酒。最近看电视,知道有几个制酒的酒家竟然为了“杏花村”争了起来:都说自己这儿是“杏花村”的正根儿。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这是晚唐诗人杜牧的诗——《清明》。读这首诗时,许多人要好奇地问:“这杏花村在什么地方?”有的人认真了,考证起了这杏花村在哪省哪县,于是,竟出了山西、安徽两大流派。更有人依据考证出的杏花村,真的卖起酒来。考证得越深入,越是混乱。其实,从《清明》诗本身来看,根本就没有这么一个“杏花村”。

  “借问酒家何处有”之后,牧童并没有正面回答“行人”,而是用手“指”。因为牧童什么也没有告诉“行人”,只是用手指了指,根本没有说出那村子的名,外乡来的赶路“行人”,当然也不可能知道这个村庄的名了,况且,“行人”要的是酒,询问村名对于此时此刻的他并没有任何意义。可见,“杏花村”并不是一个村庄的名,只是“行人”顺牧童手之所指,看到的是一个被盛开的杏花围簇的村庄。就是这么一个杏花盛开的无名小村庄,要是当年就有人问起,估计杜牧自己都不一定能再找着这里,因为他心思没在那里。这个小村中有酒是肯定的,但是有没有佳酿就是另一回事了。

  有人又要问了:“那诗人写这“杏花村”又有什么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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